电动车新规否会影响电动车的使用范围?,

电动车新规符合当下实际,为民利民,新规定为何总有人反对

近期,网上关于各省出台的电动车新规出现了很多不满言论, 我看的云里雾里的,作为一个天天骑电动车的人,实在想不明白,这些为了骑行者本人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的规定,大家为何要持反对意见?



先说说我买电动车的经历

我买电动车的时候,是我姐用她的小电摩载着我去的。

姐的小电摩很好看,很拉风,坐着很舒服,我思想着买辆和她一模一样的电动车。

到了电动车行以后,问了下,我姐这款小电摩已经不生产,淘汰了。

我扫了一下店内的电动车,一眼看上了一款大版型的电摩版,这款看着体型大,座位宽大,款式霸气,电池容量也大,而且有后视镜,宽大的座位下面还能放头盔,骑起来感觉很拉风,跑起来速度也快。

卖电动车的师傅说:我要提前告诉你,你买这款车可能要受点麻烦,挂牌前要去另一个地方(城外某个超限站)先称重,才能挂牌,因为这款车速度快,估计你还得考个驾照,不过这个驾照倒是挺好考的。

我说:这么麻烦啊!

卖车师傅说:你可别嫌麻烦,车大速度快,危险系数肯定增大,所以要求才会高,其实要说受麻烦也就是买车时受一次麻烦,以后就方便了。

我考虑了一下,觉得自己买电动车主要是城内上班,路程也就十几公里,不需要速度快的,电池大的,主要作用是代步方便,最终放弃了这款大版型电摩。

再次斟酌之后,我又看中了一款小电摩,体型比大版型电摩小,但比一般电动自行车大,而且有后视镜,这个电动车的优点也是座位宽大,作为下空间大,能放头盔,骑上也很拉风,但速度和电动自行车差不多。

卖车师傅说:这款车虽然不用考驾照,但还是要去另一个地方(城外某个超限站)先称重才能挂牌。

我说:这是一款小电摩,为什么还要称重?

卖车师傅说:这款电摩车虽然小,但是按电摩设计的,称重估计是为了区分和大电摩的不同,不是大电摩就不用考驾照了。

我再次斟酌之后,决定选一款型号小的电动自行车,第一,不用去城外称重,第二,不用考驾照,第三,好驾驭,第四,适合放置。这款电动自行车,只需预约到交警支队挂个牌就好。

选定好电动车以后,车行老板送了我一个头盔,但他明确告诉告诉我:我送你的头盔现在暂时能戴,但听说后半年头盔可能要统一,必须戴有安全标识的国标头盔,就像这个。

说着话,老板从他的头盔架上取下一个新头盔让我看这个标准头盔的里里外外,以及所谓的国标安全标识,我问他是否能送我一个这种头盔,他笑着说,这个质量好的,你只能买,我们不送。

想到自己的安全问题,总不能几千元的电动车都买了,舍不得买一个百元的头盔?

于是乎,我的电动车有了两个头盔,一个是送的质量差的,一个是买的质量好的达标的。

之后,我经过预约,来回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去交警支队给电动车挂了牌,是交警用自己的工具帮我装上了牌照。

挂牌那天,发生了一点小插曲:旁边有个年轻女孩挂牌时,交警要求她先把电动车的两个脚踏装上才给她挂,她嘟嘟囔囔老大不情愿。

我一直不明白,买车时,卖车的师傅一再叮咛不能卸掉脚踏,她为什么要卸掉?当交警要求她装上时,她又不高兴。

再说说关于电动车的各种规定。

挂电动车牌照的规定。

过去买自行车都要扎钢印,现在挂个牌照只需6元钱,又有牌照又有备案,何乐而不为?为什么要反对?

想想如果自己的电动车丢了,没有牌照,凭什么去找?

再说了,对于一些出了事的电动车,闯红灯的、惹了事逃逸的电动车,如果有了牌照,不是能更好的管理,能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到车主的信息吗?

考驾驶证的规定。

上面我说过了自己买电动车的经历,如果有需求买型大的电摩,速度快,功率大,危险性自然增加。

如果不通过考驾驶证了解更多的交规,不进一步提高本人的驾驶技术,不学习各种交通事故案例,怎么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不戴头盔不准骑车上路的规定。

这是一条强制性规定,也是一条呵护所有骑电动车人生命健康的规定,我觉得十分有必要。

令我无法理解的是,很多人竟然对这一规定有意见!

前两天,网上出现了一个女交警和一个没有戴头盔的女子发生纠纷,女交警因为女子未戴头盔要罚款,女子则认为交警多管闲事,两人吵闹后,女交警情绪激动,以至于出言不逊,被路人拍到发到网上,引起了热议。

大家更多的是谴责女交警的言行和电动车交规,却少有人客观对待女子不戴头盔这件事。

众所周知,电动车事故率越来越高,而因为不戴头盔,导致头部重伤的事故更多,我想,交警看到你不戴头盔,提醒后并不能引起你重视,唯有罚款,让你记住,下去一定会牢记上路戴头盔。


违规罚款的规定。

尽管交通事故不断,交规宣传不断,但依然有人不戴头盔上路,过十字口闯红灯,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为什么交通法是我国目前执行最严最好的一部法律?就是因为交通法普遍使用了“扣分”和“罚款”两大处罚措施。

事实证明,对于不遵纪守法的公民,对于常常怀有侥幸心理的人,依靠说服教育、警示警告根本起不了作用,唯有重罚,或者和个人信用挂钩,才能让其接受教训,下次不会再犯。

我相信,交通部门的罚款绝不是管理电动车的终极目的,让被罚的人心疼牢记不再犯规才是目的。


不得擅闯红灯的规定。

这个规定毋庸置疑,别说电动车了,任何人和车,都不允许闯红灯,但依然有很多人带着孩子,有很多送外卖的为了赶时间,闯红灯。

不得推电动车入电梯并且随意乱充电的规定。

这样的规定有错吗?我认为没有,这几年全国各地好几起因为充电引发的火灾,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促使很多小区开始安装专门的充电设施。

但依然有人罔顾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财产于不顾,偷偷将电动车推进楼里,推进家里充电。

我想,总有人为了方便自己,怀着侥幸心理,给我们带来安全隐患。

不得擅自改动电动车的配置规定。

我认为这样的规定也没有错 ,其实交管部门不仅不让擅自改动电动车,包括其他机动车,也有规定不得擅自改动电动车。

毕竟改动后的车子,因为质量问题和技术问题,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不得乱停乱放拥堵消防通道的规定。

这一条是为了所有人的生命安全着想,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响应,从我做起。

说实话,很多人对小区内和街道上乱停乱放电动车现象深恶痛绝!更不要说拥堵在消防通道里了。

我自己自从买了电动车以后,发誓每次停放时尽量考虑对他人的影响,坚决不给别人带来麻烦。

不得非法载人不能超载的规定。

其实不仅对电动车,对摩托车和其他机动车,不也同样有不得非法载人超载的规定吗?

为什么对城市日益增多的电动车就不能提出超载和非法载人的要求呢?


除此之外,估计各省还可能有自己的规定,这些规定,按理说每一项的出发点都是好的,每一项都有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考量,为什么总有人提出反对意见?

我认为,这些规定,应该是符合大多数人利益,损害了小部分人的利益,而恰恰这些小部分的利益往往都是伴随着安全隐患,随时有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其实仔细分析这些规定,每一项都对个人有好处,绝大多数人稍作自律,都能做到的。

但人性都是自私的,有利于自己的事一般都积极拥护,不利于自己的事都要百般挑剔,甚至极力发对,殊不知,利于自己必定损害他人,唯独人人自律,才能利己利他。

写在最后:小小的电动车,因其成本较小,自由方便,已经在很多城市占据了交通工具的半壁江山,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和管理压力。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再不出台严格的管理规定,任其散乱发展,城市交通以及小区管理将会越来越乱!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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