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回家路上被撞丧命,为什么算工伤事故?

离职回家路上被撞丧命,为什么算工伤事故? 离职回家路上被撞丧命,为什么算工伤事故?

据新闻媒体,2017年,李春来与峨嵋企业签署劳动合同书,但在上班第一天,李春来就递交辞职申请,結果该职工回家路上遇道路交通事故身亡,人民法院依规评定该职工属工伤事故。

有些人觉得,都离职了还算工伤事故,是否对公司太严格了?有这些思索,是群众质朴公平正义观的反映,也是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持续提高的主要表现。但是,一切思索离去特殊的案子客观事实,便会产生一些片面性。此案的独特之处取决于,一方面是其“工作当日就离职”,另一方面反映在“回家路上遇车祸事故”。

最先,有关工作当日就离职的难题。职工具体在职位上上班时间的长度,并不干扰其劳务关系的评定,而离职也是职工劳务关系从出现到解决的一部分,因而其当日去离职的主题活动自身,也是工作中的一部分。

次之,职工明确提出离职后回家路上应视作“上下班途中”。职工的运动是不是归属于“上下班时间”重要看其自己是不是处在运行环节中。此案中,职工从用人企业辞职当日到企业的个人行为,应视作工作,而工作下班了是物理学上必定通过的一部分,因此 其申请办理结束离职后回来的个人行为,实际上仍是下班了。这类评定合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要求。

自然,人民法院评定是不是归属于上下班途中,还需要考量其产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时间与线路。此案中,依据法庭确认的客观事实,案发当日,被告方产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离去企业数分钟内,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地方在被告方回家了的路程方位,合乎下班了中途这一基本上的客观事实分辨。因此 ,重归案子自身,要整体观查,综合性了解,人民法院综合性软装直接证据,最后评定此案被告方归属于工伤事故,其评定客观事实与法律适用均恰当。

此案与此同时还向咱们意见反馈了一个信息内容,那便是工伤险规章制度,对员工具备维护趋向的法律目地与使用价值。在我国做为法治社会,劳动合同法必定要在法律使用价值与实际司法部门实际中,将员工的合法权利维护放置首要地位。这也是大家了解劳务关系的主要观点,也是实现基本上价值判断的前提条件。

□唐兴华(法律法规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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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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