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多一人也不行!超员违法曝光
“挤”进去的是隐患
“超”出来的是危险
广河公安交警
现将部分超员车辆进行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3年07月26日17时03分许,我大队秩序中队民辅警在S309线110公里500米路段查获马某力木驾驶甘NV****号小型汽车,经询问,马某力木对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马某力木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元并记驾驶证6分的处罚。
案例二
2023年07月26日17时06分许,我大队秩序中队民辅警在S309110公里500米路段查获马某苏夫驾驶甘N8****号小型汽车,经核查,马某苏夫对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马某苏夫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罚款300元并记驾驶证6分的处罚。
案例三
2023年07月26日17时47分许,我大队三甲集中队民辅警在三蒿公路3公里100米路段查获马某良驾驶甘N0****号小型汽车,经核查,马某良对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马某良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处罚。
案例四
2023年07月27日10时22分许,我大队秩序中队民辅警在三蒿公路17公里20米路段查获马某东驾驶甘N8****号小型汽车,经询问,马某东对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马某东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并记驾驶证3分的处罚。
案例五
2023年07月27日11时02分许,我大队秩序中队民辅警在三蒿公路17公里20米路段查获马某里麻乃驾驶甘N1****号小型汽车,经询问,马某里麻乃对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马某里麻乃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并记驾驶证3分的处罚。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
我们希望驾驶人及乘客都能认清
超员行驶背后的安全隐患
广河公安交警提醒
车辆超员载客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不论是发生单方事故还是与其他车辆相撞,都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导致车辆行驶状态不稳定。
超员会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车辆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事故。
增加逃生、抢救难度。
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无座乘客最危险。
超员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最先受到伤害,且伤害后果比有座、有安全带保护的乘客更严重!
因此,广大乘客应到正规客运场站乘坐有资质的运营车辆,拒乘“黑车”、超员车。客运车辆驾驶人要牢记“手握方向盘,绷紧安全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勿超员载客!客运企业更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从源头杜绝超员车上路!
尤其需要提醒的是,从事旅客运输或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驾驶人很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而面临刑事处罚,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会同样触犯危险驾驶罪!
7月份以来,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464起。其中:严重重点违法312起,国省道4类重点违法149起。农村道路醉酒驾驶1起、无证驾驶24起、超员10起、超载25起、货车载人56起、摩托车不戴头盔47起,电动车各类违法672起,乘车人不系安全带233起,其他违法107起。
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将持续深化交通整治事故预防
“减量控大”工作,
纵深推进“除隐患、查违法、
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消除道路交通隐患,不断净化
道路交通秩序,
全力为群众营造安全、有序、
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