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撞人视频为何引发社会关注?人们都追求什么?,

以“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为例,看媒介镜像下的网络舆论反转

“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的新闻得到广泛的传播,而与此的舆论更是众声喧哗,9月8日女大学生在社交平台发布求助,求助一出,舆论四起,一夜之间转发、评论的数量就超过2000。

而自06年彭宇案以后,民众对倒地老人“扶不扶”一事可谓谈虎色变,13年出现大妈讹外籍小伙的假新闻,14年春晚为反映现实社会问题,上演小品《扶不扶》进行“国问”,扶老人成了“情两难”的选择。

而“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舆论的发酵扩散和转变一直在持续发展,事件的舆论是怎么产生和扩大的,为什么舆论的发展会出现如此尴价的结果,笔者将分层次梳理,对该事件的舆论始末进行深度解读。

舆情的产生期——舆论为何排队

霍布斯认为,“舆论是人们在讨论中带有“决议”性质的一致意见,发挥劝说和阻止的作用”。

虽然很多理论定义不同,但形成共识的是“舆论是多数人对于某一种事件有效的公共意见”。

舆情可粗线条的分为两种,即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网络舆情作为一种新兴的舆论场,改变传统媒体的单线条结构,呈现的燎原之势,值得我们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进行讨论。

我们从事件的源头看起,9月8日—12日处于舆情的萌芽阶段,而在此阶段舆论之所以得以疯狂传播,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

一是具有引爆导火索的事件,“扶不扶”本来就是一项颇具话题的议题,加上与新闻事件的结合,受众的关注度非常之高;二是舆论的心理诱因在作怪,这也是笔者主要的关注对象,在舆情的产生期,公众已经自发排队。

1、弱者的道德优势

女大学生的证人任某发表言论:“都讲老人是弱势群体,我看我们学生才是弱势群体吧,我们没有你们社会实践足,我们说不过你们

不只是女大学生一方承认自己是弱势一方,公众和媒体也把女大学生认定为弱势群体。

调查数据显示,约有41.8%的受访者将社会冲突事件的性质定义为“弱者的武器”。

笔者观察分析新闻的高频词汇,几乎都避免不了“女大学生”、“垫钱”、“被讹”、“证清白”等字眼,这些词汇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女大学生处于博弈中明显劣势和利益受损的一方,作为社会草根的底层民众很容易无形中形成“抱团”的心理,就此展开道德审判。

在媒体的呈现过程中,女大学生作为弱势的一方,被相当大的弱势群体进行天然的关怀,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开始道德泛化,打着“弱者就代表正义”的旗帜,开始“替天行道”。

双友自发进行站队,几乎一边倒的站在弱者阵营,即女大学生一方,各种批评谩骂老人及其家属的言辞甚嚣尘上。

在同情弱者的传统道德理念下,网友为女大学生撑起了保护企,在“弱者的道德优势”的外壳下,很多网民只不过是借道德之名做了不道德的事,并没有坚守令人敬畏的“心中的道德律”。

2、“人物标签化”占领标题

笔者单以标题中的新闻主体形象进行观察分析,媒体大多以“女大学生”和“老人”两个词汇就行主客体对象介绍,央视的态度分析图表也是以“学生”和“老人”进行命题,让公众进行投票。

央视的舆论调查研究结果表明,绝大部分人相信女大学生,与此相对应的是,只有不到1%的人选择相信老人。

我认为这与公众的思维定式固然相关,究其深层原因,是因为对“人物标签化”的解读

笔者通过观察分析“女大学生”和“老人”的媒介形象,发现媒体多以“思维单纯善良的弱者形象”、“意志薄弱的群体”“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犯罪受害者”定性。

而老人的媒介形象多是“身体病弱”“保守落伍”。

当事双方的媒介形象,无疑让事件的态势雪上加霜,而“标签化”的成因和“刻板成见”相关。

李普曼在其巨著《舆论学》中把舆论形成的过程称为“浇铸铅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刻板成见”。

“成见”通常在人的思维模式中占据支配地位,以至于公众按照既有的思维而直接相信女大学生,而媒体的报道也加强了这一定式。

娱体既是“刻板印象”的制造者,同时也是受害者,设置的新闻议程出现偏颇,再加上受众的固有成见,媒体和公众就急于站队。

斯泰宾也曾大肆宣传他的“罐头思维”,他认为

“在复杂、多有变化的事情面前,人们在简单、现成的语言中找到了方便的解答,感觉到了把握形势的力量。

久而久之,很容易养成一种习惯,接受一些可以免除他们思考之劳的简明论断。”

快节奏的社会现实生活,“标签’实际上是“罐头”的另一种形式,人们不愿意多做深刻的思考,却轻易成为“娱乐至死”的生物群体,公众以标签把人分为形形色色、三六九等。

3、“前10效应”和“沉默的螺旋”

诺利-纽曼在研究大众媒介对公众意见的影响效果方面曾提出“沉默的螺旋”理论,诺利-纽曼认为,意见的表明和“沉默”的扩散是一个螺旋式的社会传播过程,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

“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的孤立",人们是否愿意对议题发表意见,主要取决于对意见气候的理解。

在此事件中,女大学生利用微博发表求助信息,随后有她本人的采访报道,而且一开始有同学和目击者的证词,而反观老人一方,在初期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家属也没有利用媒体积极进行自我辩护。

而且网络舆论中的“前10效应”表明,“对网络上出现的新闻事件,前十位网友的意见和评论决定了后续的数十甚至成千上百的意见和评论的内容和态度"。

笔者观察微博和论坛和新闻的评论,前十位基本都是支持女大学生,批判老人的声音,在这种“先声夺人”的气势下,特定的意见被围观和跟随,于是在多种因素下,双民一边倒的支持女大学生。

随着前面网民大量的一边倒评论,后面的网民难免有从众的嫌疑,社会学认为从众是“因为真实或想象的群体压力而导致的”,后期的从众者越来越多,形成声音越来越大的“马太效应”,即强者越强,弱者越弱。

公众而和媒体一起排队,以狂欢的看客心理围观事件,舆论的风暴起风了。

舆情发展期--舆论为何狂欢

9月15日,报道称3名目击证人出来作证,证明女大学生撞人。9月17日老人家属也称女大学生承认其撞老人,但也有人质疑证人念稿。

意见领袖与公众共推议题

事件的起源只是女大学生个人发布“寻求证人”的微博,但随后的事态发展已经不是“个人议题”,而是在一个微博“舆论场”里面的“公共议题”,里面很大的原因是网络大V和基层群众的热情参与。

拉扎斯菲尔德最早提出“意见领袖”的理论,他认为大众传播不是直接“流”向受众,而是要经过意见领袖这个中心环节即“信息是通过大众媒介传播到‘意见领袖’,再从‘意见领袖’扩散到其追随者中去”,在网络舆论传播中意见领袖的作用未减反增。

发出求助信息之后,舆论在三天时间得到大量的点赞、评论和转发,声势和规模好大,猝不及防,这种像崩玉米花式的爆发属于“爆米花”模式。

“病毒式传播”成为微博话题快速传播的主要特征,感染源和感染群体是信息发生裂变式传播和扩散的要原因,感染群体主要是参与议题的公众。

公众的言论形成巨大的舆论风暴,微博中的“微内容”扩展到舆论风暴,是网络舆论“蝴蝶效应”作用下的结果。

舆论是共同公共意见的表达,是人类情绪的产物,情绪化的东西就带有人为的“任性”,为何官方的解释却被公众质疑,并伴随着许多批评的声音,公众为何一直任性的不买政府的账,尽管政府一再声明会妥善处理。

而声势浩大的舆论为何逐渐走向消亡,公众关注的结果是否就是最终真相,而公众的舆论却已耐不住“孩子气”,迅速转移注意力,舆论却任性的无端开始,无由结束。

舆论狂欢之后,是否该沉淀反思一下,舆论的后期还有我们值得关注的现象,要当心“塔西佗”陷阱和“烂尾新闻”。

舆情消亡期——舆论为何任性

1、警惕“塔西佗”陷阱

官方发布的认定报告,却被网民一再质疑,甚至有很多反叛情绪,谩骂和批评之声不绝于耳,包括警察公布监控缺失重要证据和证人被指念稿时,都是群体舆情最激烈时。

“彭宇案”时法官按照经验法则—“不是你撞,为何施救”,进行撞老人的事实判定,这种判定饱受诟病,以至于后来网络上出现很多段子来讥讽法官的判定。

社会公信力和正义感都是易碎品,在媒体和政府做过有损社会公信力的错误时,网民就很容易陷入“塔西佗陷阱”—“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会同样的得罪人民”,虽然淮南市政府的判定不无道理,但网民却是对此判定不买账。

而且对于“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案件,可以看到部分媒体的错误报道,已经损坏了公众民心,而政府的有关措施并不到位,并且在关键时候的“失语”,“如果一味的采用“噤声失语”模式,政府刻意回避工作中的失误,'捂盖子’的鸵鸟政策只会激发谣言"。

在“新仇旧恨”的夹击下,这一系列问题都加重了公众的不信任,包括警方最后的推理认证,警方的推理言论是:

“女大学生离老人最近,老人摔倒肯定有外力,所以肯定是女大学生的后轮导致其摔倒。”

关于“相互有接触”的定论,一个结果可以对应多种原因,在缺少关键监控视频的情况下,警方就该拿出其他具有说服力的人证和物证。


但时至今日,只有含糊不清的证据就不能稳定人心,连事发女大学生都不能心服口服,何以服民心!

如果处理不当,在整个事件中,女大学生、老人、政府都是输家,媒体也不是赢家,整个社会都在为道德的过失埋单!

2、谨防新闻烂尾

9月22女大学生继续发声,连问“我做错了吗”,事情的持续发展,官方表示会进一步核实,简单的几个字并不能敷衍公众的情绪,从指数百度的关注度分析可以看出,事情的关注度已经大幅减少。

按照法律程序,警方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事件已过去近两月最终的定案仍未结果,前半程众声喧哗,后半截沉默是金,是“烂尾新闻”的天性

“烂尾新闻一般指引曾引起广泛关注,并得到官方明确表态要积极介入查处,而经过一段时间后却没有结果的新闻事件”。

笔者联想到当年彭宇案,最先的报道记者尽是“长枪短炮”,新闻版面也是“铺天盖地”,然而最后的结果却是不了了之,在公众支持彭宇的声音之中,在南京老太含冤之间,几年之后才有最后的报道。

最后双方和解息事宁人,媒体没有进行纠正,以至于真相被埋没,多数民众一直被蒙蔽,公众被蒙蔽的时间太久了,媒体却没有担负让公众“耳聪目明”的功能,所以这次不能再犯错误了,在信息爆棚的时代,有没有终极版的报道,我们拭目以待。

“我错了吗?”——我们错了!

9月22日女大学生公开发表言论,连问6个“我做错了吗”,问的媒体和公众面面相觑,女大学生有没有做错在此不做解答,而媒体的很多错误却是有目共睹,理应深深的反思,说一句:“我们错了”。

我们错了,我们制作标题时已经错了,“安徽大学生扶老人被讹”,多么刺眼的标题!在“人咬狗”才是新闻的教条之下,雷锋做好事就不再是新闻,而老人做坏事才是新闻。

新闻的把关反应了媒体从业人员的素养,把关的过程是对事实选择的过程,虽然包含有对利润的追逐,对发行量和收视率的追求,但不能本末倒置,应该站在受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包括当事者双方,“不然换谁谁都会很气愤”。

在信息获取上,记者缺乏质疑精神,没有用专业的新闻视角和社会经验进行判断与筛选,同时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的快速生产和发布,也让事实的核对变得更加困难,但能做到“难中求真”,才是我们千秋万代不变的素养。

笔者最关注的是女大学生的另一“天问”——“有矛盾就有舆论,不是吗?对方家属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指证我的时候,媒体又加大报道,于是很多人开始指责我”,看似“满纸荒唐言”,笔者却只看到了吃人的“舆论矛盾”一词。

我从来不愿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媒体人,正如前面所提这是“刻板成见”在作怪,但富有正直感和责任心的媒体人,还是要尽量剔除记者的感情因素和固有成见。

大众媒体议题的设置也不能只关注一方,造成信息的不平衡,要让事件的双方都有话语权,共同发声以促进事实真相暴露。

“大众传播媒介在‘现实环境’和‘媒介环境’之间充当‘中介’角色,为受众塑造‘媒介环境’”,话虽如此,但为什么当事双方明明想和平解决,而新闻的呈现却是双方矛盾重重,众多网民先是骂完老人再骂女大学生,最后也骂政府,包括网友互相对骂,搞的最后整个社会都剑拔弩张。

一个社会的集体冷漠和集体狂热都是病态的社会现象,在这个新闻事件的考场中,我们错了,我们很多人都不及格。

社会学家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一书中,提出“拟剧理论”,“用它来解释人们之间互动的力学,他认为社会是一个由多重剧幕组合成的大舞台,而人们在社会舞台上的角色行为与他们“表演”的区域——社会情境有很大的关系”。

媒体通过报道,以一种渲染的方式创造新的“舞台”,媒体的“探照灯”进行报道,给受众一种现实的反应。

大众传媒是“社会公器”,更多的是担当监督舆论,协调社会的角色,而不能成为自导自演的狂热者,不能“舆论绑架”或是“被舆论绑架”。

目前的证据是比较偏向于女大学生撞人,笔者担心的是女大学生在媒体的过分关注下,产生强烈的道德感和荣辱感,被舆论架起来而“步步惊心”不能下台,当年彭宇也是被媒体绑架到一个正义的受害者的位置之上,连他自己也开始翻供,多年之后才改口认罪。

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人类也不是非坏即好,新闻报道时是否应该更加注重人性的思考,新闻不是“时间、地点、人物”的机械相加,构成新闻的宏达背景和综合情感也是我们考虑的因素,我们走的太远了,可别忘了新闻更多时候是对人的报道,是人在做报道。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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