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号牌(白底红字)即将到期,请收下这份指南~
根据新修订《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中的2020年12月31日(含)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核发“白底红字”的临时过渡号牌,对发放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即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将于2023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请广大市民朋友熟知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到期前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自行报废等方式自行处理。2024年1月1日起,所有临时过渡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一律禁止上道路行驶,对继续上道路行驶的临时过渡号牌电动自行车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严处。
咨询电话:0854-8315220
都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Q
我怎样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标?符合国标办理登记需要什么?
A
请根据自家电动自行车外观、参数查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蓄电池,仅以电动机输出动力的驱动方式;
2、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3、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4、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
5、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6、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7、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8、具有CCC认证证书及编号,CCC认证证书编号可通过国家认监委官网www.cnca.gov.cn进行查询。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对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办理正式号牌注册登记时,须采集如下信息: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销售发票或来历证明;
(三)产品合格证;
(四)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
蓝色标识为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发放可长期使用▼
Q
我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标,登记以后会怎样?办理登记需要什么?
A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发放临时通行标识。
发放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将有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在三年以内,不能转移登记,不能过户;过渡电动自行车车牌办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核发临时通行标识时,须采集如下信息录入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销售发票或个人承诺书等来历证明;
(三)产品合格证。
红色标识为过渡电动车车牌
过渡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