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保险年费进行如何计算?,

车辆管理制度85

1. 目的:为加强对驾驶员及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本着效率、安全和有效控制企业管理费用的原则,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厦门总部所有车辆的管理。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车辆管理参照执行,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2.1 公车类型分为:

Ø 专用车:集团领导专用配车,一般是专人专用配专职司机;

Ø 公务用车:集团员工外出办公时使用的交通车辆;

Ø 接待用车:集团接待来访客人时使用的车辆;

3. 职责:

3.1 集团行政部

Ø 负责集团所有车辆的日常维护、车辆使用、车辆年检、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车辆用油、车辆违章处理、车辆过桥年费等一切有关车辆事务的管理;

Ø 负责对集团总部直辖驾驶员的教育、培训等日常管理;

Ø 负责建立、健全集团车辆管理规章制度,保管所有车辆档案;

Ø 负责监督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3.2 其他车辆使用部门,按照制度要求,合理申请用车;

3.3 驾驶员职责

Ø 驾驶员应当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Ø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

Ø 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公务和接待用车时要主动协助派车人员,包括搬运重物、行李,帮客人开关车门等;

Ø 驾驶员须做好出车前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如发现车况异常,应及时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Ø 驾驶员在出车前后要如实填写出车时间以及出车前后公里数,并及时上缴车钥匙及派车单。

Ø 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和报备保险公司,并通知车队长及行政部经理,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

Ø 驾驶员应绝对服从调度安排,配合出车任务;根据派车单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填写出车时间及里程表数,任务结束车辆入库时填写时间及里程表数,并及时上交车钥匙和《派车单》;

4. 车辆管理

4.1 车辆调度管理

Ø 行政部根据派车申请人提出的用车申请,合理调度公务用车。原则上,坐公交车方便的地点不予派车,除经部门领导确认有急事或特殊情况的方可派车。

Ø 公务用车,派车人应提前填写《派车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行政部经理批准并调派;接待用车需经总裁助理审批方可派车。

n 市区内临时用车,申请人需提前30分钟申请。特殊紧急情况经行政部经理批准除外,但用车人须于当日补办派车单;

n 使用时间超过1天但不超过2天的需提前1天申请;

n 逢星期日或节假日用车需提前1天申请;

n 遇大型会议、活动需用超过1辆车或用车时间超过2天的需提前3天申请;

Ø 出现特殊情况,如现有车辆无法满足大型会议或紧急事务用车时,行政部可在集团范围内调用车辆或向社会机构租用车辆;

4.2 车辆使用管理

Ø 专用车辆由专职司机在每次用车时填写好行车记录,每月末最后一天上交行政部经理审核,行政经理可随时检查专用车的行车记录,如未按要求及时填写的,发现一次扣奖金200元。

Ø 公务用车及接待用车须按《派车单》批准的目的地、由车辆驾驶员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路线行驶。行政部经理根据派车单做好公务车及接待车的行车记录;并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

Ø 驾驶员(包括个人自驾者)开车前必须对车辆外观及轮胎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点立即报备车辆保管人,并将问题点注明在派车单上,如在出车前未报备问题点,在第二次其他人用车时发现该问题点,责任由上次驾驶车辆者承担。

Ø 所有车辆在未使用时须停放在集团车库指定停车位,未按规定停放,导致车辆损坏或违章罚款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公务用车和接待用车夜间用车完,无论几点必须开回公司停车库,除经执行总裁批准的,不得私自将车开回家。

Ø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经理保管,有配专职司机的专用车日常使用钥匙由专职司机保管,专用车领导出差(超一天)时,车钥匙上交行政部经理处保管。夜间需要用车的,需提前到行政部经理处领取钥匙。任何人未经同意,私自取走车钥匙的,扣罚当月全部绩效奖金。

Ø 司机在接到出差任务时,到行政部经理处领钥匙和《派车单》,按派车单要求出车。出车任务结束,第一时间上交车钥匙和《派车单》,下班后才返回公司的,可直接交给当班保安,如保安已下班可在第二天一早上交车钥匙。

4.3 车辆借用

Ø 原则上公司车辆只有公司总监级以上人员可向公司申请个人借用,并按照车辆借用手续办理(借车申请及用车协议)。

Ø 由公司领导交办外界给客户的,由经办人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的借用手续。

Ø 车辆借用时,过路费、停车费、油费等使用费用由借用人自行承担,特别情况需由集团总裁同意方可报销。

Ø 所有车辆外借,需由集团总裁审批。

4.4 车辆的保养与维修管理

Ø 公司车辆在指定的维修厂或4S点定点维修,维修点由采购部根据采购管理流程三家比价的方式,选定一到两家二级以上车辆维修厂,报分管副总裁裁定,最后确定维修厂。

Ø 车辆维修由车队长负责,对所有车辆维修建立维修档案(随时供上级领导调阅),并随时检查车辆保养情况,如因未及时保养导致车辆损坏的,或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损坏,一经落实,责任由维修负责人承担。

Ø 所有车辆维修保养必须先申请后维修,未经申请,私自将车交给其他维修厂维修的,费用不予报销,由违规人自行承担。

Ø 原则上每次维修车辆时,需有驾驶员在现场监督并将更换的配件带回公司给车队长和行政部经理审核,如在维修中发现一次异常的,立即终止与该维修厂合作。

Ø 车辆的日常保养(洗车,出车前检查)由驾驶员负责,发现车辆故障,驾驶员及时报告车队长,车队长会同驾驶员一起对车辆故障进行查看,确认无法自行处理的,由车队长填报《车辆维修申请单》报相行政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安排司机送修。

Ø 驾驶员在使用车辆时,有责任对车辆正常保养公里数时时查看,发现到保养时间的,及时报备车队长,由车队长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批,并安排保养。

Ø 车辆维修结算,车队长或监修司机必须在维修单上签字验收,并将客户联合维修申请单交到行政部经理处,维修费用结算由行政部经理根据收集的维修单与修车 厂进行核对,无误后填写付款单报销。

Ø 车辆维修的价格由总办监督,发现维修价格偏高并有确实证据的,可提出更换维修厂,从新进行选定修车厂。

4.5 车辆费用的管理

4.5.1 车辆费用分类:

Ø 使用费包括: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罚款等;

Ø 年费包括:保险费、过桥年费、车辆年检费等;

Ø 维修保养费包括:维修费、保养费、内外部装潢费、车辆用品费;

4.5.2 车辆加油费用管理:

Ø 集团对所有车辆办理加油卡,由行政部统一管理,按实际使用量,提前借款充值油卡,并根据各自车辆使用情况分配金额,每月26日到中石化领取发票报销冲账;

Ø 原则上所有车辆加油必须使用加油卡,当加油卡故障又急需加油的,可单次进行现金加油。但需提前报备行政部经理,方可加油,加油后应开具合格发票报销。

4.5.3 违章罚款统一由车队长处理,费用由违章驾驶员和公司各承担一半。个人借车违章罚款费用全部由借车人承担。

4.5.4 车辆年费由车队长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时缴费并报销。

4.5.5 车辆保险由行政部负责,采取整体打包进行招标,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并签订合作协议。车辆保险到期时由车队长负责办理车辆保险手续。

4.5.6 车辆维修保养费和洗车费,按月结方式与合作供应商结算。

4.5.7 因开公务车及接待车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统一由行政部管理,即行政部向公司借用车辆备用金2000元,报销人(行政司机和自驾公车者)可凭派车单和相应的费用票据到行政部经理审核后直接在备用金提取报销,行政部再定期向公司报销。专职司机、公司配车自驾者、副总裁级以上人员用车产生的过路费和停车费自行报销。

4.5.8 所有到行政部报销过路费、停车费必须当周报销,超过一个周以上的行政部有权不予报销,无派车单和正规票据的,不得报销。

4.6 车辆安全管理

Ø 严禁驾驶人私自出车或把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私自将公司车辆外借或为他人教练;严禁任何个人或部门编造任何借口谎言擅自动用车辆。

Ø 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或意外时,驾驶员应立即向行车队长报告,车队长接报后根据情况协助处理,并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备案,并处理理赔事宜。

Ø 驾驶员上班时间如未被安排出车,须在指定办公地点待命。非公务不得串岗或擅自外出。

Ø 驾驶员须服从调度按规定出车,不得擅自出车。

Ø 严禁驾驶员与乘车人在车内吸烟。违者驾驶员及乘车员工予以记小过处分。如公司客人准备在车内吸烟,驾驶员应向客人婉转提醒制止。

Ø 驾驶员行车若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我方责任的,损失由保险公司理赔,理赔不足部分包括法律责任由责任驾驶员承担。

Ø 公司对每位职业驾驶员设置年度安全奖金1000元。驾驶员行车中未发生任何有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全年违章次数低于5次(含),期满一年时(按到岗日期算),由车队长提出申请,经行政部经理、分管副总裁审核,报权限审批人审批后发放安全奖金。

5. 附则: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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