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压救护车如何保证病人的安全?,

院前急救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院前急救机构(包括急救中心、急救调度指挥中心、急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和规范院前急救工作,制定本指引。

一、目标要求

规范指导院前急救机构严格落实转运流程与医院感染防控制度,确保精准防控,科学防护,规范处置,安全转运,保障院前急救患者及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建立“两个屏障”。包括物理屏障和行为屏障,物理屏障以实现空间分隔为基本手段,行为屏障以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活动和实施标准预防为重点。

(二)实现“双向防护”。包括院前急救机构工作人员防护和接诊患者、家属防护,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职业暴露风险防护,指导患者及家属做好个人防护。

(三)落实“两个到位”。包括调度首问与急救首诊流调筛查“到位”,充分发挥院前急救“哨点”预警监测作用。

(四)确保“三个安全”。包括人员安全、急救安全、患者安全,认真落实以标准预防、强化防控为关键的人员安全,以规范流程、提升技能为关键的急救安全,针对冬春季多种呼吸道传染病和老年慢性病叠加风险,坚持“多病同防”,保护患者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防控管理机制。成立疫情防控管理委员会,明确疫情防控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按照明确分工、专兼结合、指导检查、落实责任的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的预防和控制。

(二)落实防控工作制度。制定覆盖院前急救全过程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防控风险评估,细化防控措施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常态化全员培训、演练。根据最新诊疗、防护、感染与预防控制的指南、规范文件要求,结合院前急救机构感染与预防控制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分人员、分岗位、分层次开展院感防控培训、演练,提高全员防控意识和处置能力。

(四)加强防控预警监测。充分发挥院前急救机构发热“哨点”预警监测作用,调度指挥、急救人员落实“首问”、“首诊”流调筛查要求,遵循就近转运原则,做好院前发热患者的交接、信息登记与上报。

(五)保障防控物资储备。各院前急救机构应储备种类齐全、质量合格的防控物资,储备量应至少满足急救满负荷运转30天需要。

(六)提升应急防控能力。各院前急救机构要因地制宜建设标准化洗消区,配备洗消设施,完善硬件配置,三区明确,环境布局符合隔离要求。完善转运工作运转机制,建立转运、消毒梯队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转运洗消工作。

(七)关注工作人员健康。各院前急救机构应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保证其休息,适时心理疏导,避免长期疲劳作战。转运、消毒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接种新冠和流感疫苗。

四、防控指南

(一)工作人员防护

1.加强健康状况监测。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外来人员、急救志愿服务者和物业、安保、食堂等外包服务人员体温及健康情况的摸排管理与监测,发现发热或疑似症状人员,及时进行隔离、排查、检测及治疗,降低传播风险。

2.院前防护分级。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行标准预防,根据接诊患者进行风险评估,调整所采取的个人防护级别。防护用品穿戴规范,适时更换,做好手卫生。

(1)标准防护(一般防护)。适用于日常转运普通患者的急救人员。工作时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医用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

(2)一级防护(基本防护)。适用于转运以发热和呼吸道相关症状为主诉的患者的急救人员。工作时穿工作服、工作鞋、隔离衣、戴医用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级以上),必要时戴乳胶手套/丁晴手套等,严格执行手卫生。每日工作结束时建议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粘膜的防护。

(3)二级防护(加强防护)。适用于转运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医学隔离点密接人员等的急救人员。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医用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N95级以上)、双层手套、护目镜/防护面屏、医用防护服、胶靴、靴套。消毒人员佩戴的外层手套建议佩戴长筒橡胶手套,防护服外加穿一次性防渗隔离衣或防水围裙。转运任务结束后严格按区域进行个人卫生处置,注意口、鼻腔黏膜和眼结膜的卫生与保护。

(4)三级防护(严密防护)。当急救人员为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等病例实施吸痰、气管插管等容易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可采取三级防护,即在二级防护基础上加戴正压头套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在防护服外加穿防渗性隔离衣。

3.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社交卫生礼仪,勤洗手,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与人群聚集性活动。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召开集中会议,建议采取线上会议形式,如必须集中开会,应控制参会人数,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位就坐,会场开门窗通风,控制会议时长,会后注意环境清洁消毒。

4.手卫生要求。

(1)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19)》要求,掌握洗手或卫生手消毒的指征:戴手套和穿个人防护装备前;对患者进行清洁、无菌操作前;接触患者之后;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及其污染物品或污染环境表面之后;摘脱个人防护装备时。

(2)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宜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双手,并按消毒剂说明书描述的消毒作用时间进行消毒。

(3)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六步法洗手,然后可按上述方法进行手消毒。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或可能接触艰难梭菌、肠道病毒等对速干手消毒剂不敏感的病原微生物时应洗手。接触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或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应先洗手,再进行卫生手消毒。每次洗手或卫生手消毒时,双手至少揉搓15s,每一个步骤至少重复5-10次。

(二)救护车的清洁与消毒

1.消毒隔离基本要求

(1)转运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等病例时车辆、急救设备、担架应专车专用,建议使用负压救护车或负压隔离舱隔离转运。救护车的驾驶室与医疗舱应密封隔离。救护车医疗舱为污染区,驾驶室为潜在污染区,转运途中尽可能减少对驾驶舱的污染,避免交叉污染。医疗舱与驾驶室的清洁消毒应分区管理。

(2)转运患者时,应加强转运中及转运后车辆的开窗通风。负压救护车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开启医疗舱高效过滤装置紫外线灯,空调系统调至内循环,舱内相对压强应维持在-30Pa至-10Pa,保证负压运转良好。负压隔离仓运转2min内应建立不小于15pa的负压。转运途中,如非必要,不得打开负压隔离舱。不具备负压系统的救护车参与转运时,车辆行驶时同时开启驾驶室和医疗舱的侧窗玻璃,可在车身外侧周围形成负压区,加速驾驶室与医疗舱的空气排出。工作人员工作时尽量处于上风位置。无独立冷暖空调系统的救护车,驾驶室和医疗舱的空调系统通风管道应严格密封隔离,禁止开启空调系统。

(3)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排除诊断者、治愈复阳患者可一车多例转运,疑似病例、密接者、发热患者、符合出院标准病例需一车一例转运。

(4)转运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等病例后,救护车及车内设备、污染急救诊疗用品必须清洁消毒后再用于其他患者。转运车辆返站后停放在污染停车位进行终末消毒,清洁消毒完毕方能驶入清洁停车位。

(5)疫情期间,严格落实救护车随时消毒与转运后消毒,在不影响出诊的情况下一转运一消毒。救护车门把手、车内扶手等接触频次高、易污染的物表应增加消毒频次。救护车消毒顺序参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的规定,按先外后内、先上后下的顺序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当发生血液、呕吐物、痰液等污物喷溅污染时,应随时进行污点清洁与消毒,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6)对于高频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表面,可采用屏蔽保护措施,用于屏蔽保护的覆盖物(例如塑料薄膜、铝箔等)实行一用一更换;对于精密仪器设备表面进行清洁与消毒时,应参考仪器设备说明书,关注清洁剂与消毒剂的兼容性,选择合适的清洁与消毒产品。

(7)防护用品穿戴在清洁区进行,个人卫生处置时应在指定区域进行,遵循由污到洁的顺序按区域依次摘脱防护用品,摘脱防护用品动作应轻柔,污染面和清洁面分辨明确,注意手卫生,口罩最后摘除。

(8)所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2.救护车消毒方法

救护车因含较多金属配件,消毒方法和消毒剂的选择应因地制宜、合理使用。

(1)通风:在患者病情耐受的情况下,非负压救护车应加强转运中及转运后的开窗通风和/或机械通风。

(2)紫外线照射:用移动式或车载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按不少于1.5W/m3安装),因紫外线照射消毒易受温湿度、环境清洁程度影响,可适当延长照射消毒时间1小时以上。

(3)超低容量气溶胶喷雾消毒:转运发热或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等病例后,需对转运车辆车内环境及物表进行空间-物表联合消毒。采用超低容量气溶胶喷雾器,使用过氧乙酸、过氧化氢、二氧化氯等消毒剂,先表面后空间,循序进行。在空气及表面消毒时要求在密闭空间里形成浓雾并注意药物用量,喷至均匀湿润为度。具体用药量及密闭作用时间参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密闭消毒后注意通风与清洁。

(4)汽(气)化/干雾过氧化氢消毒:转运发热或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等病例后采取的强化终末消毒措施。使用5%-8%过氧化氢喷雾消毒,用药量5-8ml/m3,密闭作用1小时-1.5小时,充分通风后清水擦拭。

(5)车内地面、物表消毒:转运普通患者(非发热、传染病患者)后,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救护车内环境及物表。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转运发热、有流行病学史、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等病例后,使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救护车内环境及物表,作用至少30分钟后去氯清洁。驾驶室与医疗舱消毒清洁用具应严格区分使用。

擦拭消毒主要用于车内门窗、门把手、扶手、担架等形态不规则、多面体及表面光滑物表的消毒。地面应采用消毒液进行湿式拖擦。擦拭消毒需至少进行2遍,小面积的物表可选用75%乙醇消毒液擦拭,作用3分钟以上。喷洒消毒是使用小型喷壶喷洒消毒剂,用于消毒医疗舱内壁、门窗、地面及物体表面,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依次进行,喷药量以喷至表面湿润,消毒液均匀覆盖于物表、地面为宜。喷洒的同时用消毒液擦拭和拖地,使消毒液均匀覆盖于需消毒的物表、地面。

(6)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等病例血液、分泌物、呕吐物、排泄物的消毒:少量的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处理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30分钟以上(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净。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患者的分泌物、呕吐物等应有专门容器收集,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按物、药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时。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去氯清洗。

(7)车载设备、急救用品的消毒:氧气湿化装置、呼吸机管道、负压吸引管道等用品建议采用一次性医用耗材。出诊箱、车载担架等采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耳温计、听诊器、除颤监护仪、心电图机等可用75%乙醇或同等效果的消毒湿巾擦拭消毒,应擦拭2遍。不能采取以上消毒方式的用品(手机、精密仪器等)用透明塑料膜、袋密封,每次更换。其他医疗器械的消毒与灭菌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8)防护用品的清洗与消毒:内层刷手衣裤等纺织品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后直接投入洗衣机中,同时进行洗涤消毒30min,并保持500mg/L的有效氯含量。需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护面罩使用75%乙醇溶液或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洁洗净后晾干备用。

(9)负压救护车过滤除菌系统的滤器或滤材应及时请专业清洗维修人员进行清洗消毒并定期检修、更换;清洗消毒可用有效氯浓度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或直接喷洒至完全浸湿,作用60分钟,再进行清洗。更换下来的废弃过滤器或滤材按医疗废物处置。

3.执行不同任务的急救车辆消毒流程

(1)日常急救转运车辆:指接诊和转运日常普通急症患者(非明确传染病、发热及有流行病学史或可疑流行病学史的患者)相关任务的救护车。

消毒流程:转运途中根据条件及患者病情开窗通风和/打开排气扇→完成任务,返回途中开窗通风和/或打开排气扇→返回急救站由专人处理车内明显污物、医疗垃圾等→使用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门把手、扶手等患者重点接触的部位物表,消毒车内地面,对使用后的急救医疗设备、物品进行消毒→在指定个人卫生处置区域摘脱防护用品→做好消毒、医废处置记录。

(2)转运发热等患者的急救车辆:指接诊、转运发热、有流行病学史或可疑流行病学史患者、可疑传染病或确诊传染病患者等高风险患者转运任务的车辆,需严格实施终末消毒。转运后需进行一次彻底的车内空间、环境的终末消毒和外部整车的清洗,完全消灭病人所播散的、遗留在救护车车内环境上的存活的病原体,确保车内环境安全,降低后续转运患者及急救人员感染风险。有条件者可使用气化/干雾过氧化氢等设备进行消毒。

消毒流程:

①完成任务后,非负压救护车返回途中根据条件可开窗通风和/或机械通风,负压救护车应保持门窗密闭,负压持续开启。如负压车内配备车载汽(气)化/干雾过氧化氢消毒器,可由驾驶员在驾驶室操作,关闭负压,开启消毒装置并计时(医疗舱无人状态下)。

②车辆返回洗消地点,驾驶室的车钥匙、通信手机、出诊移动终端设备等物品应放在指定地点待专人消毒,严禁带入个人卫生处置区域;车外部门把手等部位应重点消毒,可用75%乙醇消毒液或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拭消毒后去氯清洁。

③驾驶室消毒。可参照医疗舱消毒方法,宜选用擦拭方式消毒或汽(气)化/干雾过氧化氢消毒器消毒。注意对驾驶室仪表盘、GPS显示屏等装置的保护,建议使用75%乙醇消毒液擦拭消毒。

④医疗舱消毒。可使用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500mg/L二氧化氯消毒剂喷洒、擦拭消毒车内环境、物表,作用30分钟后去氯清洁,配合紫外线辐照设备空气照射消毒≥1小时,达到终末消毒效果。有条件者,可使用超低容量电动气溶胶喷雾器或汽(气)化/干雾过氧化氢消毒器喷雾消毒,达到静置密闭时间后,再通风、清洁。注意不能用消毒剂喷雾消毒的车载精密仪器设备,应用一次性隔离单覆盖。去除隔离单后,再用腐蚀性较小的有效消毒剂如75%乙醇消毒液等进行擦拭消毒。一次性隔离单按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

⑤进行车外部冲洗。

⑥救护车消毒、清洁完毕,驶入清洁停车区(加强通风)。

(三)院前急救调度、救治转运工作防控

1.调度流调筛查

(1)疫情期间,落实120调度“首问”流调筛查,120调度员接警时,对所有患者询问流行病学史,排查发热及干咳、乏力等相关呼吸道症状,增加进口冷链从业人群筛查问询,根据情况调派相应的车辆执行急救任务,亦应将相关可疑情况告知车组医务人员,以提前做好相关防护。

流调问询内容:

①是否有发热(T≥37.3℃)和/或有无干咳、乏力、腹泻、味觉减退等症状体征;

②发病前14天内是否去过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

③发病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

④发病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

⑤是否有聚集性发病(聚集性发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⑥是否为进口冷链相关从业人员。

(2)因发热拨打“120”急救电话,经120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医的,院前急救机构要做好交接和登记,同时将患者转运信息报告本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信息应包括患者姓名、地址、年龄、症状、就诊医院等。因发热拨打“120”未实施转运的,院前急救机构核实后,将患者准确信息报告本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由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做好防护后引导其去发热门诊就诊。

2.救治转运防控

(1)转运前准备

转运前应做好评估、准备,保证转运的顺畅性,缩短转运时间和接触时间,最大限度降低转运对患者病情的影响以及转运人员的风险。

①检测负压车功能状态。转运车内应配备必备的消毒及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等备用防护用品、含氯消毒剂、速干手消毒剂、消毒湿巾、清洁吸附巾、呕吐物污物桶、感染性医疗废物桶等。

②充分评估病情,合理配置急救人员与设备、物品。根据是否需要医疗处置、患者是否需要氧疗、是否需要呼吸和/或循环支持、转运人员气溶胶暴露风险等因素,评估转运任务风险程度,准备必要的急救设备、物品,特殊药品和器材、设备按专家组建议特别配置,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车内装备,限制参与转运人员人数,降低感染风险。任务对应的急救转运人员专业技能应充分考虑其技术职称、临床专业、穿脱防护与消洗能力、生命支持技术能力、急救设备使用能力,合理配置急救转运人员。

(2)救治转运防控

①疫情防控期间,应限定陪护家属不超过1人。接诊非急症患者应查验患者及家属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并进行首诊“流调”及健康问询。病情允许应要求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急救人员应为没有佩戴口罩的患者及家属提供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依据问诊结果,应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查体及必要的辅助体格检查。根据问诊、查体、辅助检查结果,结合患者既往病史,得出初步诊断,给予必要的药物治疗和对症治疗。若病情允许,患者在鼻导管吸氧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普通氧疗时不建议湿化,避免增加气溶胶的产生。救治转运急危重症患者时,可免查验健康码及测温,避免延误救治,急救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

②接诊的发热患者执行就近转送原则,转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与发热门诊接诊人员做好病人交接登记。具有可疑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患者,应提前告知接诊发热门诊,做好特殊接诊准备,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上报。

③转运新冠确诊、疑似等病例时,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与患者的直接接触,并尽量减少患者呼吸道飞沫产生的机会。呼吸机及其相关配件在使用中易出现携带病原体的飞沫或气溶胶播散,要高度警惕机械通气操作传播风险。

④转运途中保持行驶平稳,减少颠簸造成患者或急救人员的不适,防止出现呕吐,减少转运风险。

⑤执行转运任务时,个人防护措施应始终贯穿于整个救治转运过程,直至按规程脱下防护装备。除手套破损等暴露特殊情况,禁止在车内随意摘脱、调整防护用品、饮食等活动。接触患者进行相关操作后,应及时进行卫生手消毒。

⑥针对拒绝去医院的患者或陪同送院家属,应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及日常防护措施的健康宣教工作。

(四)院前急救机构内办公、生活区域清洁消毒

疫情期间,院前急救机构内办公、生活场所及其办公用品应保持清洁、整齐,采取湿式清洁,先清洁后消毒,加强通风,生活垃圾、废弃口罩及急救中心(站)日常出诊医疗废物日产日清,高频接触、易污染的物表应增加消毒频次。采取环境清洁和预防性消毒相结合的方式做好防控,避免高浓度、大剂量过度消毒。

1.办公区域地面、物表消毒,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每日喷洒或擦拭消毒1-2次。高频接触部位如电梯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水龙头、空调开关、照明开关等部位,办公使用的电话、电脑鼠标键盘、办公桌面等物品,应增加消毒频次,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75%乙醇等有效消毒剂,每日擦拭消毒不少于3次。卫生间、救护车与办公、生活区域使用的地巾、布巾应分区使用,分开消毒清洁。

2.建议在院前急救机构内设防控监督员,监督员全面负责所负责区域的防控监督管理,包括人员的体温、健康监测、工作区域的通风、消毒,转运后的消毒工作落实,现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落实改进。

3.办公场所、会议室例会及急救培训期间应加强通风换气,每次通风至少30分钟。如条件允许,开启窗户,保持空气流通。会议、培训结束后对场所、设备及物表进行清洁消毒。

4.急救中心(站)洁污分区应明确,设置消毒间,设立防护物资储备区,在通风的基础上,使用紫外线消毒灯或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5.空调消毒。使用集中空调的密闭空间,可调节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以增加空气流通。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对空调系统的初效滤网应每周清洁后采用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消毒液喷洒或浸泡消毒1次。一旦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立即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经专业维保并采取有效的清洗消毒措施后方可重新运行,处置方法参照疫源地消毒技术指南。

6.洗手设施。办公区域及急救站内应设置洗手设施,会议室、门卫处、电梯内、各部门办公区域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方便工作人员手卫生。洗手设施应为感应式或脚踩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洗手处应粘贴标准洗手示范图,配备洗手液,建议使用干手纸巾干手。

(五)医疗废物处理

1.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相关法规要求,通过规范分类和清晰流程,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医疗废物管理系统。

2.救护车内应配备脚踏式医疗废物桶、锐器盒等医疗废物专用盛装容器,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严禁混放,医疗废物应做好分类收集处置,各类针头、锐器放置在防渗漏、防穿刺的利器盒,其他污染的一次性物品及传染病患者的生活垃圾一律作为医疗废物进行处置。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包装、收集、暂存和转运医疗废物。

3.日常出诊产生的医疗废物不得遗留急救现场,并与转运发热、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等病例后产生的“新冠医废”严格分区暂存管理。新冠医废双层鹅颈封扎后,应特殊标注“新冠医废”。其余处置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处置人员做好防护,安全运送,加强暂存场所及运送、暂存设备、物品的消毒清洁,严防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而造成疾病传播和安全风险。

4.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场所(设施)管理,按规范消毒、清洁。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并做好交接登记,记录保存不少于3年。

(六)洗消污水处置

院前洗消污水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根据污水量投加适量含氯消毒剂。参考有效氯投加量为50mg/L。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h,余氯量大于6.5mg/L(以游离氯计)。接触时间为1h的,余氯大于10mg/L(以游离氯计),参考有效氯投加量为80mg/L。若接触时间不足1h的,投氯量与余氯还需适当加大。消毒后的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七)职业暴露的处置

预防是职业暴露的最佳处置方式,目前主要是物理预防措施,包括坚持标准预防、手卫生、环境清洁与消毒、通风及负压救护车、早期发现和隔离患者等措施。新冠肺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均具有传染性,应根据暴露风险评估选择恰当的处置方式。呼吸道暴露风险最高,血液体液暴露及皮肤暴露风险较低,血液体液暴露须同时考虑经血传播疾病风险。

1.暴露风险分级

(1)新冠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及消毒人员:进入救护车及人员卫生处置区域收集医疗废物、接触污染环境、对复用的胶靴、使用后的急救设备、物品消毒处理的人员,暴露风险高;对医疗废物进行转运的人员,一般无需直接接触感染性物质,暴露风险中等。但应谨防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过程中包装破损所造成的不必要暴露。

(2)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等病例急救转运人员:负责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转运人员,需要直接接触患者,暴露风险高。如驾驶员未出驾驶室,不需直接接触患者,暴露风险相对低。

(3)日常院前急救出诊人员:院前患者病情紧急且危重,可能存在其他危急的基础疾病,掩盖新冠肺炎的表现,应提高警惕,需直接接触患者,暴露风险中等。若对患者进行气管插管、吸痰等易产生气溶胶的操作,风险有所增加。

2.暴露后应急处置

救治转运时,急救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按照新冠肺炎病例的转运要求和流程开展工作。在转运过程中,要警惕防护用品异常情况,如防护服及手套破损、护目镜起雾等,会增加急救人员职业暴露的危险,院前急救机构应制定防护用品异常的防范及应急处理流程,车内配备备用防护、消毒用品,以提高工作人员识别和处理风险的能力,规范出现异常后的应急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医院感染的风险,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

(1)操作过程中,发生手套撕裂、破损,应立即脱去手套后进行卫生手消毒,更新手套。

(2)被肉眼可见的患者体液、血液、分泌物或排泄物等污物直接污染眼睛、呼吸道黏膜、皮肤时,可用生理盐水冲洗眼睛、漱口。皮肤暴露先去除污物,再用0.5%碘伏消毒剂擦拭消毒3分钟以上,生理盐水清洗干净。

(3)外层污染防护用品接触皮肤或头发时,立即用含醇手消毒剂消毒接触位置。

(4)防护服如发现开裂与破损,立即用75%乙醇喷洒或速干手消毒剂涂抹破损处(喷洒或涂抹范围大于破损处直径的3倍)。

(5)当防护口罩松脱、护目镜松脱或严重起雾时,应立即更换。如口罩松脱造成呼吸道暴露,应用生理盐水漱口,再用0.5%碘伏棉签轻轻旋转擦拭鼻腔。

(6)手套破损且有皮肤损伤时,伤口局部清洗、消毒、包扎。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用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重新戴好手套。若为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需对暴露源进行相关监测,必要时预防用药,并做好登记、上报、追踪随访。

(7)呼吸道直接暴露(若暴露源患者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需按密切接触者单间隔离管理,按规定检测核酸,期间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则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若暴露源患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则为低风险,暴露者可解除隔离。

(8)转运过程中如发生低风险暴露,可根据情况按个人防护用品异常处理流程进行处理,无需隔离,需自我监测症状,有症状时随时报告。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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