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大龄”公交更新 稳步增加新能源车辆

转自: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希阳)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近日我省发布《黑龙江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其中,提出鼓励车龄10年以上燃油公交车提前报废,支持城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并鼓励老旧新能源公交车进行电池更新。

  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替代。支持城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稳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严格执行年限满13年的公交车报废更新,鼓励车龄10年以上燃油公交车提前报废更新。优先淘汰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公交车。积极推广小型化公交车辆、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辆。

  推动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督促退役动力电池所有方将退役动力电池交售至综合利用企业。支持城市公交企业更换达到质保期限的动力电池,消除城市公交企业安全隐患,有效提升车辆性能和续航里程,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促进行业绿色健康发展。

  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鼓励各地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特点、区域产业环境和新能源供应能力,推广甲醇燃料、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货车。结合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鼓励有条件的市(地)出台新能源货车通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推动新能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等场景应用。适度超前、科学布局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鼓励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

  推动邮政快递末端配送车辆更新。指导邮政快递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新能源车辆更新计划并有序推进,支持企业淘汰不符合道路运输标准的运输和末端配送车辆,鼓励更新新能源车辆。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探索合法使用新能源无人配送车,提升邮件快件转投效率。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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