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电”交通违法曝光台(四) | 看看谁“上镜”→
为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提升行动,有效遏制涉“摩电”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和震慑效果,汕头交警特推出“摩电”交通违法曝光台,定期对部分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及其驾驶员予以曝光。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一名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摩电”交通违法曝光台
01
违法当事人:黄某琳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东厦华山路口
02
违法当事人:郑某珊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磊广大道广汕路路口
03
违法当事人:黄某生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违法地点:嵩山北路
04
违法当事人:张某豪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地点:长江天山路口
05
违法当事人:林某丰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中山东厦路口
06
违法当事人:陈某杨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违法地点:海滨招商路口
07
违法当事人:苏某佳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违法地点:潮汕杏花路口
08
违法当事人:钟某斌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地点:潮护路
09
违法当事人:詹某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违法地点:金砂金环路口
公安交警部门已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规守法,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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