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车违法会受到哪些处罚?,

出台生猪屠宰新规,农民自家养的猪,私自屠宰有可能面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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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和监管,旨在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本文为你解读《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变化,告诉你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正文

生猪是我国人民群众饮食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一直是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国务院修订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和监管,从源头到终端,从制度到责任,从监督到处罚,都有明确的要求和措施。本文为你解读《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变化,告诉你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这意味着,在非农村地区,如果你家养了一头或者几头猪,想要自己屠宰或者卖给别人,那就是违法的。你必须将生猪送到指定的屠宰厂(场),经过检验检测后才能出售或者食用。如果你违反了这一规定,将面临最高30倍货值金额的罚款。


二、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

《条例》明确规定了各方在生猪屠宰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其中最重要的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其生产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条例》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设施、设备、人员等条件,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操作规程、技术要求、质量管理规范等标准。同时,《条例》还建立了一系列全过程管理制度,包括:

  • 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查验检疫证明等文件,记录来源、数量、供货者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 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与屠宰同步进行肉品品质检验,如实记录检验结果,加盖验讫印章,附具合格证。
  • 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记录出厂(场)生猪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检疫证明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 问题生猪产品报告召回制度:发现生猪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屠宰,报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知销售者或者委托人,召回已经销售的生猪产品,并记录通知和召回情况。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如果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违反了这些制度,将面临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直至吊销定点许可证等行政处罚2。如果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防止疫情蔓延

《条例》还针对近年来发生的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对屠宰环节的动物疫病防控进行了强化和完善。主要措施包括:

  • 落实建立完善屠宰检疫检测制度的要求,明确规定在发生动物疫情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动物疫病检测,做好动物疫情排查和报告。
  • 保障生猪屠宰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生猪、生猪产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足额配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的兽医。
  • 为解决生猪产销区分离、长途调运引发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传播,规定国家鼓励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推行标准化屠宰,支持建设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同时规定在制订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时,要按照科学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充分考虑生猪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猪产品消费的实际情况。

这些措施有利于提高屠宰环节的动物卫生水平,有效防止和减少动物疫情蔓延。


四、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督效率

《条例》还从生猪屠宰行业特点出发,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在管理方式上进行了创新。主要举措包括:

  • 建立生猪屠宰追溯信息管理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生猪屠宰追溯信息平台,实现生猪屠宰活动的全程可追溯,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和可溯源性。
    • 建立生猪屠宰行业协会制度:支持和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协会的发展,赋予其自律管理、行业服务、维护权益等职能,引导其参与制定和推广行业标准、规范、规则,开展行业培训、评价、咨询等活动。
    • 建立生猪屠宰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生猪屠宰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记录和公布生猪屠宰厂(场)的信用信息,实施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和曝光。

这些措施有利于提高生猪屠宰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增强监督效率和效果。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条例》还对生猪屠宰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对各类违法行为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

  • 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屠宰的生猪、生猪产品,并处以货值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 对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测结果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未经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生猪、生猪产品,并处以货值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 对未按规定进行问题生猪产品报告召回或者拒不执行召回决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问题生猪产品,并处以货值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 对擅自销毁或者处理未经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生猪、生猪产品或者将其投放市场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未经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生猪、生猪产品,并处以货值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这些处罚措施体现了对生猪屠宰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有利于震慑和遏制不法分子,维护市场秩序。


总之,《条例》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生猪屠宰管理领域出台的行政法规。《条例》从源头到终端,从制度到责任,从监督到处罚,都有明确的要求和措施。《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作为消费者,我们也应当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变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有序的生猪产品消费环境。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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