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汽车的标识色是否合法?如何遵守交通规则?,

驾培学校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驾校工作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驾校内与生产相关的所有场所和活动。

3.引用文件

3.1 《安全标志及其适用导则》GB2894-2880

3.2 《安全色》 GB2893-2008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4.1安技部负责驾校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并实施检查和管理。

4.2 驾校其他部门按照安全部部署和要求,配合配置本部门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并负责范围内实施管理。

5.内容及要求

5.1 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5.1.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及活动场所和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并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5.1.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引起注意。

5.1.3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后,未经安全部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

5.1.4工作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者毁坏的标志牌、警示灯要及时更新、更换。

5.1.5要经常教育从业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的要求,要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依规进行处罚。

5.2 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

5.2.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5.2.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等四种颜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5.3对比色

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5.4安全标志的分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5.5安全标志的使用

5.5.1在进入操作现场(如设备维修车间等)的大门入口,应悬挂“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标志牌。

5.5.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配件仓库、易燃易爆场所等场地,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5.5.3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抛物”、“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5.5.4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应悬挂“必须戴防护眼镜”、“当心火灾”、“必须穿防护鞋”、“注意安全”等标志牌。

5.5.5在高处平台、地面的深沟(坑、槽)等处应悬挂“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禁止抛物”等标志牌。

5.5.6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应悬挂“禁止戴手套”、“禁止触摸”、“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5.5.7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5.5.8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龙门吊、井字架、外用电梯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攀登”、“禁止逗留”、“当心落物”、“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5.5.9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吊装、交叉作业、爆破场所、高压 实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通行”、“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5.5.10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坑、洞等地方,应悬挂“禁止跨越”、“禁止靠近”、“当心滑跌”、“当心坑洞”等标志牌。

5.5.11 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 “当心触电” 、“有电危险”等标志牌。

5.5.12龙门吊吊具、外操作载货电梯框架,物料提升机等地,应悬挂“禁止乘人”、“禁止逗留”、“当心落物”等标志牌。

5.5.13在钢筋加工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绞丝机、打孔机、等,机械设备的旁边应悬挂“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5.5.14在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钢筋机械设备等旁边应悬挂 “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志牌。

5.5.15 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 楼梯口、 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 “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标志牌。

5.5.16在出入通口、基坑边沿等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有充足的照明。

5.5.17设备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防护罩、防护栏或防护挡板。

5.5.18吊装孔应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志牌。

5.5.19车辆燃油(燃气)场所,应设醒目的“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5.5.20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特种设备、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标识和警示标志。

5.6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

5.6.1企业根据员工工作场所制定安全警示标识标志。

5.6.2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便于进入现场的人员看见,如办公场所、电器危险源、车辆内安全告知等。

5.6.3在工作场所建筑物门口醒目位置,应根据内部设备的安全要求,按规范配置悬挂相应的安全标志牌,各类标志应规范统一,明确易懂。

5.6.4在地下设施、屋顶配置和防灾物资储存处,须设立警戒线。

5.6.5在办公区域楼梯的第一台阶地面边缘处应标注防止踏空。

5.6.6楼房主要通道门 或左右侧装设紧急撤离提示标志。

5.6.7车辆内通道或门、窗玻璃处应装贴塑合标识。

5.6.8驾校制作的安全警示标识应由办公室统一保管造册发放。

5.6.9在工作场所应根据环境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注意用电安全”、“禁止攀登”等。

5.6.10车辆内应张贴影响驾驶和行车安全的警示标识,如“严禁与驾驶员谈话”、“严禁驾车接打手机”、“严禁吸烟”等。

2024-08-14

后面没有了,返回>>电动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