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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网络劳动吗?带你探秘隐藏在网络空间中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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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当前,网络已成为信息产品的社会化大生产的主要场所,整个信息产业的重心逐渐向网络转移,互联网经济异军突起。在网络这一极其庞大的空间中,网络用户是极为重要的劳动者,他们在网络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逐渐凸显。在此背景下,对网络用户的劳动及报酬进行研究是极为必要的。

第一节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学者们将从现实世界向虚拟世界的移民与500多年前航海家哥伦布的那次远航相提并论,认为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为了新的生活(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主创团队,2015)。截至2020年3月,我国的网民数为9.04亿,人均周上网时长达到30.8小时。(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0)可以肯定的是,我国的网民数量和人均上网时长将会不断攀升。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全球互联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2016年年底,世界网民数量约为39亿,且数量正不断攀升。因此可以说,“从现实世界向虚拟世界的移民”,是一场超越人类经验的大规模的迁徙,这些人迁入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在网络空间中塑造新的社会关系、建构全新的生活方式,并通过网络活动不断改造着现实社会的各种存在形式。在接受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主创团队采访时,卢恰诺·弗洛里迪(Luciano Floridi)认为,我们从以物质为基础的社会、以黄金为基础的社会进入了以能源为基础的社会,然后进入以信息为基础的社会。(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主创团队,2015)众所周知,在1991年万维网刚出现时,全世界仅有20万台计算机接入互联网,而当前全球的网络人口已达到总人口的半数以上,这是一个极为惊人的数字。在接受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主创团队采访时,曼纽尔·卡斯特指出:“网络技术导致沟通出现彻底的转变,组织结构出现改变,每个人可以与谁沟通也有所变化。因此,沟通的转变和对网络的需求共同创造了一种新的社会结构。”<1>在《网络社会的崛起》一书中,卡斯特认为人类正在向“信息时代”转型,从而迎来了一个新型社会——网络社会。

在网络社会中,人类借力互联网这一能突破时空界限、承载海量信息的信息生产和传播工具,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信息的生产、传播与消费活动,生产出大量的信息产品并使之商品化,进而获取巨大的经济效益。而网络社会中的信息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同现实社会中的物质产品的生产与消费一样,都存在着技术与权力的互动和抗争、劳动力的再生产与征用、剥削与被剥削的劳资关系等问题,但这些问题并不像现实社会中那么尖锐和明显地表现出来,而是以隐蔽的、不易察觉的方式存在着。对这些问题展开研究,对于探讨网络用户的劳动状况及报酬情况,进而呈现网络空间中信息产品的生产与消费的现实图景有着重要作用。

一、研究背景

当今世界,万物互联不断向纵深推进,世界被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及工业互联网三种互联网浪潮席卷,网络成为信息生产与消费的重要基础设施,成为信息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由于信息的生产与消费都离不开人,因此人成为信息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资源,而在网络这一信息生产与消费的场域中,网络用户这个数量极为庞大的劳动者无疑成为最核心的资源,其在网络空间中的劳动对网络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而网络用户的劳动状况及报酬支付情况已成为影响网络空间中的劳动走向的重要因素,因此对其展开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信息的生产、传播与消费在包括网络媒介资本在内的所有资本的积累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大的作用人类进入了一个新型的社会。世界知名的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十分明确地把这个新型的社会称为“信息社会”,并指出该社会是以信息的生产与分配为基础的社会。(孙进等,2000)2003年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发表了《原则宣言》,就什么是信息社会进行了较为权威的界定:信息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具有包容性和面向全面发展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人们除了能够较为自由地创造和获取知识及信息外,还能够较为自主地使用和分享知识及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和社会都能够发挥自身的潜力,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贡献力量。由此可知,在信息社会中,信息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保障性资源。丹·席勒(Dan Schiller)敏锐地洞见到:在整个资本投资和利润赚取中,传播和信息上升到中心位置。(莫斯可,2010)信息及传播体系对资本的运行(含跨越国界的运行)具有无与伦比的重要性,这些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能克服资本积累危机中的众多问题,这得益于众多的工作逐渐与信息、传播和知识的生产、分配相关联,新的劳动分工、劳动过程的变化促使工厂、企业等组织形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促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资源的新变化。同时,大规模的信息生产与传播能为生产的正确决策提供良好的参考条件。此外,信息本身是一种资本,除了其不断生产与传播能促使自身的不断增值和积累外,通过渗入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等领域,还能促进这些领域的资本的积累和增殖。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中,经济活动的运行越来越依靠个人信息这一重要的资源,与客户、市民、消费者等不同对象相关的资料数据库的价值与20世纪80年代石油资源的价值一样重大,谁掌握和利用好了这些资料数据库,谁就能够获得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由于信息的生产与消费在全球资本的积累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因此即便是信息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的国家也将信息生产、传播与消费纳入了资本积累的轨道。信息转化为资本,必须依靠一定的通信系统,而覆盖全球的网络责无旁贷地担当起了此重任。张健指出,网络首次将人类引领到了全球性的资源共享社区和第一个自由贸易区。(张健,2013)网络作为一个突破时空界限的巨大载体,其在为信息的生产、传播与消费提供空间的同时,也借力信息的生产、传播与消费来积累资本,实现网络经济的腾飞。

(二)网络社会已然到来,网络用户成为网络社会化大生产场所中的重要劳动者,成为推动网络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一个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网络社会已然崛起。曼纽尔·卡斯特认为,网络的形式将成为贯穿一切事物的形式,就像工业社会内贯穿一切形式的工业组织形式一样。(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主创团队,2015)网络形式其实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形式,而不是技术形式,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网络社会。在网络技术的赋权下,人们能够在网络空间中生产、传播、消费信息。在网络空间中,专门进行信息生产和传播的组织已经大量存在,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已在轰轰烈烈地进行着,信息生产存在着专门化的分工,各类信息的生产协作越来越紧密。这种情况足以说明网络已经成为信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要场所。人们在网络这个生产场所中以信息为原材料生产出了各种各样的信息产品,并将之用于交换,由此使信息产品成为商品,并使那些将信息转变成商品的部门成为信息产业部门。信息产业部门通过对信息的采集、生产、检测、转换、存储、传递、处理、分配以及应用,打造了一个信息产业集群,推动了信息产业的发展。

当前,信息大规模地、几乎无成本地在全球范围内流淌,加之物联网技术使人与人、人与物以及物与物之间能够顺畅地连接,使我们每个人都处在网络中,都在进行着各种各样的信息生产与消费。技术的革新为全球网络劳动场所的形成创造了重要条件,信息生产迅速走向网络化,网络使得网络用户的日常习惯、活动变成能为网络媒介生产巨大信息资本的劳动,网络用户已成为这个场所中的重要劳动者,成了推动网络经济快速发展的革命性的重要力量。

(三)网络用户的劳动和报酬状况成为探索网络空间中真实生产图景的有效途径科技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坐标,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不断更新的科学技术催生了不同的劳动者。在网络新传播科技的影响下,网络用户这种新的知识劳动者群体正在迅速崛起,在凭借网络技术架构起来的各种劳动平台上进行劳动,并在当今信息社会的劳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网络用户的劳动中,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都出现了异化的情况。但吊诡的是,这种异化却极有助于网络经济的发展,并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商业逻辑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网络用户的劳动成为探讨新传播科技环境中劳资关系的异化与劳动依附路径的重要视点,成为探索网络空间中真实的生产图景的有效手段。

二、研究目的

本书期望通过对网络用户劳动状况和报酬情况的研究,还原网络空间中被遮盖的劳动过程和劳动关系,探明资方剥削网络用户劳动成果的逻辑和操控网络用户劳动的手段,较为全面地呈现网络空间中的生产图景、探明网络空间中的劳资关系,为更好地开发利用网络用户这一劳动力资源提供参考意见。具体来说,本书力图达到以下几个研究目的:

其一,揭示网络用户的信息传播与劳动的关系,为更好地认识网络用户劳动的价值提供参考。

其二,揭示技术与权力关系背景下网络用户劳动中的劳资关系,还原被遮盖的网络用户劳动的过程。

其三,弄清网络用户劳动中的生产方式及劳动关系,探明网络用户劳动力的再生产及其征用方式。

其四,呈现网络用户劳动的经济报酬和非经济报酬状况,弄清资方剥削网络用户的手段。

三、研究的意义

对网络用户的劳动和报酬状况进行研究,在学术、应用等方面都具有较为独特的价值。

(一)学术方面的意义

第一,拓展了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本研究从传播政治经济学理论视角,利用马克思主义有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理论,对网络空间中的劳动过程和劳动关系进行研究,重点探析网络用户在信息生态系统中的生态位、网络用户劳动力的再生产和征用、网络用户在劳动中获得的报酬等问题,并对网络用户劳动的主体性、属性、方式、工具及类型进行研究,对“受众商品论”这一盲点之争的演化过程进行追述。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对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具有丰富和拓展作用。

第二,思考网络用户劳动对资本的依附情况,对一味强调网络技术的作用而忽视作为资方的网络媒介对网络用户劳动的权力操控的研究倾向具有一定的矫正作用。

第三,研究技术驯化下网络用户的劳动力的再生产和征用方式,对网络媒介在获取网络用户的劳动力等方面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指导价值。

第四,突破了网络用户劳动没有报酬的研究窠臼。本研究突破了以往有关网络用户劳动没有报酬的视域局限,把网络用户的报酬分为经济报酬和非经济报酬两个方面,首先对网络用户劳动的经济报酬的支付情况进行研究,接着对网络用户劳动的非经济报酬形式及其支付状况进行研究,开辟了新的研究视点。

(二)应用方面的意义

首先,能为网络媒介较好地开发网络用户的劳动潜能提供指导性意见。本研究深入探讨了网络信息生产对工业生产的颠覆及其发展动力、网络用户在信息生态系统中的生态位,为网络媒介更好地开发利用网络用户这一劳动力资源提供了参考意见。

其次,能为促进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壮大互联网经济体提供指导性意见。对网络用户劳动背景下的网络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以及网络媒介资本增殖的类型、路径和规律的探析,能为网络媒介有效地把控网络用户的劳动指明方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推动网络经济的发展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

最后,能为网络媒介搭建网络用户劳动的平台提供指导性意见。对网络用户劳动的产品形式和报酬方式进行详细的研究,能为网络媒介搭建网络用户劳动平台、开辟新的商业空间提供指导策略。

注释:

<1>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主创团队.互联网时代[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5:90.

第二节 相关理论概述及概念界定

本节将对技术决定论、社会控制论、劳动报酬理论等三个与整个研究相关的理论进行梳理和阐述,并对网络用户、网络用户劳动以及非经济报酬等概念进行界定,以便后续较为顺利地展开整个研究。

一、相关理论概述

开展“技术与权力关系中的网络用户劳动及报酬”的研究,离不开对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和政治经济学的考察。尽管各学科间的理论分野各不相同,它们却存在交叉的地方;各学科的理论范式有所不同,但它们都属于人文社科的领域,且都可以利用哲学思维来统摄。因此,对上述各学科相关理论精髓的吸取既能开拓研究思路,又能更为系统、科学地对研究对象进行考察。

(一)技术决定论

韩洪波指出:“技术决定论强调技术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把技术看成是人类无法控制的力量,技术的状况和作用不会因其他社会因素的制约而变更,认为技术能直接主宰社会的命运。”<1>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诸如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网络社会、信息社会等名称屡见不鲜,它们或多或少都体现了技术对人类社会形态的形塑作用。凯尔纳等认为“当前资本主义国家中的社会秩序可以被看成是新技术与资本主义的一种综合,其特点是新的技术、社会及文化形式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相结合”<2>。与贝斯特等人相比,鲍德里亚的后现代理论中的技术决定论色彩更为强烈。他著作中的大量技术术语如黑洞、内爆、基因工程、模型、符码等,成为他审视社会变迁的重要工具。虽然鲍德里亚极为重视技术的作用,但他却对技术的进步持悲观的态度,认为技术的发展会对人形成控制,技术不会使人的生活逐渐完美,相反它会把人类引入拟真世界并最终消失。鲍德里亚认为,技术不只是改变世界,其终极目的可能是一个自主的、完全实现的世界,而人类则可能最终从这样一个世界退出。(鲍德里亚,2000)由此可知,在鲍德里亚那里,技术的进步在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为之带来了奴役和异化,人类不能摆脱技术的操控。

与悲观主义相比,一些学者则对技术的作用持极为乐观的态度。以媒介技术为例,加拿大的马歇尔·麦克卢汉以及美国的保罗·莱文森等学者都对媒介技术的社会作用持肯定态度。马歇尔·麦克卢汉(2000)认为,媒介的定律旨在为人类提供方便的手段,使人类能够把握媒介、技术和人工制造物的属性以及它们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他进一步指出,媒介的定律是经验层面的东西,是一种较为实用的手段,它不依赖于任何一种理论或者观念。人们通过媒介可以感知工具及服务的特性和作用,媒介的定律对人工制造的软件或者硬件都具有适用性。保罗·莱文森(2001)继承了其老师马歇尔·麦克卢汉的技术理念,肯定媒介技术具有“无限的权力”,指出网络让人类拥有了一个新的权力结构,这个权力结构是非集中化的。保罗·莱文森进一步指出,在网络技术的作用下信息权力被分散到了成千上万的电脑之中。而很大一部分电脑并不只是单纯地接受信息,它们还不断地生产着信息。网络不仅形成了若干收听收看、阅读等中心,而且形成了若干信息生产与传播中心。与鲍德里亚的技术会使人类进入拟真世界并最终退出这个世界相反,保罗·莱文森认为技术会使人类得到解放,他指出:“从总体上来说,信息和信息技术与人的解放有关,它们不会使人类的选择减少,相反在信息及其技术的作用下,人的选择会急剧增加。”<3>由此可知,保罗·莱文森认为技术能够被人们理性地选择和使用,而在理性的选择和使用中人们能够有效地避免技术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在谈到技术的作用时,马克思曾经有过较为精辟的论述:“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是预告资产阶级社会到来的三大发明。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指南针打开了世界市场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术则变成新教的工具”<4>。从总体上来说,技术是人类科学复兴的重要工具,它为人类精神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强大助推器。因此,马克思也认为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技术的作用功不可没。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论及科技的作用时,是把它置于人类的生产过程中来进行考察的,他客观地评价了技术的作用。而不少后现代主义者在考察技术的作用时都脱离了人类的生产过程,所以或多或少都带有技术决定论的倾向。因而,技术决定论者跳出生产过程和人的能动性看技术,对技术寄予极高的期望或者抱以巨大的失望,这两种极端的态度都应该引起警惕。

在技术决定论的影响下,不少学者对网络用户劳动的决定因素予以了误判,认为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技术和自身的生产资料自由自在地劳动,不受资方的控制。本研究并不否认网络技术在赋予网络用户劳动的自主性权力方面的作用,但资方也得到了技术的赋权,且在网络技术的赋权中,资方获得的权力要远远大于网络用户获得的权力,因而资本对劳动的控制依然存在。

(二)社会控制论

能够带来更多产出的新生产方式并不一定都具有技术上的优越性,即使具有技术上的优越性,也并不意味着其皆会被人们所采纳,因为创新对谁控制生产、在何种条件下进行控制具有重大的依赖性。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虽然从客观上来说,技术创新推动了生产力的进步、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技术创新只是资本家最大限度地剥削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重要手段。也就是说,在马克思那里,技术创新是带有偏向性的而不是中性的。由于技术创新之过程是处于资本家的控制下的,因此技术创新实际上对资本家剥夺工人的权力、控制工人的劳动起到了巨大的强化作用。哈里·布雷弗曼认为:“在资本主义的历史的和分析的范围内,技术产生着社会关系,但它也是由资本所代表的社会关系所产生。”<5>

通过上述学者的论述可知,在资本主义的生产甚至在整个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一些拥有专门知识、技能的工人本可以依靠自身的专门知识、技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劳动过程的控制,但通过技术创新,工人的劳动被资本家去技能化了,而劳动被去技能化之后,其过程必然会大大地简化和清晰化。在这种情况下,技能型工人所拥有的由专门技术带来的劳动控制权消失了。因此,通过技术创新,资产阶级牢牢地控制了劳动的过程。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技术的创新能够提升劳动者在劳动中的主动性,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劳动者的劳动空间。

社会控制论在本研究所要探讨的网络用户的劳动中体现得最为明显,作为资方的网络媒介利用自身强大的技术权力,对网络用户的劳动过程实施了隐蔽但却尤为有效的控制。

(三)劳动报酬理论

劳动报酬理论认为,劳动者有权获得自己劳动所创造的财产。约翰·洛克是推动劳动报酬理论的产生、发展的最有影响力的学者。但是,约翰·洛克的劳动报酬理论存在着诸多的不合理性,因而受到众多学者的抨击。约翰·洛克的劳动报酬理论主要集中在无主的自然资源如何变成劳动者的私有财产这个方面。约翰·洛克认为处于自然状态中的世界不存在私有财产权,他分四个基本步骤对劳动者拥有无主自然资源的私有财产权这一问题进行了诠释:“(1)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身体。(2)因此,每个人都拥有其身体所进行的劳动。(3)那么,当某个人为其利益而通过劳动改变自然状态中的物时,就把自己的劳动‘凝聚’在该物中。(4)经过这一‘凝聚’过程,他就取得了该物的权利。”<6>

法学学者几乎都对作为私有财产权利根据的洛克的劳动报酬理论持批评态度。批评者认为,最多只能根据该理论允许劳动者取得其劳动给物体所增加的价值,而不能取得整个物体本身。如一个人在河里喂养一条鱼,待鱼长大后将之捕捞起来,他最多只能拥有这条鱼而不能拥有整条河流中的鱼类。此外,约翰·洛克的理论还犯了“自然资源供应是无限的”这个错误。事实上,无主的自然资源不可能一直无主,先占者就会成为其主人,后来者只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分享其能产出的一部分价值。因此,约翰·洛克的理论在现实中尤其是在资本主义快速扩张的今天是站不住脚的。不过,约翰·洛克提出了劳动报酬理论,并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还是值得称赞的。

正是在约翰·洛克的劳动可以而且应该获得报酬的理论的影响下才孕育了马克思等学者的劳动报酬理论。马克思曾警示过我们:“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的。”<7>据此可以说,劳动是一种有计划、有目的的活动。在劳动中,人类利用其所拥有的生产资料,创造出一定数量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以支撑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人类的劳动应该获得报酬,否则整个活动就无法进行下去。相对于约翰·洛克来说,马克思抓住了劳动报酬的本质。此外,“马克思认为在按劳分配中,人们的实际劳动差别不但是一种天然特权,而且是一种现实的经济权利”<8>。在科学地借鉴、吸收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的按劳分配的思想之后,马克思及恩格斯肯定了以劳动作为分配尺度的新型分配方式,并提倡用社会劳动时间来衡量劳动量,采用计时、计件等形式来支付劳动报酬,极大地丰富了劳动报酬理论。

在马克思的劳动报酬理论的指引下,按照劳动量获取报酬的劳动报酬形式迅速在全球推广开来,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以工资为代表的经济报酬形式被普遍地采纳。

不过,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本研究即将探讨的网络用户劳动的报酬问题,不能仅从经济上来考量,还要从社会资本、社交和情感体验等非经济报酬形式方面来考量。

二、相关概念界定

网络用户是伴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而崛起的数量极为庞大的劳动者。目前,对于什么是网络用户、网络用户的哪些活动可以被视为劳动以及网络用户劳动中的非经济报酬有哪些等问题,尚待进一步探讨。而对技术与权力关系中的网络用户劳动及其报酬进行研究,必须先对上述有关概念进行界定。

(一)网络用户

用户泛指使用产品或者服务的人。曹双喜等指出:“对互联网来说,用户应该指在各种实践活动中需要和利用网络获取和交流信息的个人或团体。”<9>这些个人和团体通过获取和交流信息,可以达到求知、信息利用、娱乐、情感体验、发表意见和社会交往等效用。但是,现在很多小孩在3岁甚至更小的时候就能上网玩网络游戏,也存在使用网络产品或服务的行为,他们在上网时也应该被看成是网络用户。因此,网络用户应该是指通过对互联网的使用而实现传播和利用信息、获取知识、娱乐身心、情感体验、发表意见、开展社交活动等目的的个人和团体。

网络用户不同于网民(netizens)。“网民”这个词是由米切尔·霍本最先提出来的。米切尔·霍本认为“网民是指非以地理区域为依据所形成的,具有社区意识的、相互发生行为联系的一群网络使用者”<10>。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对网民的界定是“过去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6周岁及以上中国居民”<11>。因此,从年龄上来说,网络用户不受年龄限制,而网民有年龄限制;从对互联网的使用时间方面来说,网民需要在过去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而网络用户则没有这一限制,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接入网络,都可称为网络用户;从互动上来说,网民要求相互发生行为联系,而网络用户则没有这一要求,接入网络后默默浏览信息或生产、传播信息的人都可称为网络用户。由此可知,网络用户所指涉的对象比网民更为广泛。不过网络用户与网民也有相近的地方,像“人民”“公民”“消费者”一样,二者可以成为对人类主体性的一种概括,且都是伴随着网络社会的产生而出现的。

由于接入网络、开展上网活动就可以成为网络用户,因此网络用户数量极为庞大,既包括与网络媒介签订劳动合同的人,也包括极为松散的、分布在不同区域的、与网络媒介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其中与网络媒介存在雇佣合同的网络用户,其劳动中的关系及劳动报酬与工业社会的基本一致。而没有雇佣合同的网络用户,他们既可以以个体的身份出现,也可以以群体的身份出现,凭借自己的兴趣爱好,随时随地进入网络空间进行劳动,并可随时随地退出网络空间终止劳动,其劳动更能体现出网络空间中真实的生产图景,并对网络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是值得重点关注的对象。

(二)网络用户劳动

马克思曾对劳动下了一个受到广泛认可的定义,他认为:“劳动……只是指人用来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人类生产活动,它不仅已经摆脱一切社会形式和性质规定,而且甚至在它的单纯的自然存在上,不以社会为转移,超乎一切社会之上,并且作为生命的表现和证实,是还没有社会化的人和已经有某种社会规定的人所共同具有的。”<12>根据马克思对劳动的界定,我们知道劳动是人对自然的一种改造活动,这种活动摆脱一切社会形式的束缚,超乎一切社会之上。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人类的劳动突破了实体的空间,延伸到了网络这一虚拟的空间中,对网络中的各种信息资源进行加工、改造,生产了各种各样的信息产品,并使自己的行动打上了商品的烙印。由此我们可以对网络用户劳动进行界定,即网络用户劳动是指网络用户在网络空间进行的信息生产、传播与消费活动。这里所说的活动,除网络用户生产具体信息产品的活动外,还包括网络用户在网络空间的点击、搜索、互动等活动。具体来说,网络用户生成内容、收听收看网络广告、转发网络信息、点击及浏览网页、刷微博微信、搜索关键词、进行网络直播以及玩网络游戏等等一系列活动都处在劳动的范畴中,而每一个活动都是一个劳动的过程。因此,只要是线上的信息活动,都可以被视为网络用户的劳动行为。

其实,早在20世纪70年代,著名传播学者达拉斯·沃克尔·斯迈兹<13>就提出了“受众参与劳动的观点”<14>。而具有网络受众身份的网络用户,也在网络技术的赋权下进入网络空间中,进行着事实上的劳动。需要指出的是,在进入网络空间劳动之前,绝大部分网络用户都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是较高的水平上接受过教育,都拥有不错的知识素养,因而相较于制造业中的劳动者来说,网络用户在劳动中的创造力往往更为强大,他们对网络媒介经济的发展贡献了巨大的力量。

(三)非经济报酬

报酬既可以是物质形式的,也可以是符号形式的。物质形式的报酬往往以工资这一经济报酬形式来体现,符号形式的报酬是一种非经济报酬,它主要体现在社会地位的提升、社会关系的拓展、娱乐天性的获得等方面。当前,人们所关注的报酬主要集中在经济或实物方面,主要以工资的形式来支付。在现实社会的劳动中,这种报酬形式是必需的,也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然而,在网络社会中,网络用户在网络空间中进行着信息生产与消费的劳动,除与网络媒介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的用户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外,数量更为庞大的、与网络媒介不存在任何劳动合同关系的网络用户,其劳动并没有获得经济报酬,但他们却乐此不疲地劳动着。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在网络空间的劳动能获得非经济报酬,这里所说的非经济报酬包括社会资本的获得、情感体验的满足等方面。关于非经济报酬的具体内容,将在第八章进行详细阐述。

注释:

<1>韩洪波.论技术与社会的整体性[D].武汉:武汉科技大学,2015:1.

<2>凯尔纳,贝斯特.后现代理论:批判性的质疑[M].张志斌,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337-338.

<3>莱文森.数字麦克卢汉[M].何道宽,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13.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27.

<5>布雷弗曼.劳动与垄断资本[M].方生,朱基俊,吴忆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23.

<6>洛克.政府论[M].丰俊功,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27.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541.

<8>张向达.中国收入分配与经济运行[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33.

<9>曹双喜,邓小昭.网络用户信息行为研究述略[J].情报杂志,2006(2):79.

<10>郭玉锦,王欢.网络社会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78.

<1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5-07-22)[2019-08-15].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507/t20150722_52624.htm.

<1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921.

<13>又译作斯迈思。——编者注

<14>SMYTHE D W.Communications:blind spot of Western Marxism[J].Canad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Theory,1977,1(3):20.

第三节 相关研究评述

对技术与权力关系中的网络用户劳动及报酬这一问题的研究涉及多个领域,综合现有的文献,主要有三个:一是技术与权力在劳动中的关系;二是网络用户的劳动;三是用户劳动的报酬。本研究也主要基于这三个方面对相关文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述。对于文献分析中所发现的问题,本研究进行了批判性的归纳和演绎,吸收其开拓创新之处,修正其不足之处,并对先前研究未涉足的领域进行了补充,使有关的研究更加完善。

一、关于技术与权力在劳动中的关系的研究

有关技术与权力在劳动中的关系的研究,学者们大多秉承理性思辨的态度来进行。相关研究中很难看到纯粹的技术决定论的影子,较为常见的是资本权力对技术的控制的探讨。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资方利用技术及资本等权力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控制、资方在控制中的权力隐身等方面。当然,也有学者对技术赋权下的劳动者地位的提升进行了研究,但这方面的研究只是支流。

(一)有关权力通过操控技术进而控制劳动过程的研究

在国外有关权力通过操控技术进而控制劳动过程的研究中,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相对主流的看法。

1.技术蕴含着资本剥削劳动者的权力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技术——体现为各种各样的机器和控制系统,不再是中性的劳动资料,它蕴含着资本对劳动的控制。爱德华兹(1979)指出,技术控制通过设计机械体系并计划工作流程,把劳动力转化为劳动的流程最小化,同时实现效率最大化。技术控制并不是简单的、机械化的控制,那种只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而控制因素没有改变的控制不能称为技术控制。只有在工厂的大部分或者整个生产过程都处于技术的指导之下,并由技术控制其节奏时,才能称为技术控制。马克思(1867)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在以机器为中心的劳动分工的基础之上,科学技术被有意识、有计划地纳入整个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在这一情况下,科学技术具有了独立的生产能力,它在生产过程中与劳动分离开来,成了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工具。安德烈·高兹(Andre Gorz,1982)也指出,现在工人的劳动不再包含任何力量,……其次劳动不再是工人自己的活动,而是被安排好的完全服从于大机器运转的活动。按照安德烈·高兹的观点,在科学技术的作用下,在众多的场所,劳动已经变成了一种消极的、被事先安排好了的活动。在劳动中,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已大大降低,劳动变成了等待资本家指令劳动者进行生产的物化活动的总量。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资本家能够不断地把工人的社会生活和劳动纳入资本积累的范畴之中。马尔库塞(1982)曾把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寓于一个公式之中:技术进步=社会财富的增长(社会生产总值的增长)=奴役的加强。(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1998)这充分说明技术是被权力控制的,技术越进步,对资方越有利。

新技术的应用不仅剥夺了技能型工人依靠技术专长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劳动过程进行控制的权力,还将更多的人置于资本家的剥削体系之中。对此,马克思(1867)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就机器使肌肉力成为多余的东西来说,机器成了一种使用没有肌肉力或身体发育不成熟而四肢比较灵活的工人的手段。资本家借助机器这一手段,把妇女及儿童纳入为资本家劳动的范畴之中,使工人家庭成员都成了为资本家劳动的劳动力,资本家剥削对象的范围被大大地拓宽。

上述研究将权力通过技术加大对劳动者剥削力度的真相呈现在我们的面前,为本研究探讨作为资方的网络媒介利用网络技术控制网络用户的劳动提供了视角,从而将技术与劳动的关系延伸到了网络空间的劳动中。

2.技术使劳动的主动性降低

技术凭借工资关系降低了社会大众的选择范围,降低了劳动者的主体性,推动了资本的扩张。安德烈·高兹指出:“社会选择正以技术选择为借口而强加给我们……资本主义的生产和交换关系已经铭刻在由资本主义馈赠给我们的技术之中。”<1>因此,技术的使用使劳动者的潜能被大大削弱,劳动者的主体性也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剥夺,资本家却因此而实现了对劳动者的掌控。正如马克思(1867)所说,技术进步使人工制造的自动化装置不断涌现并得以不断运用到生产之中,使资本主义管理的科学性不断提升。同时,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使用也沿着资本家所推崇的方向迈进,劳动者的劳动也不断按照资本家的意愿进行。在使用技术控制之时,资本家不遗余力地增加劳动者之间的互换性。机械化的普及使资本家对劳动者技能的需求度大大降低,劳动力同质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对此,爱德华兹深有感触地指出,技术控制把整个公司的劳动力引向由生产技术确定的共同的工作节奏和工作模式之中。(李丽林,2016)随着新的民众被纳入工资关系,新的产品、服务和生产程序推动了资本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的部门进行自我扩张。但资本家在劳动过程中实施的技术控制、生产劳动中的“去技术化”会使工人的工资收入降低(何明洁,2009),这种情况会使工人的职业不安全感增加,使劳动力出现较大的流动性,而这对生产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在技术控制和工资收入的研究方面,哈里·布雷弗曼(1979)也认为工资的决定取决于技术和生产过程的组织形式。(骆祯,2012)

安德烈·高兹等人关于技术使劳动者劳动的主动性降低的研究说明权力和利益分配是密切相关的。以媒体行业为例,正式职工与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间的待遇差距较为巨大,这正是资本家拼命进行技术创新的重要原因。本研究以安德烈·高兹等人的相关理论为基础,探究了网络技术如何降低网络用户劳动的主体性这一问题。

3.资本权力通过技术实现对劳动过程的隐形控制

资方依靠权力控制劳动者劳动过程的情况始终没有发生变化,权力是以一种隐身的状态存在的。福柯指出:“在被囚禁者身上造成一种有意识的和持续的可见状态,从而确保权力自动地发挥作用。这样安排为的是,监视具有持续的效果,即使监视在实际上是断断续续的;这种权力的完善应趋向于使其实际运用不再必要……”<2>布迪厄认为,时尚消费品、学业等不一样的分类体系和社会结构灌输给社会个体的各种各样的性情倾向(我们通常所说的惯习)等等,都让身处权力场域中的社会个体在面对权力及支配时难以察觉到权力的存在,或者对权力的存在有着错误的感觉。(陈氚,2015)西方学者认为权力的隐身具有二重向度:一是控制符码。按照福柯的全景敞视监狱的观念,权力阶层能够通过某个点对被监控者实施全方位的监控。这种情况在互联网时代更为突出,网络技术理论上能够对社会个体进行网络化的监控。在长期研究网络空间的权力后,穆尔也认为信息技术不仅具有水平化效应,而且还可以体现出最高的权力。在技术悲观主义者看来,网络技术对人们的控制力量远远超过极权主义国家中的统治者对民众的控制力量。二是权力的感性化及无意识。这种无意识是新技术对意义的重新建构而形成的。(陈氚,2015)辛格(Singn,2013)用“元权力”来指称网络所带来的权力。他认为,在网络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从逻辑上来说“元权力”应在所有权力之前而存在,原因是网络所形成的信息沟通网络,能够重新塑造社会大众了解世界以及认识世界的最为基础之方式,并决定着意义的建构过程。同时,“元权力”对什么是权力有着根本的发言权,并对权力运作的方向起着支配作用,这些研究让我们能冲破惯习的无意识状态,重新审视技术赋权下的劳动控制问题。

4.信息时代知识劳动者的地位仍然没有变化

在信息社会中,信息(知识)是核心的生产要素,因此很多人以为在信息社会中起主导地位的不是资本家,也不是工人,而是从事知识生产和服务的人。著名的管理学者德鲁克(Drucker,1994)更是直言不讳地指出,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以劳动和资本为主要矛盾,劳资双方不断发生冲突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新的以“后资本主义”冠名的社会形态已然崛起。弗里曼也给予知识分子较高的评价,他指出,信息技术的变革使整个资本主义的生产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知识在生产中的巨大价值已然被人们所认可,人们已经把知识看成是生产中的一个独立的要素。而有些人认为知识分子也属于一定的阶级或者阶层,他们要么处于主导地位,要么处于被控制的地位,因而主张谨慎看待知识分子的作用。如阿里夫·德里克于2007年应邀来北京中央编译局接受李惠斌采访时说:“我们一直所从事的学问是与资本主义社会的需要联系在一起的。”<3>那么,从事知识工作和服务的人是不是真的在信息时代起着主导作用了呢?要弄清这个问题,就要看“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不是有着本质的差别。阿里夫·德里克在接受李惠斌采访时说:“500年来,以资本生产更多的资本这个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力量并没有发生变化,当今社会的资本积累也是在这一逻辑下不断得以壮大的。”<4>弗里曼(2004)也认为,在资本家的有效管理下,一个个知识生产场所变成了高度机械化的空间,信息技术的普遍使用使知识的符码化程度不断增加,使工作标准和效率的可度量性不断增强。就算是职业经理人,也要严格“照章办事”。福柯一针见血地指出:“所有知识的发展都与权力的实施密不可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互相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5>从根本上看,信息技术只是进一步增强了资本家的符码控制能力,增强了其对劳动者的监控力度,知识工作者无论是从事管理工作还是科研工作,都处在资本家的监控之下,恰恰是技术的进步使资本家让机器控制劳动者的计谋得以实施。此外,知识分子本身不可能是整齐划一的阶级或阶层。因而恰如阿里夫·德里克等学者认为的那样,信息时代的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地位没有发生变化,他们仍然是按照资本的预先安排而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权力对技术的控制中,目前存在着一种比较明显的观点,就是认为权力的控制并不一定是坏事,并不一定都要去摆脱,只要权力能让人们获得乐趣就行。这一点可以从福柯对权力的相关论述中窥见端倪。福柯对权力进行新的分析的一个重要贡献在于,他明确提出在当今社会,权力并不都是压制性的,它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生产性的实践。福柯指出:“权力关系本身并不是什么坏的、人们必须摆脱的东西。我不认为一个社会可以在没有权力关系的情况下存在。”<6>哈贝马斯(1999)也认为权力是重要的生产力,权力的直接结果是丰富物质财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消除阶级对抗,而不应该成为统治人、非理性地扼杀人的自由的力量。这些学者都看到了技术积极性的一面,认为人类可以摆脱技术的负面效应,实现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与之和谐共生。

综上所述,国外对权力通过操控技术进而控制劳动过程的研究较为多元化,研究较为深入,观点交锋比较激烈,给人的启发也是多方面的。相对遗憾的是,国外学者也看到了技术的权力本性,知晓技术是非中性的,但学者们对之研究却极少。例如安德鲁·芬伯格(2005)就指出,合理的工艺和机器的设计在用于特定的目的之前,特殊社会体系的价值及其统治阶级的利益已经融入其中了。此外,在技术与权力关系的研究中,几乎呈现出技术被控制的一边倒的趋势,很少有人看到技术的能动性,这也是需要克服的。

受国外研究的影响,国内有关权力通过操控技术进而控制劳动过程的研究也逐渐兴起。学者们也主要从技术进步为资本权力控制劳动者的赋权、权力的隐身以及技术的权力本性等几方面来展开研究。

首先是有关技术进步为资本权力控制劳动者的赋权的研究。谢富胜及周亚霆(2012)认为,资本家之间的竞争迫使资本家不断提高生产效率,而阶级斗争迫使资本家强化对劳动过程的控制。正是在这种斗争过程中,机器及机器体系的创新成为资本家巩固统治地位、控制劳动过程的关键武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获得了最适合其存在的物质基础。蔡敏与周端明(2012)也认为,由于劳动者的劳动产品被资本家占有,因而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的控制程度直接决定着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剥削的程度。对劳动过程控制得越好,所掌控的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时间就越多,获得的剩余价值也就越多。此外,骆祯(2012)也对技术导致工人生产过程被监控的情况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去技能化”技术的大量使用必然会简化劳动过程,降低劳动者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从而为资本家更好地控制劳动者及其劳动的过程提供了条件。

其次是关于资本权力借助技术对劳动过程实现隐形化控制的研究。陈氚(2016)指出互联网的出现和互联网带来的结构符号化和行动缺场效应,给权力的隐身带来更大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不只是网络技术所引发的权力技术的变革,也是社会自身运行的逻辑演化到网络时代的必然呈现。

再次是对技术之权力本性的研究。蔡敏及周端明(2012)认为,资本主义的发展逻辑要求资本不断地扩张,而资本要不断地扩张,必须借助技术创新这一手段。在资本主义的扩张中,非资本主义世界是不断进行反抗的,仅依靠廉价的商品不足以使非资本主义世界屈服。真正击垮非资本主义世界防线的是新兴的通信技术和四通八达的交通技术以及现代化的生产机器和军事武器。朱悦怡等(2007)认为,从资本主义的技术体系可以清晰地看出技术的权力本性。

相对来说,国内有关权力通过操控技术进而控制劳动过程的研究初步铺开,但研究数量仍然相对较少,质量有待进一步的提高,讨论也不够激烈。国内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对马克思、恩格斯、高兹等知名学者的劳动思想的介绍上,并在介绍中进行了一些思考。随着技术的发展进步,相关的领域必然会成为世人关注的重点,因此我国应该加强这个方面的研究。

(二)技术赋权对资本权力的突破的研究

相对于权力通过操控技术进而控制劳动过程的研究来说,研究技术赋权对权力的突破的学者较少,成果也不多,且探讨范围也相对狭窄——主要集中在技术对劳动者劳动的赋权上。但在技术决定论、社会控制论博弈不休的今天,这些研究仍然给我们不少的启发。

在国外,有关技术对劳动者的赋权的研究,并没有一味崇拜技术,而是对技术的作用做了相对客观的审视。加尔布雷思(1980)认为,在技术赋权中,劳动者得到的是一种技术能力,而不是权力,真正的技术权力是掌握在资本家手中的。凯文·罗宾斯和弗兰克·韦伯斯特(1997)认为这套被广泛信服的观念使得批判性地分析技术、权力和社会变革的深层含义变得尤其困难。然而被很多人忽略的一点是,技术从本质上来说只是社会权力和规划的一种具体体现,而且人类做出成就的可能性被企业经营者的目标所限制,这些企业经营者越来越多地从跨国经营的角度出发进行思考,从个体角度出发的考虑则越来越少。当然,并非所有的学者都对技术赋权的作用持较为保守的谨慎态度,如英国学者查罗纳(2014)就认为技术对劳动者的地位的提升有着积极的作用。他说,起初人们还担心计算机辅助制造会抢走那些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和技工的饭碗,但实际上,计算机辅助制造很可能会提升他们的职位,让他们得以从事更想做的工作,不用再像以前那样陷入重复性体力劳动的泥潭,制造一个又一个同样的零件。

在国内,有关技术赋权对资本权力的突破的研究实属凤毛麟角。国内有关网络技术赋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新媒体赋权下的公众社会事务、政治参与的力量和话语权的提升,以及作为受众的网络用户从单纯的信息接收者到扮演传者和受众双重角色的转变等方面。在技术赋权与劳动控制方面,仅有李怡乐(2009)的《技术进步视野中的劳动与资本矛盾关系考察》、陈氚(2015)的《权力的隐身术——互联网时代的权力技术隐喻》等数篇论文。这样的研究窘境亟待打破。

总之,在劳动中,权力对技术和劳动者的控制不会消失。倘若权力不再对肉体进行控制,那么它必将对精神进行控制。即使权力利用技术实现对劳动过程的隐形控制,人们仍然能感觉到控制的存在,而在网络空间中,这种情况非但不会消失,反而呈现出被强化的趋势。当然,技术有其自身的能动性,它在提升劳动者劳动的自主性、一定程度上解放劳动者的劳动空间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正因为权力的控制不会消失,网络空间中用户劳动被网络媒介控制和剥削也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只不过与现实社会中的劳动相比,网络媒介对网络用户的剥削程度和给予网络用户的报酬形式发生了变化而已。这些问题会在本研究的相关章节中得到详细的论述。

二、关于网络用户劳动的研究

对于大众传媒的研究,学者们倾向于关注内容及如何经营受众等方面,极少关注媒体的受众在媒介产品的生产、传播和消费过程中的劳动问题。伴随着网络这一新媒体的崛起,作为网络空间中重要的信息生产、传播和消费者,网络用户的劳动者地位受到了比较广泛的认可,网络用户劳动成为热门的研究领域。

(一)媒体劳动对象的研究:从传统媒体的受众推进到网络媒体的用户人们在使用媒体的同时,也是在为媒体劳动,并创造大量的价值。杰哈利(1987)认为,受众的收看活动与工业劳动有着许多相似之处,收看是劳动的一种形式。当受众在收看商业电视的时候,就是在为媒介工作。达拉斯·斯麦兹(1977)将受众阅读、收听、收看广告的行为看成是劳动。他认为,大众传播媒介生产的最主要的产品不是思想、娱乐及信息等等,这些产品只是大众传播媒介提供给受众的“免费午餐”<7>,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免费午餐”的目的是把受众吸引到作为生产现场的电视机前进行生产,受众才是真正的商品,媒介则按照受众的数量和质量向广告商收取相应的广告费。从理论视角来说,这是一种给人很大启示的观点。但默多克等指责这种观点犯了“经济决定论”的错误,即将一个个鲜活的人看成是无生命的被动的商品。(石义彬,2014)杰哈利也不赞同斯麦兹将受众当成媒介商品的观点,他认为广告商用钱买下的是受众阅读、收听、收看的时间。(杰哈利,1987)其实,杰哈利忽略了斯麦兹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受众的所有时间都看成是劳动时间,并认为受众的广告收看活动就是在劳动的论述,其只是将劳动时间固化在受众的身上,且劳动肯定会花费时间,所以其观点与斯麦兹的是相通的。不过,斯麦兹的观点确实存在一个误区,就是认为所有的受众都是有效受众,但很多受众在阅读、收听、收看广告后并没有去购买商品,亦即存在“无效的受众”这一类人,这也是“使用与满足”的研究者们进行大量研究,试图证实受众是主动参与信息传播和意义生产的群体之原因。不过,学者们就“使用与满足”做的研究并不能否认斯麦兹的观点,因为斯麦兹的落脚点是有没有媒介接触行为,不管出于何种目的使用媒体、满足与否,只要阅读了报纸、收听了广播、收看了电视,就进行了劳动。斯麦兹的受众收看广告就是在劳动的观点开辟了一个受众研究的新方向,看到了媒体在与广告商交易时将受众(或者如杰哈利所说的收看时间)当成商品打包出售的实质。斯麦兹有关收看广告就是在劳动,并认为受众是“特定的媒体或信息所指向的、具有特定的社会经济侧面像的、潜在的消费者集合体”等观点,不仅看到了受众劳动的作用,更指明了受众其实也是巨大的消费群体。国内一些学者对受众劳动的观点也持支持态度,如陆晔及知名华裔学者赵月枝(1999)也对广大媒介消费者在数字电视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进行了研究。

斯麦兹、杰哈利之后的很多研究者都对受众的劳动予以承认。特别是在网络这一新媒体迅猛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学者也开始思考在网络这个社会化大生产场域中的劳动者——网络用户的有关问题。网络改变了传统媒体中受众被动接受信息的局面,赋予了网络用户及时互动的“权利”,并允许其自行生成内容,而且无可否认的是,当前网络用户生成的内容已大大超过专业网站制作的内容,网络已成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一个主要场所,而网络用户正是其中的主要劳动者。所以曹晋才说“上网就是劳动”<8>。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社会大众越来越多地触网,网络用户这类劳动者迅速崛起,其在网络社会中的生产劳动日益受到重视。邱林川(2019)认为,商家将信息产品的社会化大生产推到了小商铺、电信服务业以及工厂流水线以外的空间,推到了书房、卧室以及其他任何可以用手机上网的地方。这是对网络用户参与劳动的科学描述。

(二)与网络用户等知识劳动者相关的研究

对于本研究所提及的网络用户,学界有几个与之相关联的指称,主要有“网络社会中的劳工”“网络劳工”以及“知识劳工”等等。

1.关于网络社会中的劳工的研究

在网络社会中的劳工研究方面,卡斯特独树一帜。卡斯特(1996)认为在信息化范式的劳动过程中,就业者将会被区分为被网络连接者、网络工作者、被隔离的劳工等各种类型,对他们来说,工业社会的社会分层所起的作用已较为弱小,社会需要一种新的标准来划分劳动分工和社会分层。卡斯特是最先关注网络社会中新的劳动者的学者,他要求用一种新的标准对这类劳动者的劳动分工和社会标准进行划分。按照卡斯特的观点,这种新的标准在于“能否利用新的网络科技进行自我增值”。根据这一标准,卡斯特将网络社会中新的劳动者划分为“自我程控劳工”和“原始劳工”<9>,认为“自我程控劳工”包括软件工程师、金融分析员等,他们能够利用网络科技进行自我增值,而诸如清洁工、保姆、餐厅小工、下岗工人和待业人员在内的“原始劳工”则不具备利用网络科技进行自我增值的能力。卡斯特将清洁工、保姆、餐厅小工、下岗工人和待业人员等在内的劳动者包含在网络劳工里,可知其所指称的“网络劳工”其实并不是单纯的互联网空间中的劳动者,还包括现实社会中通过信息技术而连接起来的网络化(组织化)的劳动者。卡斯特侧重于网络时代的企业生产和管理的研究,并没有探讨网络社会化大生产场所中网络用户的劳动价值。此外卡斯特并没有直接使用“网络劳工”这一概念,其只是以“网络工作者”“被网络连接者”以及“被隔离的劳工”等概念称之,但卡斯特的研究无疑为后续的研究者如邱林川等研究“网络劳工”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关于网络劳工的研究

邱林川(2009)在卡斯特研究的基础上,首次提出“网络劳工”的概念并对其进行分析。他认为现代社会的网络劳工包括“从事制造业的工人”和“玩工”,并将其称为“程控劳工”,认为“网络劳工”的所指是两个过程:一方面是“网络化劳工”,即伴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制造业、服务业中的劳动过程被日益网络化。另一方面,“‘网络劳工’也指‘网络即劳工’,即网络不仅仅是具有物理性质的生产工具,更是一种全新的生产方式,它能够不断地吸引网络用户进行非物质劳动,扩大资本积累”<10>。邱林川不仅形象而规范地使用了“网络劳工”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分类,而且还看到了网络劳工的劳动对资本积累的意义,为后续的研究者提供了网络用户的劳动为网络信息产品再生产积累资本的研究视角。但邱林川的“网络劳工”主要指“i奴”,认为“i奴不但包括电子制造业工人,也包括使用电子产品而不能自拔的‘微博控’和其他形形色色的‘数码劳工’”<11>。由此可见,在邱林川那里,“网络劳工”仍然将被网络化的“从事制造业的工人”包含在内,仍然关注传统社会的各行业的劳动工人,这与本研究专门探讨非为生产而生产的“网络用户”相比,范围更广,以至于能将其与17世纪的贩卖奴隶的史实联系起来,认为富士康等工厂所发生的抗争已经呈现出网络化趋势,其研究旨在为“分析当下网络劳工抵抗提供一定的借鉴”<12>。本研究主要聚焦于与邱林川所说的“玩工”相似的领域,但与其不同的是,本研究除将网络用户视作被剥削的对象外,还侧重研究资方如何控制网络用户的劳动过程、网络用户劳动创造的价值及其转移情况、网络用户的劳动力的再生产与征用、网络用户的经济及非经济报酬等问题,这样的视角虽然相对较小却能为网络用户劳动的价值、网络空间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网络经济的发展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实践操作等提供指导。

3.关于知识劳工的研究

另一个与“网络用户”相关的概念是“知识劳工”,其起源于马克卢普的“知识生产者”理论。马克卢普认为,知识劳工是指“知识生产工业群内工作的人”,或者是“专门从事知识生产的职业人”<13>。马克卢普还将“知识生产者”分为原创性的创作者、分析家、诠释者或翻译者、加工者、改编者、传送者等六种类型。(童兵,2009)在本研究所指的网络用户中,这六类人其实也是主体。继马克卢普后,波拉特以马克卢普的理论为基础和指导,吸收了丹尼尔·贝尔的“后工业社会论”思想,发展了克拉克的三次产业分类法,以全社会所有的信息活动为范围,把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中的信息与信息活动分离出来,构成独立的信息产业。(陈禹,1998)马克卢普和波拉特的理论让人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知识劳工的扩增及其结构等问题,但他们都没有提及劳动类型发生转变后的政治、社会和文化内涵。在经济学家德鲁克(1969)看来,知识劳工指的是“从事生产观点、概念等的男性或者女性”<14>。与前两位学者不同的是,贝尔并没有使用“知识劳工”这个概念,而是指出“知识阶层”是后工业时代中发展最为迅速的社会群体,传统的劳动理论将会被知识价值所挑战,因为社会生产实践正朝着越来越信息化的方向发展(Bell,1976)。佛罗里达重新界定了知识劳动:“直接操纵符号来生产一个原创的知识产品,或者给现有产品增加明显的价值。一个更宽泛的理解是将加工和传播信息的这部分人群的工作也包含在内。”<15>从这一观点出发,知识劳动包括诸如作家、艺术家、网页设计人员以及软件开发人员等人的工作。佛罗里达将知识劳动的范畴扩大至了几乎所有与知识生产有关的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知识劳动的价值的日益凸显,布雷弗曼和席勒等一大批学者也对知识劳工的崛起及其引发的社会、政治、经济变革做了深入探讨。2007年,加拿大学者莫斯可和麦克切尔夫妇选择了18篇研究知识劳工的文章,编著了《信息社会的知识劳工》一书,使知识劳工这类劳动者的劳动及引发的社会变革更加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4.知识劳工概念引入中国及其在国内的研究状况

《信息社会的知识劳工》的中文译者曹晋在《新媒体、知识劳工与弹性的兴趣劳动》《信息社会的社会理论与知识劳工》等著作中将“知识劳工”概念引入国内,并对传播新科技背景下的知识劳工的劳动及被剥削情况进行了研究。同时,曹晋(2014)还进一步提出“都市网络知识劳工”的概念,对处于传播新科技以及创意产业前沿之劳动者——网络知识劳工(主要着眼于网络编辑)如何遭遇来自雇佣制度、市场经济以及强制性消费主义等多重权力关系的剥削这一状况进行了研究,探索网络劳动的新变化、技术如何交织其他的权力关系参与到对当下网络知识劳工的剥削之中等若干问题。这就为新传播科技下知识劳动者的劳动状况及心理、劳动价值等方面的研究打开了一扇门。但就国内来说,学者们的相关研究成果还较少,尚未形成体系。此外,相关的研究集中在字幕组等较为专业的制作团队,还没有将具有较高知识水平但只是以玩乐、情感及心理体验为目的而上网,然而却实实在在地创造着价值的数量极为庞大的网络用户囊括进去。

5.国内关于网络用户劳动的研究

在国内,一些学者也开始关注网络用户劳动的问题。张健(2013)认为互联网的劳动者是网民,他们使用自己的大脑这一劳动工具进行劳动,并成为网络生产力的核心;郑忠明(2015)研究了用户的劳动对媒介资本增殖的作用;杨逐原等(2016)对网络用户的劳动与网络信息生态链的价值增值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紧密结合中国特殊的网络语境,对网络用户劳动的作用进行了多重探讨,具有较大的社会意义,不足之处在于没有对网络用户劳动的报酬尤其是非经济报酬问题展开探讨。

本研究聚焦于与网络媒介之间不存在雇佣合同关系的网络用户,认为他们在收看广告、浏览网页、玩游戏、复制粘贴网络信息、刷微博及微信、上传网络日志、上传音频视频、搜索关键词、进行网络直播等活动时,就在进行着主体性的劳动,生产出了各式各样的信息产品,为网站经营者及广告商等商家创造了大量价值。本研究关注网络媒介等资方对网络用户劳动的控制和剥削、网络用户的主体性劳动及其在信息生态环境中的作用;关注网络用户劳动的价值的生成及转移;关注网络用户劳动力的再生产和征用;关注网络用户劳动的经济及非经济报酬。这对研究网络用户的劳动状况及报酬情况有积极意义。

三、关于网络用户劳动报酬的研究

(一)关于网络用户劳动的经济报酬的研究

1.有关媒体劳动者等知识劳工的经济报酬的研究

对媒体的劳动者没有获得任何经济报酬、处于受剥削状态的研究的开山鼻祖当数达拉斯·斯麦兹。在其《传播: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盲点》这一影响尤为巨大的著作之中,达拉斯·斯麦兹(1977)指出,大众传播媒体以信息、娱乐以及思想等诸多“免费午餐”将受众吸引到媒体之中,进而将受众转化为商品出售给广告主,因而受众的阅读、收听、收看行为其实是在为大众传媒和广告商劳动,但是他们却没有获得任何经济报酬。米瀚(Meehan)等指出,受众利用闲暇时间为媒体劳动,使媒体获得了巨额经济利益,但受众非但没有得到经济报酬,反而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后果。

达拉斯·斯麦兹揭露了媒体受众遭受剥削的秘密,在其影响下,一批学者纷纷加入网络用户等知识劳工被剥削的研究中。早在1977年,保罗·威利斯就对知识劳工遭受剥削的情况进行了极为深入的分析,他指出:“有这样的一个时刻——它足以封锁工人阶级文化的未来出路,身体付出劳力不但再现了自由、选择和超越,同时还代表了精确地嵌入到剥削和压迫工人阶级的制度中去。前者承诺了未来,后者是现在的最好写照。正是未来包含在现在之中,才在当代资本主义的现实中将自由铸造成不平等。”<16>保罗·威利斯认为技术赋权下劳工的劳动虽然具有一定程度的自由性和选择性,但他们却被精确地嵌入到剥削和压迫工人阶级的制度之中,因而广受剥削。这种深刻的洞见至今仍然在相关的研究领域回响着。其他的研究者,如约翰·L.沙利文对好莱坞媒体劳工的劳动成果被明星演员和导演剥削的情况进行了研究<17>;格雷戈·高尔对英国地方报纸中的劳资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知识与物品、服务一样也被商品化,报纸中的知识劳工受到了报社的剥削<18>;佩雷·马西普及何塞普·路易斯·米柯对西班牙的数字化电视制作劳工进行了研究,认为在数字技术下,电视制作出现了一些新工种,使得一些传统的工种逐渐消失,而传统工种的媒体劳工逐渐衰落而失去市场,新工种的劳工又受到新的剥削<19>。面对知识劳动被剥削的境况,麦克切尔及莫斯可夫妇主张“支持数字化劳动力的呼声”,呼吁创制一个“新的工联主义模型”<20>

这些研究都站在知识劳工受剥削的角度,研究知识劳工的劳动情况及生存状况,并呼吁给予适当的报酬,因而相关的研究为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我们展示了媒介资本主义运行的状况。不过,这些研究仍然没有对受众的劳动如何受到资本控制、受众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如何从受众中异化出来的、媒体劳动中的劳资关系如何等三个问题进行探讨,而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才能更为深入地揭示媒体对劳工剥削的本质,也才能更为深刻地揭示媒体劳工对媒介资本增殖的巨大作用,并为呼吁媒体为劳工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提供依据。此处提及的当前研究尚存遗憾的三个问题,正是本研究要侧重探讨的问题。

受国外研究的影响,国内也兴起了媒体劳工等知识劳工研究的热潮,一些学者结合国内社会情境对我国知识劳工的境遇进行了探讨,如李静君(1999)就在对“劳工与性别:西方学界对中国的分析”这一主题进行分享时,对我国国有企业员工、农民工等知识劳工都进行了研究,不过相关的研究没有关注我国知识劳工在今天的市场化过程中被剥削的问题。直到近年来,一批学者如曹晋、邱林川等才对我国知识劳工的境遇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曹晋在《信息社会的知识劳工》的译者序中指出,办公室劳动不是过去典型的工人在工厂的劳作,在全球工人阶级的论述中容易被忽略,而实际情况是办公室的知识劳工没有从市场经济中分享到红利。曹晋重点关注了媒体集团化弹性雇佣制度,她呼吁国家建立社会安全制度的保障体系,支持媒体集团为弹性知识劳工配套合理的系列福利并建立基本公正的工资制度与考核指标。由此可知,曹晋的研究将知识劳工的范畴从企业工人扩大到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相关社会现象和制度触及较深,并呼吁改善劳工的待遇。其实,今天的知识劳工已经远远不只是企业或者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了,它已经扩大到所有进行知识生产和传播的人——包括网络用户。不过,学者们并没有就知识劳工被剥削的更为深层次的原因进行探讨,其原因就是知识劳工的劳动过程和劳动关系被劳动、劳动力等一系列劳动要素的商品化遮蔽了,而这正是本研究要侧重探讨的问题之一。

2.网络等新媒体用户劳动的经济报酬的研究

在达拉斯·斯麦兹掀起的盲点研究中,劳动力的商品化、劳动产品的再商品化的研究始终也是盲点。要了解劳工受到的深层次经济剥削,就不得不关注劳动力的商品化以及劳动产品的商品化等问题。这些问题只有在网络等新媒体语境中才能得以充分展示。毫无疑问,在网络等新媒体语境中,网络用户这一劳动力本身被当成粉丝、数据、购买力等商品进行出售,其所生产的产品也被平台提供商当成商品出售(劳动产品的商品化)。

国外有关网络用户劳动经济报酬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将网络用户看成产销合一(prosumer)和产用合一(prouser)的复合型身份方面。有关产销合一或产用合一的讨论,最早可以追溯到马歇尔·麦克卢汉和巴灵顿·内维特1972年出版的《把握今天:退出游戏的行政主管》(Take Today:The Executive as Dropout)一书,他们认为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消费者会变成生产者。(Marshall McLuhan and Barrington Nevitt,1972)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在1980年出版的《第三次浪潮》一书中首次使用了“产销合一”(prosumer)一词,认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界限会变得越来越模糊和融合;而真正将此词与媒介融合相关联的是唐·塔普斯科特1995年出版的《数字经济》一书;此后,乔治·瑞泽尔和纳森·哲根森的《生产、消费与产销:数字产销合一时代的资本主义本性》一文将“产销合一”(prosumer)一词推而广之。在产销合一及产用合一的研究方面,福克斯的研究较有代表性,他将网络用户这一商品类型分为两种形式,即prosumer商品和prouser商品。其中prosumer商品是制造者(producer)与消费者(consumer)的合成词,prouser商品是制造者(producer)和网络用户(user)的合成词。这说明在网络时代,网络媒介将网络用户及其行为当作商品来出售,且网络用户劳动的产品也被网络平台提供者转化为商品进行出售。网络媒介的这些售卖行为使网络用户受到较为彻底的剥削。曼泽罗尔在《移动的受众商品:无线世界的数字劳动》一文中也从受众商品论的视角出发,对无线网络移动终端的网络用户遭受剥削的情况进行了探讨。曼泽罗尔沿用了福克斯的“prosumer”商品的概念,认为网络用户作为商品,不仅为网络平台带来了利润,也为移动设备生产商及电信企业带来了利润。他揭示了网络媒体平台经营者、设备生产者及电信企业等垄断了属于人类公共资源的无线电频谱并将之商业化,从而对网络用户进行剥削的本质。威廉姆斯(2013)对在线服务的商业化予以痛斥,指出“现在的情况越来越像是公司试图从原本免费的奴隶劳工身上榨取每一个美元。从前,在网站上没有现在这些无处不见的广告,网站就是一个丰富的社区,人们为了在一起而在一起,现在的情况完全变了”<21>

在国内,许多学者也进行了相关研究,邱林川在《新时代的数码劳工:不仅有富士康工人,还有我们“低头族”》等文章中对i奴等新媒体网络用户遭受剥削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呼吁i奴的觉醒,开展“废奴”运动。他说:“当人们能从使人上瘾的数字劳动中觉醒,当科技能成为人类解放的手段而不是奴役我们生命时光的工具时,人类社会才能进入一个更公正的、超越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新时代。”<22>曹晋及许秀云(2014)在《传播新科技与都市知识劳工的新贫问题研究》一文中,以网络编辑为研究对象,分析作为网络知识劳工的网络编辑在我国遭遇到的宏观社会保障体系的瓦解、强制性消费主义、弹性雇佣等制度权力的剥夺情况,深入分析了网络知识劳工是如何逐步走入无产化、贫困化困境的。石义彬等引入“数字劳工”的概念,采用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视角,解读了互联网“大数据”背后隐藏着的对网民劳动的剥削与售卖现象,并由此揭示了互联网产业如何以流动的、隐性的、全面的、不易觉察的方式渗入人们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之中,从而将其纳入数字资本拓展与累积的过程。除知名学者外,一些年轻的学者也加入了网络劳工的研究之中,如张健(2013)探讨了网络劳动的生产关系问题;杨逐原(2015)等研究了网络用户所创造的价值被无偿转移到网络媒介和广告商手中的情况。张文燕(2015)研究了新媒体语境下无偿性网络知识劳工的非物质劳动问题。

鉴于网络用户的劳动创造着价值,一些学者呼吁给予网络用户经济报酬。如刘千桂就指出:“网民的劳动创造价值,理应获得报酬,而报酬之一是给予网民实际的现金报酬,另外也可以通过购买活动中的折扣、返利等方式获得。”<23>张健(2013)认为网民既然是网络的核心劳动者,就应该有劳动的回报,否则网民哪还会有劳动的积极性呢?所以改变互联网生产关系的核心,就是劳动得越多,获得的报酬也越多,这叫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雷跃捷等指出:“关于Web 3.0的构思及实践还包括建立全球的语义网、网民的劳动将以有偿形式体现、网络财富(积分、虚拟货币、电子商务)将被普遍认同等等,所有的预言和尝试都为我们搭建了一个全新体验的世界。”<24>上述有关网络用户劳动经济报酬的研究并没有较多地涉及资本、报酬等传统劳工问题。此外,这些研究者都未对网络用户被剥削的深层次原因——网络用户的劳动过程和劳动关系被娱乐、社交、情感体验等因素所遮盖——进行探讨,而这正是需要侧重研究的问题,因为对其展开研究,有助于进一步看清网络用户的劳动本质及未获得任何经济报酬的必然性。

总的来说,在对网络等新媒体网络用户劳动的经济报酬的研究方面,学者们都对网络用户长期劳动却没有获得任何经济报酬的状况较为关注,认为由于没有经济报酬,致使网络用户沦为“新工人阶层”。而按照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互动关系来说,没有任何经济报酬,劳资关系没有理清,网络经济是很难得以发展的。其实,现在分答、知乎等网站的原创变现、视频打赏等已经说明网络用户的劳动可以获得经济报酬,这在刺激网络用户劳动方面应该是个好兆头。因此,本研究认为,网络用户劳动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报酬,但是他们确实也在遭受着赤裸裸的剥削,只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而已。这与网络媒介通过将劳动过程、劳动、劳动力、劳动空间等因素商品化有关,这其中隐藏着剩余价值的多重转化问题,而揭开其中的转化逻辑,还原在遭受深层次剥削的情况下网络用户仍然乐此不疲地劳动,并推动网络经济蓬勃发展的真相,正是本研究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二)关于网络用户劳动的非经济报酬的研究

在国外,已有少数学者对本研究所提及的非经济报酬进行了研究。布洛克指出:“尽管经济学家有视工作为负效用的倾向,然而,人们从工作中还是取得了多种非金钱报酬,例如友谊、有意义和有目的的感觉、动脑筋、社会地位,如此等等。”<25>第朱斯特的一项研究证实,1975年和1981年的调查对象一致表明,同包括园艺活动、看电视和体育运动在内的多种闲暇活动相比,他们从事的工作带来的过程效益更多。该研究旨在计量人们参与五花八门的活动所感受到的内心满意程度。第朱斯特认为来自工作的内在报酬要高于来自闲暇的内在报酬,这给传统福利分析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布洛克,2010)大卫·菲利普斯也指出,我们应该“更好地理解网络用户,在‘中途’满足他们的利益、要求和动机,提供更多实惠的网站推广活动,并与访问者进行沟通”<26>。成功的传播者应该与顾客之间建立一种情感互通(移情)、互相吸引的关系,这些顾客是积极的,对组织有充分的了解,有些还是潜在的客户,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持现有的活力,除了已经熟知你的机构的那些人,还要通过利益诉求吸引对你知之甚少的那些人。总的来说,这些研究只是经济报酬与非经济报酬的值的对比,没有把非经济报酬提高到人类更高层次的需求的高度来看待,也没有把非经济报酬作为人类向更高消费层次迈进的标志来看待。同时,这些研究也没有看到劳动者的劳动动机。

在劳动的非经济报酬研究方面不得不提及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克莱·舍基。在《认知盈余》一书中,克莱·舍基指出:为什么业余爱好者要在网络等媒体中无偿劳动?因为人们有时乐于因金钱以外的原因而去做一些事。业余媒体与专业媒体不同。帮助我们分享的服务之所以兴旺发达,就是因为这些服务使我们原本就喜欢做的事现在操作起来更便捷和便宜,那些分享照片、视频以及文章的人并没有期待回报,他们只是想要分享而已,以前的媒体制作模式尚不允许这样的分享存在,因为其本身的成本和风险都导致需要有专业人士参与到运作的每一个步骤中,而现在则不一样了。克莱·舍基注意到媒体提供平台,并将动机(主要是分享)作为人们无偿劳动的解释,认为人们的热爱胜于金钱。难能可贵的是,克莱·舍基认为人们在动机的作用下使用新的工具,使参与成为可能并获得回报,同时也认为“内在动机能让行为本身成为一种回报”,他说:“驾驭我们认知盈余的手段是我们获得的一种新工具,它可以使参与成为可能并给参与者带来回报。”<27>但是,克莱·舍基的说法始终局限于动机领域,没有将之上升到人类交流所需、生存与发展所需、娱乐天性所需、追求成就感和满足感所需等非经济报酬的高度,更没有上升到人类消费目的向精神层面迈进这一更高的层次来探讨。

在我国,目前鲜有网络用户劳动获得非经济报酬的研究。不过在网络用户需求得以满足就说明得到了回报方面,林渊博及王海宁认为,“一个充满活力的网站必将被网上冲浪爱好者认可,网络用户的劳动也就得到了相应的回报”<28>

在有关网络用户劳动的非经济报酬的研究中,大多数学者都提到了动机、心意满足等对网络用户劳动的吸引力,但研究数量极少且较为零散,也没有一个有效的指称来统领。本研究从社会资本的视角出发,利用非经济报酬来指称,站在非经济报酬这一人类需求的更高层面来研究网络用户与网络经济发展的问题,把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社交活动、参与信息分享、获取知识、进行娱乐和情感体验、获取社会荣誉等看成是网络媒介赋予网络用户的非经济报酬。因此可以说,在网络用户的生存需求得以满足后,他们的生产转向了目的和意义层面的生产,消费也转向了符合人类发展需求的目的和意义的消费,满足这些消费需求也就获得了报酬。这正是在网络用户报酬方面,本研究相较于之前的研究的一个较大的突破。而网络用户一旦获得了符合自身发展目的和意义的非经济报酬后,其劳动兴趣就会愈发增强,对网络经济发展的贡献也就越大。

四、关于用户劳动与网络经济发展的研究

关于用户劳动与网络经济发展的研究,是近几年尤其是近三年才蓬勃兴起的。虽然相关研究的历史较为短暂,但在学者们的努力下,仍然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当前,国内外学者对用户劳动与网络经济发展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用户劳动对网络经济发展的贡献,其二是网络平台提供商等商家如何吸引用户进行劳动。

(一)用户劳动对网络经济发展的贡献

1.用户是网络产品的重要生产者和核心消费者,其劳动成就了网络空间站中各种各样的商业模式

约翰·沃瑞劳(2015)在《用户思维》一书中指出,大量的B端、C端用户既是信息的传播者,也是内容的创造者,用户已经成为商业的主宰。谁能带给用户的价值更多,谁就更接近行业老大的位置。布尔指出:“今天是用户3.0时代,就是要去感染顾客,将激情和动力传递给顾客,你的产品、服务或者公司的(潜在)粉丝都是你的品牌推广者。”<29>而乔治·韦斯特曼、迪迪埃·邦尼特及安德鲁·麦卡菲则呼吁用数字产品与消费者对接。这些研究赋予了用户在网络中的主体地位,认为网络商家要获得经济利益,必须要靠广大用户在网络空间中的信息生产和消费的劳动。默多克·希尔斯(2016)在《意愿经济:大数据重构消费者主权》中深入解构互联网、大数据、网络经济、共享经济、自由市场、消费者、数字营销与卖方关系管理(vendo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VRM),为全球市场的深刻变革提供了急需的路线图。作者提出的卖方关系管理系统将彻底改变我们所熟知的市场,提醒供应商应真正关注个体的需求,把市场的权力还给消费者。

类似的研究在国内也较多。关于用户的重要性,刘向晖(2007)曾有过较为精辟的论述:互联网草根革命,这将是信息革命的最后一次浪潮。在这次浪潮中,广大互联网草根取代科学家、发明家和企业家成为革命的主力军,互联网成为普通民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普通民众也成为塑造互联网面貌的根本力量。这时,企业的成败直接取决于它能不能得到大众的承认和支持。贾君新(2015)指出网络经营要“先圈用户,再圈钱;没有粉丝的品牌都会消亡”<30>。刘培刚也认为,抢占先机、吸引初始用户对于网络经营者有着巨大意义,他说:“在网络经济发展过程中,机遇对于企业的发展表现得尤为重要,抢占先机意味着成功了一半,因为网络经济,在市场竞争初期的初始用户吸收成本相对低廉,而且用户具有独特的消费黏性。于慢一拍的竞争者来说,获得新用户的成本就很高,而且从竞争对手中争夺新用户更是不易。因此,网络市场的先驱者具有巨大的先发优势,最大限度地拓展用户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也成为网络公司的长期战略重点。”<31>刘茂福、戴克商指出:“具有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的用户是实现营销交换活动的中心。无论他们为满足需求而上网购物,还是上网搜索与企业或产品有关的信息,抑或与相同需求或经历的用户进行沟通,甚至利用虚拟社区褒奖或抨击某些企业,都对开展网络营销活动产生重要影响。”<32>而郝志中更是认为:“用户至上,用户是一切商业的根本;互联网时代,用户真正崛起,掌握用户需求的驱动力是成功的关键。”<33>

在用户劳动形成新的商业模式方面,杨健(2014)认为用户纷纷进入网络空间,使我们迎来了自商业时代。杨健指出,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全新的商业形态开始出现在人们的眼前。圈子效应、个人品牌、粉丝经济、口碑传播、90后来袭……自由、自主、自在是互联网新商业的原动力。自商业,一种建立在移动互联网思维和社会化营销基础上的商业模式,正在为电商从业者提供新的探索方向。刘伟(2012)认为,互联网已经进入读图时代,我们也期待着基于图片这一内容资源,有越来越多尊重用户劳动的商业模式出现。周洪宇、徐莉认为,在用户参与劳动情境下,网络中产生了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即“与传统工厂经营模式不同,在新型智能化工厂帮助下,用户不需要生产车间就可实现设计的量产和销售。这种分散式的生产方式将更有助于实现经济民主、改善收入分配和生产社会化”<34>。颜艳春指出:“消费者主权的崛起推动了一场巨大的零售革命,这就是第三次零售革命。它将引领人类的新商业文明和全球经济增长的模式,不管是传统的实体零售商还是现在的网络零售企业,都需要改变思考模式,找到生存发展路径,迎接第三次零售革命的到来。”<35>此外,关于电子商务等平台模式研究的学者更是举不胜举。

正因为用户通过信息生产消费的劳动对网络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推动作用,很多学者呼吁针对用户的需求开发更多信息产品。大卫·菲利普斯指出:“许多组织机构会不假思索地说出网络存在的重要意义,却往往忽视用户的利益和影响。人们把大量精力浪费在‘吸引访问量’上。如果我们认真考虑网站访问者的利益以及对他们访问的回应,会吸引更多‘想要访问’网站的用户。所以我们应该更好地理解用户,在‘中途’满足他们的利益、要求和动机,提供更多实惠的网站推广活动,并与访问者进行沟通。成功的传播者应该与顾客之间建立一种情感互通(移情)、互相吸引的关系,这些顾客是积极的,对组织有充分的了解,有些还是潜在的客户。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持现有的活力,除了已经熟知你的机构的那些人,还要通过利益诉求吸引对你知之甚少的那些人。”<36>我国学者郝志中(2015)在《用户力:需求驱动的产品、运营和商业模式》一书中指出,产品设计要围绕用户体验等需求来进行,网站运营的是用户而不是产品。

上述学者的研究赋予了用户在网络空间中的主体地位,并认为用户的劳动能产生一系列经济效应。不过,这些学者主要是站在网络经营者的角度来说的,更多地强调用户的消费者角色,突出了用户消费劳动的作用,而忽视了用户的生产性劳动。我们都知道,Web 2.0、Web 3.0等所带来的技术赋权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如果只把用户当成消费者、当成粉丝来看待,则容易忽视用户在网络经济发展中的生产性劳动的作用,也就容易忽视其在网络空间中的价值的创造过程。因此我们需要全面地看待用户在网络社会化大生产中的角色,在看到其在消费方面的劳动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在用户生产内容与网络经济发展之间建立起相应的关系。将用户的信息生产和消费行为看成是一种生产性的劳动,是本文的主要观点之一,也是本文要侧重研究的主要问题。

2.用户劳动助推网络经济发展

学者们认为,用户在网络空间中使用自己的生产资料——电脑、手机等,运用自己大脑中的知识参与信息传播与分享,进行信息生产以及由此造就的庞大数据,加上基于用户需求而开发的网络电子商务等经济发展平台,是网络经济得以腾飞的重大动力。正是用户的生产及消费等劳动,成就了一大批光芒四射的网络企业及网络经营人员。

在接受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主创团队采访时,丹尼尔·平克指出:“工业时代的生产资料,以及创造财富的工具非常之大,所以你就需要一个大型组织来筹集资金,寻找场地,协调大家的工作,由此来创造财富。今天的生产资料就是一台手提电脑,就是一部平板电脑。”<37>而在接受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主创团队采访时,伊藤穰一指出:“在互联网上,所谓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已经开始融合,你可以很容易地从一个消费者和观众转变为一个生产者,从而成为整个生产体系的一部分。”<38>这些研究都认为用户在网络空间中的劳动对网络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中国互联网大会组委会和中国网民文化节组委会(2010)编写的《网络光芒:中国互联网的价值与潜质》一书论述了在吸取数量庞大的用户后,乐视网、奇虎360以及万网淘里淘外等等一批有巨大潜质的互联网企业,其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和成长过程,指出这些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为我国互联网经济的腾飞注入了新鲜血液。学者们都赞同网络经济具有外部性,认为其发展与用户数量密切相关。“个人智慧与巨量资本有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精明的风险投资家们,以这样的眼光和奋不顾身的金钱,把这些饱含激情和浪漫的孩子们,从车库里拽出来,送进了殿堂,一个不可思议的智慧价值时代同时到来。”<39>陈韵强、赵浩嵩及王克等指出:“网络经济具有直接外部性,直接网络外部性是由用户数量的增长导致的网络价值升高产生的。当用户增加时,直接网络外部性就会产生。直接网络外部性就是需求方规模经济,拿最普通的一种通信方式——即时通信QQ来说,QQ用户数量的增多使QQ用户获得的收益大幅增加,但当用户数量少时,这种效应则不明显,这便是需求方规模经济的体现。”<40>程洁指出:“网络经济的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这说明网络产生和带来的效益将随着用户数的增加而呈指数形式增长。从目前的趋势来看,互联网的用户大约每隔半年就会增加一倍,而互联网的通信每隔100天就会翻一番。这种大爆炸式的持续增长必然会带来网络价值的飞涨。一条技术信息可以任意的规模在生产中加以运用。这就是说,在信息成本几乎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信息使用规模的不断扩大可以带来不断增加的收益。这种传递效应也使网络经济呈现边际收益递增的趋势。”<41>徐飞也认为“网络的用户越多,该网络给每个用户所带来的价值就越大”<42>。周朝民认为“临时垄断依赖于用户规模增加的优势而存在”<43>。这些研究说明,伴随着用户规模的不断增长,网络的经济效益也会越来越大。互联网企业等网络经营者应该积极利用新技术、以用户为核心,搭上网络经济发展的高速列车。

毫无疑问,各国网络经济的腾飞,用户的劳动功不可没,正是用户的劳动形成了一系列网络经济发展的价值链,并创造了能直接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巨大的数据资源。难怪朱剑飞在谈到信息用户的劳动时指出:“在媒介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上中下游构成互不相同但又相互关联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套用在媒介市场,就可构成内容提供商、渠道营销商以及产品消费商,而且前者都是构成后者增值的有效环节,带来产品或服务的链接和衍生。”<44>丁建华认为用户劳动不仅能推动网络经济的发展,还对现实社会中实体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他说:“虚拟财产体现了网民的劳动、时间和金钱的付出,具有一定价值性。虚拟财产的价值性不仅体现在其获得方式方面,而且体现在其交易时能够产生经济效益上。例如游戏中的高级别武器装备能够以一定数量货币的价格进行出售。”<45>而在关于用户劳动创造的有利于网络经济发展的数据资源方面,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主创团队认为:“工业化时代是蔑视人口数字的,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因为人口数量获得过尊重,进入互联网时代,13亿人口升值了。互联网天然集腋成裘的市场效应使来到互联网上的每一个人都是有效数据的构成部分。”<46>魏海(2012)认为,数据并不仅仅是单纯的数据,在它们身上凝聚着网络运营商和用户的劳动,消耗着网络运营商和用户的金钱。郑忠明等(2015)则直接指出用户群“集体劳动”产生的“大数据”具有使用价值,每一个参与者信息都会增加这一数据库容量,也因此为网络增加了价值。

一些学者紧密结合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来探讨用户劳动对网络经济的贡献价值。在形容Web 2.0的用户黏性时,方兴东曾说,网民的劳动成果和生活都在这个网上,所以Web 2.0的网民忠诚度、参与程度会远远比Web 1.0高得多。沈江、徐曼指出:“Web 2.0的本质就是互动,它让网民更多地参与信息产品的创造、传播和分享,而这个过程是有价值的;但是这一价值没有体现出网民的劳动价值,甚至可以说较为脆弱,因为其还是缺乏商业价值。而Web 3.0是在Web 2.0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且能够更好地体现网民的劳动价值,实现价值有效配置与均衡分配的一种互联网方式。”<47>

为了证明用户劳动对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一些学者还进行了实证研究。根据陈昭锋(1999)的研究,早在1997年年底美国45%的家庭就拥有电脑,美国电脑互联用户占全世界的一半以上。科技的发展使得美国经济近年来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1997年经济增长率达到3.9%,创9年来的最高纪录。芮锋、臧武芳指出:“20世纪90年代,美国经济自1991年4月走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第九次衰退期,到2000年8月经济持续增长了112个月,成为1854年以来美国经济史上32个周期中最长的一次,并继续处于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的‘一高两低’的良性发展阶段,进入了所谓的‘新经济’的最佳运行期。”<48>用户劳动促进网络经济的发展的情况并非只在美国这样的互联网强国存在。葛伟民认为“互联网用户地区分布不平衡可能使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拉大”<49>,因而他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研究,得出北京、上海、广东三地的用户远多于西部地区,因而其互联网经济就很发达的结论。章剑林及黄左彦(2013)认为全球将进入一个“新互联网”时代,网络接入将不再是一种奢侈服务,多数用户将生活在互联网这一新兴市场,约80%的互联网用户通过移动设备访问网络,互联网将日益社交化,并更好地实现客户与企业的有效沟通。李放及卜凡鹏指出:“初具规模的用户和惊人的发展潜力使得网络经济在巴西方兴未艾,发展势头喜人。包括雅虎和美国在线在内的国际大型网络公司也看好巴西的市场前景,纷纷在这里开设了接入平台。”<50>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日本作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用户仅次于美国。日本的每一项商务活动都有电子商务的促进计划,有97%的日本网民习惯于拿着手机,人到哪里购物就到哪里。”<51>

上述研究审视了网络空间中用户劳动与网络经济发展的关系,使我们明白网络经济快速发展并非仅仅是网络技术所具有的经济功能所致,其关键在于使用该技术进行劳动的广大用户,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是由于包括广大用户在内的网络用户的集体智慧和行动所致。笔者认为,在探讨用户劳动与网络经济的发展方面,我们不能停留于经济繁荣的表层,而要探讨网络企业等经营者必须拥有用户这一非职业劳动者的集体性劳动才能获利的深层次原因,从而揭示用户劳动情境中的劳动和资本的新型关系,而这正是本书要研究的重点。

(二)网络平台提供商等商家如何吸引用户进行劳动

关于网络平台提供商等商家如何吸引用户进行劳动的研究,学者们主要从做好用户定位、为用户提供舒适的体验感、了解用户搜索习惯以及与用户进行互动等方面进行研究。

在用户定位方面,布尔(2015)在《用户3.0》一书中强调,作为厂商,必须从市场定位、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乃至售后服务整个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建立起“以3.0用户为中心”的思维。亚历山大·奥斯特瓦德等(2015)在《价值主张设计:如何构建商业模式最重要的环节》一书中指出,要获得用户认可,则要巧妙地聚焦:聚焦于支付较少的费用获得巨大的用户数量;聚焦于用户怎么来衡量产品的成功;聚焦于设计、测试、创建和管理客户真正想要的产品和服务。瓦格、卡格及伯特瑞特等(2014)在《创新设计:如何打造赢得用户的产品、服务与商业模式》一书中分享了那些瞄准用户开发创新型的产品和服务,在大型的成熟公司或者在小型的创业公司中搭建团队和营造创新氛围并成为“新型创新者”的网络空间经营者的创业经验,对他们的用户定位进行了研究。在用户体验方面,日本学者樽本彻也(2015)在《用户体验与可用性测试》一书中提供了用户调查、原型制作、产品可用性评价、用户测试等方法和实践技巧,阐述了敏捷用户体验开发的相关内容。班格、霍尔德(2015)在《移动交互设计精髓:设计完美的移动用户界面》一书中系统化地梳理了移动应用的设计方法论,在理解用户、跨平台和适配设计、移动组件应用、界面视觉感染力和简约设计等方面都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探索了如何收集用户反馈及甄别版本迭代的更新需求这一问题。在利用与搜索劳动方面,路易斯·罗森菲尔德(2013)在《SSA:用户搜索心理与行为分析》中提供了分析用户查询数据的工具,并提供了一些较为实用的用于改进搜索系统的性能和网站的导航结构、元数据及内容的方法。在与用户互动方面,比尔·唐瑟尔(2015)在《疯评:在互联网+时代,如何让你的产品和服务站上风口》一书中深度解析了亚马逊、淘宝、大众点评网等各类购物网站的评论运作系统,揭示了网络评论如何改变商家与消费者的互动方式,并为那些被差评困扰的商家答疑解惑。珍妮·布利斯(2013)在《顾客为什么粉你:驱动顾客极度狂热的五大策略》一书中则较为全面地提供了经营用户的五大策略——从开诚布公、营造有价值的环境、寻找有创造力的人才、为客户提供他们需要的支持以及懂得如何向顾客道歉等方面来吸引用户。

国内的学者也基本沿袭了这些研究思路。首先是看到用户在消费劳动方面的价值,把用户当成粉丝来经营。黄钰茗(2015)在《粉丝经济学》一书中研究了粉丝思维、粉丝运营和粉丝营销等经济活动和现象。在谈到O2O的经营时,李洁明指出:“‘互联网+’时代是爆款产品的时代,产品是入口,粉丝是财富。谁能让用户体验到‘爽’胜过功能的产品,谁就能将用户变成粉丝,再通过粉丝‘尖叫’并推荐去赚钱。因此,哪怕你是一个‘草根’,只要你坚持梦想,拥有巨量粉丝,就能玩转O2O,成就一个光芒万丈的自己。”<52>叶开(2014)在《粉丝经济》一书中研究了如何让粉丝们自己玩起来、如何与粉丝互动、如何借助微信微博等低成本工具重构企业或品牌、如何让粉丝参与并成为铁杆脑残粉等一系列问题。颜艳春指出:“随着SoLoMoMe(社交、本地、移动、个性化)消费群的兴起,全天候、全渠道和个性化定制正引领整个零售行业的转变。我们需要重新武装我们的思想,从前台战场到后台战场、从空间战场到时间战场、从社交战场到定制战场,提前重整装备、提前组织、提前规划战略战术和路线图。”<53>鄢平认为:“用户作为一个消费群体,它有着与传统市场消费群体截然不同的特性,因此要开展有效的网络营销活动就必须深入了解用户群体的需求特征、购买动机和购买行为模式,了解这些网络消费者特征和偏好是网上消费者行为分析的关键。”<54>而郝志中(2015)则在《用户力:需求驱动的产品、运营和商业模式》中研究了用户需求如何驱动产品设计、网络运营和商业模式构建这一问题。

其次是聚焦用户的体验方面。罗仕鉴(2010)在《用户体验与产品创新设计》一书中系统地研究了近年来国内外用户体验与产品创新设计的最新发展与成果,介绍了用户体验的要素及用户体验测试与评价等问题。罗浩认为:“在这个碎了的世界里,用户体验被放大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黏住用户成了所有企业梦寐以求的愿望。”<55>

再次是用户的信息搜索方面。胡吉明(2015)在《社会网络环境下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推荐服务研究》一书中对社会网络环境下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推荐服务进行了研究,指出应该根据当前环境下信息资源文本内容的特点,展开资源文本建模和分类基础上的语义关联,实现用户、资源、特征词的三部关联。

除上述研究外,我国学者也对基于用户视角的信息质量问题进行了研究。刘冰(2015)在《网络环境中基于用户视角的信息质量评价研究》一书中对基于用户视角的信息质量内涵进行了全面阐释,剖析了用户信息需求、信息期望与信息质量间的内容关系,研究了交互过程中基于用户体验与感知的用户满意度和信息质量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构建形成网络环境中基于用户视角的信息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并提出网络环境中用户体验与感知的优化策略与信息质量提升策略。还有赵大伟(2014)、钟殿舟(2014)等人均从互联网思维方面来谈论了如何经营用户的问题。

上述研究从不同的视角探讨了如何吸引用户进行消费和生产,但都是站在网络空间经营者的立场来研究的,并没有把用户上升到劳动者的地位,也就难以揭示用户劳动的过程以及劳动者的生产关系。丹·席勒(2012)在其著作《传播理论史:回归劳动》一书中对传播研究中“劳动”的长期缺席表示遗憾。只有把用户的信息生产、传播和消费上升到劳动的高度,才能更好地揭示网络空间的劳动图景,揭示广大用户在经济上遭受剥削的实质,并借此探讨网络生产关系的改进问题,以进一步解放网络生产力,促进网络经济的发展。

注释:

<1>GORZ A.Ecologyas politics[M].Boston:SouthEnd Press,1980:19.

<2>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三联书店,2012:86.

<3>李惠斌,李朝晖.后资本主义[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15.

<4>李惠斌,李朝晖.后资本主义[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29.

<5>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三联书店,2012:60.

<6>FOUCAULT M.The ethic of care for the self as a practice of freedom[M].Paris:Gallimard,1994.

<7>郭镇之.传播政治经济学理论泰斗达拉斯·斯麦兹[J].国际新闻界,2001(3):61.

<8>曹晋,张楠华.新媒体、知识劳工与弹性的兴趣劳动:以字幕工作组为例[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2(5):39.

<9>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M].夏铸九,王志弘,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246.

<10>邱林川.新型网络社会的劳工问题[J].开放时代. 2009(12):128-139.

<11>邱林川.告别i奴:富士康、数字资本主义与网络劳工抵抗[J].社会,2014(4):120.

<12>邱林川.新型网络社会的劳工问题[J].开放时代. 2009(12):128-139.

<13>MACHLUP F.The 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knowledge in the United States[M].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2:267.

<14>DRUCKER P. The age of discontinuity:guidelines to our changing society[J].Resenha Bibliorafica,1969:264.

<15>莫斯可,麦克切尔.信息社会的知识劳工[M].曹晋,罗真.林曦,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3.

<16>威利斯.学做工:工人阶级子弟为何继承父业[M].秘舒,凌旻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3:152.

<17>约翰·L.沙利文的研究成果收录于文森特·莫斯可、瑟琳·麦克切尔所编著的《信息社会的知识劳工》一书中。

<18>格雷戈·高尔的研究成果收录于文森特·莫斯可、瑟琳·麦克切尔所编著的《信息社会的知识劳工》一书中。

<19>佩雷·马西普的研究成果收录于文森特·莫斯可、瑟琳·麦克切尔所编著的《信息社会的知识劳工》一书中。

<20>莫斯可,麦克切尔.信息社会的知识劳工[M].曹晋,罗真.林曦,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205.

<21>舍基.认知盈余[M].胡泳,哈丽丝,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20.

<22>邱林川.告别i奴:富士康、数字资本主义与网络劳工抵抗[J].社会,2014(4):135.

<23>刘千桂.网络广告与数字传播[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2:31.

<24>雷跃捷,辛欣.网络传播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0:37.

<25>布洛克.后工业的可能性:经济学话语批判[M].王翼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78.

<26>布洛克.后工业的可能性:经济学话语批判[M].王翼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79.

<27>舍基.认知盈余[M].胡泳,哈丽丝,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8.

<28>林渊博,王海宁,等.Fireworks 4 网页图像设计专家指导[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375.

<29>布尔.用户3.0[M].余冰,译.长春: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2015:155.

<30>贾君新.如何用互联网思维创富[M].北京: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5:1.

<31>刘培刚.网络经济学[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46.

<32>刘茂福,戴克商.网络营销理论与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13-14.

<33>郝志中.用户力:需求驱动的产品、运营和商业模式[J].中国房地产,2016(2):76.

<34>周洪宇,徐莉.第三次工业革命与当代中国[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13:242.

<35>颜艳春.第三次零售革命:拥抱消费者主权时代[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3.

<36>菲利普斯.网络公关[M].陈刚,袁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40.

<37>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主创团队.互联网时代[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5:149.

<38>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主创团队.互联网时代[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5:69.

<39>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主创团队.互联网时代[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5:33-34.

<40>陈韵强,赵浩嵩,王克,等.区域广电推进三网融合过程中的战略重构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69.

<41>程洁.网络传播学[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13:30.

<42>徐飞.学者笔谈:第12辑[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108.

<43>周朝民.网络经济与管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65.

<44>朱剑飞.当代传媒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82.

<45>丁建华.侵权纠纷案例答疑[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77.

<46>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主创团队.互联网时代[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5:72.

<47>沈江,徐曼.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M].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50-51.

<48>芮锋,臧武芳.网络经济对传统经济周期的影响[J].世界经济研究,2001(4):15.

<49>葛伟民.网络效应:互联网发展对全球经济的影响[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277.

<50>冯俊扬.巴网络经济方兴未艾[N].人民日报,2002-02-23(7).

<51>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状况[EB/OL].(2015-06-08)[2017-08-09].中国电子政务网,http://www.e-gov.org.cn/article-14082.html.

<52>李洁明.无粉不活:不懂粉丝经济,你还玩什么O2O[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5:92.

<53>颜艳春.第三次零售革命:拥抱消费者主权时代[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66.

<54>鄢平.Internet下的市场营销[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61.

<55>罗浩.用户体验:引爆商业竞争力的新法则[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6:153.

本章小结

本章明确了整个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对主要的研究对象、问题等进行了阐述,并详细而深入地对相关领域的文献进行了归纳、分析和评述,在此基础上确立了研究思路、构建了研究框架,并对涉及的相关理论和概念进行阐述和界定,提出了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凸显了整个研究的学术和应用价值,为接下来各部分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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