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动车钥匙丢失时,该如何启动电动车?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哪些?,

男子发现丢失7个月电动车,守株待兔等到女孩,女孩:我也是买的

文 | 律言先锋

编辑 | 律言先锋

“你为什么偷我的车?”湖南男子在公司楼下发现了妻子7个月前丢失的电动车。当他看到准备骑走的是一位漂亮的年轻小姑娘时,他上前大声质问,为什么要偷他的车。没想到姑娘却告诉他,“这不是偷的,这是我的!”

男子更没想到的是,女孩说完顿时哭了出来,当她说完原因后,男子居然心软了,告诉女孩,这车你就先骑着吧。

湖南的赵先生在7个月前丢失了自己的电瓶车,本来是为了自己和妻子上班更加便利,所以才掏了大价钱买了一辆电动车,没想到自己还没骑上几天,车子就不见了。

赵先生起初在自己的住所周围找了许久,但都是没有任何发现,在过了几个月后,夫妻二人以为这辆车是永远找不回来就放弃了寻找。

他起初也是到派出所报案,因为电动车盗窃也是湖南省公安厅严重管制的一类犯罪行为,对于这一类盗窃类案件是绝不容忍的。

但是在派出所的一番搜索后,这辆车好像人间蒸发来一样,再也没有在各种道路上出现过,丝毫找不到有效线索。夫妻二人时不时会去派出所询问案件搜查的情况,但是换来的一般都是警察的无奈摇头。

对于车子丢失的消息妻子是非常自责的,因为丈夫自己花钱给自己方便上下班的载具因为自己丢失了,心里十分后悔,如果当初自己将电动车锁起来就好了。

就在两夫妻觉得这辆车再也找不回来的时候,这辆车奇迹般的出现在赵先生的公司楼下,就像是算准了他今天要来上班一样。

赵先生上去检查了一圈后,发现车上的样子都没有任何改变,自己和妻子一起贴的狗狗贴纸也还都在原来的位置,确认位置后,他便一口认定这就是他们夫妻丢的那辆电动车。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决定蹲守在一个隐蔽的地方,看看到底是谁偷走了自己的电动车,并且决定当场就要揭穿他。

在过了一段时间后,出现了一个女人的身影,起初赵先生并没有在意她,因为像这一种年轻的女性没有必要去偷一辆电动车,而且一个女生没必要做一些伤风败俗的事情。

但是事情的发生往往具有戏剧性,最不可能的事情就发生在自己的眼前,只见眼前这个女生熟练的从包里拿出电动车钥匙,成功启动了车。

他在一旁观察了许久,周围也没有任何的可疑人员,比如眼前这位“小偷”的同伙。于是按耐不住自己就准备上去和她理论一下。

眼看那个年轻女子准备发动电动车离开这里,赵先生就急匆匆的冲上去,按住了电动车的行动,显然眼前这个女子是被他的这一举动所惊呆了。以为赵先生要对自己图谋不轨,便大声呼喊救命。

此时的赵先生 准备就拦住一位女性是有点不妥,于是把手从车上拿了下来,连忙鞠躬道歉。眼前的女孩看到这一幕不知道说什么,呆在原地,他在电动车旁边,耐心的和她说明自己在这里的全过程,和自己遭遇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她,诉说的同时不禁流下眼泪。

女孩看着眼前这个大叔的落泪感到不可思议,但是又可以理解他的心情,失而复得的感觉让人难以忘怀,她从包里拿出餐巾纸给他擦眼泪。

可是她也表明自己的这辆车是自己从二手平台买来的,一共1300元,绝对不是和他说的一样是自己偷来的,而是光明正大的自己买来的。

她逐渐也对他放下了自己的戒备心,将自己和这辆电动车的故事和他讲,赵先生也很理解她的难处。

原来眼前的女子刚从大学毕业,没有什么资金来源,这一辆车已经花了自己一半的工资,一共2200的工资花了1300买入这一辆电动车也是大价格。自己很舍不得自己的这一辆车,表示自己平时很爱惜和保护这一辆电动车。

同样一辆电动车是自己的生活一半,但是对他们两夫妻来说却是共同的记忆,对于这样的情况,赵先生提议一起去派出所了一下情况,在派出所民警的介入下,证明了这辆车确实是赵先生两夫妻的共同财产和报案失物。

在对双方进行笔录过后,他们有了一些面对面沟通的机会,据她所知这辆车也是自己花了大价钱买来的,这笔钱对自己来说并不是小数目,没想到自己居然是被骗了。

看到女孩如此可怜便心软了下来,自己有一定的资金基础,有能力可以再买一辆车,但是这一辆车对她的意义非凡。

看到女孩的无辜和目前生活的不易,心里产生了一些怜悯之情,对于这辆车的处置权还是交给了那位女孩,让女孩回归道正常的生活轨迹上。

在本案中,牵涉到的最主要的案件就是盗窃罪,文中的赵先生的个人所有物电动车遭到盗窃后转卖,对于盗窃罪也是有它在宪法中的解释意义。

所谓盗窃罪,是指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本案件中赵先生两夫妻的电动车在价格还是性质上都属于个人财产,并且具有一定的价值。

符合在民事案件上的处理办法的要求。在法律层面上可以立案调查和警察介入的条件符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偷窃电动车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作案手段和犯罪人的犯罪经历定罪,按照情节的轻重,决定是否进行量刑,最严重可以算犯罪违法行为。

但是案件中的女子属于不清楚赃物来源,所以并不是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但是同样作为网络销赃的受害者,也有自己的一定的权利。

根据《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意味着女子的行为并不构成自己的犯罪行为,只有知道自己是买赃物或者用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入的时候才被认定为销赃。

而根据女孩的说法,自己是从二手平台上经过交易而购买的渠道有消费记录证明,由此可见是具有一定的证据充分的表明自己的清白。以法律为准绳,以公正法制的要求不能对女子进行惩罚等措施。

对于二手交易而言,自己的付款记录和商家记录也是非常需要保存的一个证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现在的法制社会录音和手机记录也是重要的证据,必要时刻也必须保存以上等重要证据。

对于购买赃物的这一种行为,我们不能一棍子打死,购买赃物都是违法行为。只有当其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物品时候才能认为是买赃行为。

女子声称自己是二手平台购买的,并且具有完整的证据链和备份证明了她是没有明知所故意购买的电动车,所以不构成买赃罪。

如果女孩在没有证据或者一些有力的条件下证明自己的所得不是合法手续,这会让女子陷入无法自己举证的处地,在法律上是非常被动的地位。

根据《民法典》第491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所以一切电子支付信息和后台的网络合同都算有效的书面证据,也意味着自己合约合同的订立和执行。所有人的要约和邀约邀请都有自己的合同订立,有时候口头合同很难成为有效的证据进行举证。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代表了合约的多样性和成立的具有前提性这一前提要求,规范了要约的规定。

女子的消费记录和网络合同以及二手平台所提供的证据可以帮助警察机关破案,是关键的证据和调查依据,不仅可以摆脱自己的嫌疑,还可以帮助不法分子难逃法网。

作为当事人的赵先生夫妻,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都提了一个醒,不能粗心大意,反而酿成大祸后悔莫及,因为自己的不小心引发了这么多一连串的故事,加强自己对贵重物品的保管,减少自己财物损失的几率。

同时在购买二手平台的物品时候应该关注它的来源是否合法或者保存关键付款记录和聊天记录,让自己在受到不法分子的侵犯的时候有证据可以依法诉说。

这个社会例子让大家也了解到一些法律知识,在平常的生活中法律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更好的了解才能运用到自己身上,避免自己上当受骗。

知道法律才能敬畏法律,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现在的社会需要法律来制约,但是法律中又含有人情,希望大家可以从以上故事中正确的认识法律的重要性。

为推动法制社会的建设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普法的道路上都需要自己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文中的赵先生找到了公安机关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女子则是拿出自己的有效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结局很完美,但是现实往往很残酷,希望大家以文为借鉴,做到合法公民的义务!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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