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女车主事件公关处理对品牌形象有何影响?,

维权需有度——“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法律分析

近日,西安一名女子在奔驰车上哭诉维权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该女子盘坐奔驰车引擎盖上、情绪激动,称其花66万购买新奔驰轿车,还未将奔驰车开出4S店大门,发现发动机漏油。视频拍摄于4月9日,此时女子已经与4S店沟通了15天,第一次4S店说要退款,后来又改为换车,再又改为补偿,最后4S店称根据国家“三包”规定,只能免费换发动机。涉事女车主就赔偿一事与奔驰4S店无法正常协商一致,才出此下策。

目前此事已经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已经成立了由工商、质检、物价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涉事车辆已经被市场监管部门封存待检。



笔者又从网上了解到,经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了解到,并不如当事人在视频中称其未开出4S店,而是当事车主提车当天从4S店开了10公里左右路程后,机油故障灯亮起。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因目前无法认定具体事实,本文只就涉事女车主的陈述对本事件进行法律角度的分析。

一、是否如4S店所述,依照“三包”规定,只能免费更换发动机?

1. 从合同角度,4S店交付的车辆发动机漏油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4S店交付的车辆发动机漏油毫无疑问属于违约,但是否属于根本违约呢?如属于根本违约,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合同的法定解除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暨涉事女车主可以通知4S店解除双方的合同,要求4S店退还购车款,收回问题车辆及赔偿其他损失。

发动机漏油是否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作为非专业人士,笔者认为造成发动机漏油的情况应当较多。应当视情况分析是否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车辆能驾驶、驾驶过程中能保障驾驶者及乘客的安全,是车辆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购买车辆的目的。笔者认为应当由专业机构鉴定涉案车辆发动机漏油的原因?是发动机原始设计缺陷?或发动机制造过程造成缺陷?或只是发动机某油管破裂,经简单更换即可修复?

若经鉴定,确认涉案车辆发动机漏油系存在某种缺陷导致,笔者认为将直接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应当属于根本违约,消费者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要求4S店退还购车款,收回问题车辆及赔偿其他损失。

2. 依照汽车“三包”的规定只能更换发动机?

从合同角度分析比较复杂,是否存在简单粗暴的方式直接判断能否退车或换车呢?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

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可以看出:涉案车辆还未开出4S店,应在三包有效期内。

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可以看出:依照上述第二款的规定,发动机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只能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

即如涉事车辆发动机漏油是因为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涉事女车主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4S店的处理目前只同意免费更换发动机并无法律问题。

第二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二) 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可以看出:

1.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条件,是可以更换或退货的。

2. 在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可以更换或退货。目前只了解到涉事车辆系发动机漏油。“发动机漏油”与“燃油泄漏”并非同一概念。我认为,应当鉴定涉事车辆发动机漏的是什么油?因为根据一般的汽车常识,发动机会出现漏机油、漏汽油、柴油等情况。如果涉事车辆发动机漏的是燃油,则属于“燃油泄漏”,因此涉事女车主,可以选择要求4S店更换或者退货。



浙江省就曾出现过发动机漏汽油事件,最终消费者退车。

3. 如果涉事车辆不属于“燃油泄漏”,就不能要求退换车,只能要求更换发动机。但是如果涉事车辆发动机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选择退换货。

二、涉事车主该如何维权?

事情发生后,女车主先后历经讲道理维权,到哭诉维权,最后通过主管部门介入——借助政府权力维权。根据笔者上面的分析,涉事车辆发动机漏油的原因、发动机漏何种油,最为关键。

同时,一辆还未开出4S店的高档新车,为何发动机漏油?我们有理由怀疑,涉事车辆的来历,是否属于问题车、翻新车,销售者是否明知该车的缺陷,还继续销售给女车主?如果属实,则4S店为欺诈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事女车主,除了可要求退车之外,还可以获得车价的三倍赔偿即198万元的赔偿。

因此笔者建议:

第一,封存涉事车辆,请权威第三方对涉事车辆进行检测,检测发动机漏的是何种油以及漏油的原因;

第二,调查车辆来历;

第三,调查车辆PDI检查情况。PDI(Pre Delivery Inspection出厂前检查)即车辆的售前检验记录,是新车在交车前必须通过的检查。

第四,待事情调查清楚后,届时依据相应法律法规索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提起诉讼解决。

注:因车辆来历以及PDI检查情况,消费者较难获取,应当举报至行业主管部门,由其依职权调查。



上图为此事在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后,女车主向主管部门书面的投诉请求。可以看出,前三点与笔者不谋而合,后面请求调查是否侵犯知情权,强制消费以及金融服务费是否合理,甚至范围扩大到规范整个汽车销售行业,均是女车主合理合法请求。女车主提出的8点诉求,笔者猜测,背后应该有专业法律人士指点。

三、4S店最终可能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根据笔者分析,4S店承担的民事责任取决于上述调查结果。可能有以下几种:

1. 如调查表明:车辆来历正常、PDI检测合法合规,发动机漏的并非是燃油,漏油的原因是发动机主要零件质量问题导致。4S店免费更换发动机即可。

2. 如调查表明:车辆来历正常、PDI检测合法合规,发动机漏的并非是燃油,但漏油的原因是发动机本身缺陷导致。4S店应当依女车主的要求:解除合同,退车,退款且赔偿女车主其他损失。

3. 如调查表明:车辆来历正常、PDI检测合法合规,发动机漏的是燃油。4S店应当依据汽车“三包”的规定,依女车主的要求退换车,赔偿女车主其他损失。

4. 如调查表明:车辆来历不正常、PDI检测不合法不合规,表明4S店有欺诈行为,此时发动机漏的是何种油及漏油原因已不重要。4S店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即退还购车款66万,赔偿女车主三倍购车款198万,共计264万元。

注:上述民事责任是法律上应当承担的责任。笔者不排除因为此事持续在网上发酵,为了公关需要及重树品牌形象,奔驰汽车及4S店可能不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赔偿,涉事女车主可能获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赔偿。

因为目前不了解客观事实,以上法律分析意见只建立在笔者通过网络获取的信息之上,仅供大家参考。此事也表现出消费者维权之难。奔驰作为世界高档豪华汽车的代表,最近一段时间在国内争议不断,其是否应当反思完善其服务意思、提高售后水平,使服务水平与企业地位相匹配。不能仗着其在国内优势市场地位,而有恃无恐,中国消费者应该享受与全球消费者同等待遇。

相关法条

1.《合同法》第94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属于根本违约。

2.《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作者:涂智鸿律师/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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