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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元奔文史评论(第五辑):周庄王至惠王时期(11篇:041-051)

原创文/董元奔

【按】多年来,董元奔在不同媒体发表了一批史论(每篇1500字左右),有的依据历史时序,有的散发,而且还在持续创作和发表中。为便于收存,本平台依据历史时序汇总推发,推发前,作者进行了详细修订。


董元奔文史评论-周庄王至周惠王时期(前696-前652)目录

【041】“刺忽”

【042】齐襄公打猎

【043】恩将仇报没道理

【044】管仲遇伯牙

【045】管仲的经济政策述评

【046】平王之女齐侯之孙

【047】黎国的悲歌

【048】自然经济好酷

【049】《褰裳》写的啥

【050】只愿任性的等你

【051】三尺长剑


【041】“刺忽”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

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山有桥松,隰有游龙。

不见子充,乃见狡童。

——《诗经.郑风.山有扶苏》

《诗经》中的作品在创作之初题旨一般是确定的,鲜明的,但是,经过历代不同文人的解读,由于他们的思想认识带有时代烙印,许多作品的题旨也就复杂起来了,这些解读《诗经》的文字,给我们理解《诗经》带来了干扰因素。

《山有扶苏》古往今来主要有两种题旨上的认识。《毛诗序》认为是“刺忽”,也就是讽刺郑公子忽(即后来的郑昭公)悔齐婚;朱熹认为这首诗是“男女戏谑之词”。《毛诗序》的“刺忽”说起初是被接受的,后来人们一直不接受,基本上都接受朱熹的观点,并在接受朱熹的过程中形成大约三种男女情爱的题旨观:一是写一个女子由于找不到如意对象而以自嘲的方式发牢骚;二是写一个女子去跟情人幽会却遇见一个纠缠她的恶棍,女子奚落他;三是写一个女子对爱人的俏骂。

国内世纪初有一个《诗经》文白对照版本是这样翻译这首诗的:“山上有那扶苏树,水洼有那鲜荷花。不见子都美男子,碰上笨拙大傻瓜 。/山顶松树高又大,水洼地里荭草花。不见子充美男子,碰上狡猾小冤家。”这显然是接近第三种关于此诗题旨的看法的,也最接近朱熹的本来看法。

从来都以卫道士眼光看待《诗经》作品的朱熹突然把《山有扶苏》理解为女子对爱人的“戏谑之词”,实在是难能可贵的。把《山有扶苏》的题旨理解为女子俏骂爱人,此诗的艺术魅力就突然变得非常强烈,一位爱心荡漾、心满意足、纯洁朴实、热情似火的先秦少女形象跃然纸上。但是,我不得不说,把这首诗理解为情诗也许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朱熹批评《毛诗序》对这首诗题旨的说法时毫不留情的断言道:“序之者不得其说……殊无情理。”《毛诗序》的作者虽然有争议,早到孔子的弟子子夏,晚到东汉卫宏,我倾向于认为该书是在流传中被多位学者修改完善的。但是不管怎么说,春秋后期到汉代比起朱熹所处的南宋非常接近本诗的写作时代,而且先秦到汉代的学术远远比南宋注重实用性,不像南宋学者那么务虚,因此《毛诗序》关于《山有扶苏》的“刺忽”说只会更倾向于文本,也就不会没有认识价值。

回首郑昭公从继位前拒不接受来自齐釐公的公主孟姜的婚姻,到坚持娶小国陈国的公主妫,结果继位后受到弟弟公子突的挑战,公子突在齐国暗中帮助和宋国公开帮助下夺取了郑昭公的国君之位,郑昭公虽然历尽艰险夺回权力,却还是得而复失,最后命丧黄泉。作为一个政治上的失败者,时人肯定会反思郑昭公失败的原因,那么他被郑国人讽刺也就是很正常的了。“高攀”不上郑国公子,齐釐公后来只好把孟姜嫁给鲁桓公,并以此试图控制鲁国国政。其实,如果郑昭公当初娶了孟姜,他就只会得到齐国的强力援助,国政却不会被齐国控制。因为鲁国是齐国的邻国,压制鲁国是齐国的一项国策,而郑国跟齐国之间隔着中等强国宋国,防止宋国强大起来是齐国和郑国的共识,这正是郑武公、郑庄公两代郑国前国君远交近攻国策的根源所在,而远交近攻是春秋时期各国的普遍做法。郑昭公推掉了齐国的联姻美意,抛弃了郑国行之有效好几十年的国策,最终国破人亡,怎么不会被郑国人讽刺和耻笑呢?

史载孟姜是一个既有文才更有治国理政才能的女子,鲁庄公就是在母亲孟姜的协助下实现了鲁国大治。根据历史背景,结合《毛诗序》的《山有扶苏》“刺忽”说,我们可以把《山有扶苏》中的“山”理解为大国齐国,把“隰”理解为小国陈国,而作为以反复手法为主要艺术特色的《诗经》作品,我们可以把“子都”和“子充”倒换过来,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来翻译这首诗:“大国齐国的公主有挺拔的扶苏可供你依靠,小国陈国的公主只是美如鲜艳的荷花而已。没人觉得公子忽你是个聪明人,你选择了荷花而放弃了扶苏本来就是个大傻瓜。/大国齐国的公主有高大的松树可供你乘荫,小国陈国的公主只能给你提供漂亮的水荭草。没人觉得公子忽你是个美男子,你选择了水荭而放弃了松树说明你只是个花花枕头。”

拨开两千多年的历史迷雾,审视《诗经》作品当时的时代背景,我们更容易揭开诗的真正面纱!这不仅是我们阅读《诗经》的正确方法,也是我们在阅读任何体裁的古代典籍时都要坚持的原则。


【042】齐襄公打猎

卢令令,其人美且仁。/

卢重环,其人美且鬈。/

卢重鋂,其人美且偲。

——《诗经·齐风·卢令》

“齐风”中的这首《卢令》可能是《诗经》中最短的诗了,不过,诗虽然短,却写得非常活泼。诗中的“卢”意思是黑色的猎狗,“令令”、“重环”、“重鋂”是挂猎狗脖子上的铃铛等会发出响声的饰物,而三节诗的后一句都是赞美猎人的,分别赞美了猎人的仁爱、勇壮和多才。当然,诗对猎狗的描写也是为了衬托猎人的风采。总之,这首诗的诗意非常明确,其主题就是赞美善于打猎的齐国猎人。但是,除了南宋朱熹有限度的承认这首诗是猎人的赞歌之外,古代《诗经》论家基本上都认为这首诗是讽刺齐襄公的。《毛诗序》说,“襄公好田猎,而不修民事”,因此才有士人吟此诗讽刺他。《齐语》、《管子》等典籍的观点基本上与《毛诗序》是相同的。

虽然从此诗的字面上我们看不出什么讽刺的意味来,但是,既然古代典籍多认为此诗是讽刺齐襄公的,那么我们就不妨考察一下齐襄公的所作所为。

齐襄公(?-前686),齐桓公异母兄,前698-前686年在位,是齐国自姜尚立国以来的第十四位国君。

齐襄公在位虽然只有十二年,但是其口碑确实不够好,不过那是指他跟文姜私通的丑事。齐鲁两国长期联姻,文姜是鲁桓公的夫人,是齐襄公的妹妹,当初文姜还没嫁到鲁国的时候,还是齐国太子的齐襄公就与文姜有染。齐襄公四年(前694),鲁桓公带着文姜到齐国拜会小舅子齐襄公。自文姜嫁给鲁桓公之后,齐襄公就没有机会再见到文姜,这下子可好了,齐襄公在酒宴上灌醉了鲁桓公,然后与文姜重温了一夜旧梦,谁知丑事被鲁桓公知道了。齐国是大国,鲁国是小国,鲁桓公不敢找齐襄公理论,只能责骂文姜,没成想文姜在又一夜与齐襄公私通时把事情告诉给了齐襄公,齐襄公大怒,竟然派儿子彭生去杀掉了鲁桓公。不过,为了向鲁国新国君、自己的外甥鲁庄公有个交代,齐襄公杀了彭生。没有了鲁桓公,鲁庄公又不敢过问母亲的事,于是,齐襄公跟文姜就可以公开做野鸳鸯了。

至于田猎,齐襄公确实有田猎之好。齐襄公之前近二百年来,齐国历代国君都喜欢田猎。《诗经·齐风》的第一篇《鸡鸣》写的就是齐哀公(前879-前868)喜爱打猎的事。其实说来也不是齐国国君就那么喜欢田猎,而是齐国山地丘陵所占面积很大,加之靠近大海,齐国的经济政策就是在农耕之外,鼓励和重视海洋经济与山林经济。海洋经济的主要内容就是鱼类捕捞和海盐生产;山林经济就是打猎。得益于齐国多样性的经济形式,特别是齐国输往西方各国的食盐、干鱼和皮毛制品,齐国国力迅速得到提升,到齐襄公时期,齐国已经是东方第一大国了,齐襄公儿子齐桓公的霸业其实已经开始在齐襄公的手中有了雏形。当然,齐襄公重视打猎,自己也因打猎而死。齐襄公十二年(前686),在贝丘的一次游猎活动中,齐襄公遇见一头野猪,他正要拉弓射击,突然有随从开玩笑说这头野猪壮硕得像公子彭生,齐襄公想到儿子彭生,,心如刀割,突然坠马,不久他就因伤重卧床,在一场政变中束手被杀。

从齐襄公的经历可以看出,齐国国君喜欢打猎是没问题的,不仅不会被齐国人讽刺为“不修民事”,恰恰其行为正是积极“修民事”的表现。而齐襄公因打猎而死,更应该受到齐国人的赞扬和怀念。

考虑到齐国田猎之风已经盛行了差不多二百年了,可以说,打猎已经成为齐国的民俗,那么这首《卢令》作为赞美出色猎手的民歌,就是非常恰当的了。因此,我们应抛弃古代典籍中关于这首诗的所谓讽刺齐襄公之说。


【043】恩将仇报没道理

鹑之奔奔,鹊之彊彊。

人之无良,我以为兄!/

鹑之彊彊,鹊之奔奔。

人之无良,我以为君!

——《诗经﹒鄘风﹒鹑之奔奔》

由于《毛诗序》的作者坚持认为宣姜跟卫宣公和卫宣公庶子昭伯的两段婚姻都属于乱伦,因此该书认为这首《鹑之奔奔》也是讽刺宣姜的,并且认为诗是卫惠公所作,是卫惠公讽刺生母宣姜与惠公同父异母哥哥昭伯之间的乱伦行为。《诗经》中的绝大部分作品的题旨有争论,但是,古往今来的《诗经》重要论家诸如司马迁、戴圣、刘向、郑玄、朱熹、梁寅、王守仁、王先谦、陈寅恪、金启华等,对这首《鹑之奔奔》题旨的看法都跟《毛诗序》一样,可谓罕见的“英雄所见略同”!安徽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注译本《诗经》录存了当代《诗经》研究大家对这首诗的译诗:“鹌鹑双双飞,喜鹊对对配。这人没德性,反称为长辈!/喜鹊对对配,鹌鹑双双飞。这人没德性,反居国君位!”这样的译诗显然非常形象的概括了两千多年来诗论家对《鹑之奔奔》题旨的一致性认识。其实,我要说,他们都错了。

我们知道,卫惠公继位前后的卫国,政局非常混乱。而卫惠公能够做国君,得益于生母宣姜。首先,宣姜利用卫宣公对自己的宠幸,借卫宣公之手杀掉太子伋,为她的儿子卫惠公继位创造了必要条件。其次,太子伋的同母兄弟公子黔牟发动叛乱,推翻了卫惠公,宣姜则接受齐襄公之命跟卫宣公别的妃子所生的庶子昭伯婚配,一方面获得了齐国援助实现卫惠公十年后的复位,一方面宣姜又为卫惠公增添三名同母兄弟巩固了卫惠公的地位。卫惠公复位后,怨恨周惠王容留逃亡的公子黔牟,宣姜和昭伯协助卫惠公组织对周王室的军事进攻,并取得了胜利。卫惠公病死的时候,宣姜是否还健在,不得而知,但是昭伯还健在,昭伯带领他跟宣姜所生的三个儿子,尽心辅佐卫惠公的儿子卫懿公。从这些史实可以看出,宣姜和昭伯对卫惠公有再造之恩,是卫惠公安全执政和顺利把政权交给儿子的最重要的依赖力量,他怎么会写《鹑之奔奔》这首诗把宣姜和昭伯的婚姻污蔑为乱伦呢?

此外,卫国和齐国世代联姻,齐国是卫国能够生存于晋、郑、宋等国之间的坚强的外交依靠者,也是卫国抵御北方狄人侵扰的重要帮手,卫惠公生母宣姜跟昭伯的婚姻是卫惠公的舅舅齐襄公亲自指定的,而且宣姜跟昭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他们的婚姻符合当时的法律要求和道德标准。卫惠公难道会冒着得罪亲舅舅和齐国的风险,讽刺自己母亲的一桩本来就合法的婚姻吗?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认识这首《鹑之奔奔》的题旨呢?我想,对这首诗的正确理解,关键在“人之无良”上。古今《诗经》论家都把“人之无良”理解为是卫惠公讽刺昭伯,即昭伯是一个“无良”的人。其实,当我们仔细想想卫惠公国君之位失而复得的跌宕过程,就能够感觉到,卫惠公想骂的是包括公子黔牟、公子左、公子右甚至周王室的那些政治对手。由于宣姜跟昭伯的婚姻打碎了卫惠公政治对手们的梦,卫惠公的政治对手们必将对宣姜跟昭伯的婚姻恨之入骨,这“人之无良”应该是卫惠公的政治对手们辱骂宣姜和昭伯的。还有,诗中的鹌鹑、喜鹊都是吉利的动物,卫惠公用这两种动物的双双对对来比拟宣姜跟昭伯的婚姻,哪里有讽刺之意呢?从以上这些认识出发,我们不妨这样翻译《鹑之奔奔》:“相互偎依是鹌鹑,双双配对喜鹊欢。你们骂的无良者,对我关爱不一般!/双双配对喜鹊欢,相互偎依是鹌鹑。你们骂的无良者,我看其实是贤人!”

《诗经》中的作品反映的是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的社会生活,孔子以“思无邪”三字准确的概括了《诗经》作品的思想本质,现存的《诗经》研究著作都是西汉及其以后时代的,这些著作总是以越来越腐朽的时代礼教思想来分析《诗经》,也就越来越偏离了《诗经》“思无邪”的主题。溯本清源,回到《诗经》中每一首作品的时代去分析作品,我们才能正确把握《诗经》的主题。


【044】管仲遇叔牙

管仲(前719-前645),姬姓,管氏,名夷吾,史载其为颍上人,有现代资料遂确定其为今安徽颍上县人,其实东周并无“颍上”这一地名,春秋所谓“颍上”当指颍河上游,那么管仲籍贯当在今河南禹州附近。管仲著有《管子》一书。

管仲是中国古代著名相国,他以其精当的经济头脑和军事谋略,辅佐齐桓公成就春秋时代第一霸业。管仲能够酬志,始终离不开他最好的朋友鲍叔牙,可以说,管仲一生最大的亮点倒不是他的经国之才,而是他遇见了鲍叔牙,即所谓管鲍之交。

管鲍之交有两大特征。

其一是心有灵犀。

心有灵犀,是知己之间才能有的现象。其实真正的知己是难得的,鲁迅先生就曾以“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来描述他跟瞿秋白之间的珍贵友谊。知己之所以难得,是因为世上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成为另一个肚子里的蛔虫,所谓“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面不知心”。据战国时期的《列子》载,楚国乐师俞伯牙善于鼓琴,然而时人均不懂他。有一次,他在汉江边鼓琴,恰巧被钟子期听见了,钟子期赞叹道:“巍巍乎若高山,洋洋乎若江河!”两人遂成知交。次年,俞伯牙抱着琴回故地再寻钟子期切磋琴艺,不成想钟子期已死,俞伯牙遂摔琴,从此不复鼓琴。这样的朋友才是知音。杜甫和苏涣的情形就不一样了。杜甫晚年寓居潭州(今湖南长沙),结识了曾为江洋大盗后折节读书考中进士的苏涣,二人诗酒唱和一段日子,看起来也是心心相印的样子,杜甫赞美苏涣“德艺双馨”,谁知杜甫死后不久,苏涣老毛病复发,他追随哥舒翰反叛了朝廷,最后兵败被诛。

管仲与鲍叔牙的心有灵犀堪比俞伯牙与钟子期。管仲早年跟鲍叔牙一起到齐国投军,鲍叔牙因作战勇敢被提升为基层军官,而管仲却因临阵逃跑将要被处死,鲍叔牙为管仲向上司求情道:“管仲心系家中八十岁老母,自然不敢拼命;等其老母去世后,他肯定会成为勇士。”上司暂时放过管仲,以观后效,后来管仲母亲去世了,管仲果然敢于冲锋陷阵,凭军功迅速为国君所重视。管仲为此常跟人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牙也!”

其二则是国事先于友谊。

古代朝廷常有党祸发生,满朝文武都为一党之私相斗,斗争的结果是双方“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而受到伤害最大的当然是国家。党祸的实质就是友谊重于国家。不过,如果一分为二来看党争,也有例外的现象,王安石和苏轼的关系就是。王安石是新党领袖,苏轼是旧党骨干,苏轼追随司马光,大力抵制王安石新法。党争作为古代最激烈的政治斗争形式之一,其残酷性是不容置疑的。王安石及其党派对苏轼进行了残酷镇压。苏轼于熙宁间先被外放任通判、知州,后于元丰中以“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即便受到新党如此打压,苏轼跟王安石之间的私人友谊依然坚固。元丰七年(1084),苏轼自黄州来到江宁拜会王安石,二人不仅诗歌唱和,而且也敞开心扉谈论了时政。王安石甚至建议苏轼迁居江宁来与他为邻,苏轼当时就有赠诗给王安石说:“劝我试求三亩宅,从公已觉十年迟。”送走苏轼,王安石跟左右人说:“不知更几百年,方有如此人物!”王安石和苏轼之间就是国事先于友谊。作为帝王,刘备甚至没有王安石的胸怀宽阔。刘备和关羽是桃园结义的兄弟,友谊没得说。关羽荆州失守并命丧东吴之手后,刘备起倾国之兵顺江东下,讨伐孙权,全然不顾当初诸葛亮隆中对中的三分天下之势和相对应的联吴拒曹战略。夷陵兵败后,蜀国元气大伤,到亡国时都没有完全恢复元气。刘备的做法是典型的视友谊重于社稷。

管仲面对国事,在处理自己与鲍叔牙的友谊时,可以说是超越王安石与苏轼的。管仲任齐国相国,是鲍叔牙举荐并让贤的,虽然之前二人各为其主也算是政敌。而管仲晚年,有一次,齐桓公询问他,将来他死了,谁可以继任相国,管仲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依次举荐了四个人给齐桓公,鲍叔牙排在第四位。齐桓公不解:“鲍叔牙半生都让着你,视你为知己,甚至举荐你代替他做相国,你怎么把他放在第四位呢?”管仲说:“您问我的是谁最适合继任相国,却不是问我谁跟我的私交最好啊?”

朋友之间,能够相知相容到管仲鲍叔牙的地步,古今罕见啊!


【045】管仲的经济政策述评

经济是一个国家各方面是否强大的基础和主要标杆,所谓军事强国首先应该是经济强国。但是,经济强国并不一定是说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富裕,我认为,经济强国有绝对和相对之别。所谓绝对的经济强国,是指该国不仅老百姓生活富裕,国库也非常有盈余,在这样的国家里,人民群众拥护政府,社会安定,政府也有强大的经济能力发展军事力量和进一步改善民生。所谓相对的经济强国,是指虽然老百姓的日子不太富裕,但是,国家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国家凭借这种经济力量可以实现一定的军事抱负,而为了社会稳定,国家就要在初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大力开展社会理想教育。相对的经济强国只要基本上保持社会稳定,最终都会成为绝对经济强国。

春秋五霸是春秋时期各个诸侯国因争夺霸权而出现的一种历史现象,但是,相继出现的春秋五霸并不都是绝对经济强国。按照当时的生产力水平,铁器已经取代青铜器,农业生产开始做到精耕细作,水力资源丰富的长江中下游地区是经济发达地区,楚国的老百姓应该是当时各国中最富裕的。齐桓公之所以最先确立春秋霸主的地位,根本原因在于他通过丞相管仲实行一系列新的经济政策,新的政策使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向楚国的老百姓靠近了一些,更使国君自己掌握了大量的超过楚国国君的可以自由支配的经济资源,从而能够大力发展军事,并最终打败诸侯国赢得各国的尊重。

管仲的许多经济政策至今都对我们深有启迪。

首先,管仲是第一个提倡盐铁国有化政策的政治家。

食盐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控制食盐的分配,其重要性甚至超过粮食,因为粮食哪里都有,老百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是,食盐的产地却非常有局限性,它主要分布在海边,这种局限性导致了食盐成为商周时期商人经营活动中规模最大的商品,盐商都是大商人,盐商几乎是那个时期甚至一直到近代商人的代名词。古代盐商积累了大量财富,但是,老百姓的生活却受到极大影响,在很多时候,食盐的价格远远超过粮食,这使得本来国家和老百姓的经济水平就不够高的国家显得很不稳定。

春秋时期,农业生产技术相对于楚国还很落后的齐国,食盐的私有化经营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生活稳定,而国库的空虚也使得国家没有能力发展军事以应对西边和南边诸侯国的威胁。管仲提出食盐经营国有化是个一箭双雕的政策。

齐国是靠近黄海的大国,海边盛产食盐,其食盐不仅是国内民生的根本,也是各个诸侯国食盐的主要来源地,食盐在那个历史时期就像今天的石油一样左右着国家的发展,而齐国是个坐落于盐滩上的国家。国家实行食盐国有化,不仅可以把各国到齐国走私的盐商的巨大收益收归齐国国君所有,还钳制了各国的经济命脉。

齐国通过食盐国有化控制如今天石油般的这种民生与战略资源,但是,齐国并不是今天的波斯湾,今天的波斯湾国家除了石油不再有先进的武器更别说核武器了,海湾国家固然富裕却仍然不能成为军事强国,春秋时期的齐国除了控制食盐,还实行铁矿开采和冶铁作业的国有化,铁的国有化是食盐国有化向军事方面的转化。

商朝是青铜器时代,青铜器取代石器、骨器,是历史的巨大进步,但是,青铜器终究硬度不够,无法适应周朝时期人口增多、土地深耕的需要,更无法适应春秋时期各个诸侯国争霸战争的需要。历史和社会的的需要推动了冶铁业的产生和发展。冶铁业在商末周初就已经零星出现,到春秋五霸时期已经有很大发展,但基本上一直都是私人经营或私人联合经营。铁铲、铁锄、铁镰等铁制生产工具的推广不仅成为农业生产跨越式发展的根本条件,铁矛、铁剑、铁箭更是战争中锐利的武器。私人或即使是私人联合,在经济投入能力、生产组织能力和产品销售能力方面都有很大的局限性,不仅不利于产业的扩大、技术的进步,也不利于产品的迅速推广。在齐国,管仲通过食盐国有化大大提升了国家经济实力,有钱好办事,管仲以国家力量大量开采铁矿和发展冶铁业,其规模、质量和销售都大大超过过去私人的作为,铁制生产工具和铁制武器得以大批量生产,这极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更新,强化了军队的战斗力。

其次,管仲是第一个明确实行行业分工的政治家。

在商周时期,官员除了做官管理国家或地方,往往自己也经营农业生产或从事一些商业活动,农民(拥有一定量土地的自由民)在农业生产之余也会从事一些手工业或简单的商业活动,手工业者往往自己生产器皿自己买卖,有的还兼做一些农活,总之,那时候的士、农、工、商的行业特点虽然可以分得清,但是,人们在从事这些行业时却是混杂的,社会没有形成很明确的行业分工,这自然影响了各个行业的发展,也影响了老百姓生活水平和国家整体经济的提高。管仲在齐国适时的提出了行业分工的要求,并切实实行了相关政策。

《管子•小匡》中管仲和齐桓公关于四民分工的一段对话,开创了我国思想史上社会分工理论的先河。管仲不仅将齐国人民分为明确的四类人:士、农、工、商,还规定:四类人分类集中居住,四类人世代承袭自己的本职不得迁徙。这两条规定很有意义。

分类集中居住,对于士人官僚阶层来说,有利于国君对统治集团的集权管理;对于农民和手工业者来说,有利于实行社会化作业;对于商人来说,有利于商业信息的分享和商业具体内容的再分工;对于各个类别的人群来说,还有利于经验的交流和总结。这种模式在今天已经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城市和农村的分别其实就是大的人类分类居住;而城市中商业街、工业园、科技园、行政区等不同街区的划分,农村粮农、果农、菜农、养殖户等的划分,则是更细的人的类别的分类居住。

行业的世袭规定,放在今天当然是荒谬的,但是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春秋时期却是天才的政策。人们世代从事固定的行业,技术和经验在家族中和一定的群体中代代相传,越传越进步;而人们生下来就知道自己将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便安心学习自己的本行业,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第三,管仲还是春秋时期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政治家。

管仲高度重视“国际”贸易,在吸引其他诸侯国的人来齐国投资兴业方面很会下功夫。齐国对外商不重复征税,“征于关者,勿征于世;征于世者,勿征于关。”齐国对外商实行低税率,“五十而取一”,“关赋百取一”,有时候对某些商品还免税。《管子•霸形》所载“关讥而不征,市书而不赋”是说关卡只检查而不收税,市场只登记而不收税。这甚至超越了当代一些国家对外来投资的“准国民”待遇。管仲还非常优待外国客商,严禁齐国官员欺压或歧视外地客商。管仲还出台了一些其他激励外商扩大投资的措施,如把外商投资额度的大小与政府对他们提供服务的档次挂钩。《管子•轻重乙》载:“一乘者有食,三乘者刍菽,五乘者有伍养”,意思是说,拉一车货到齐国的免费提供饮食,拉三车货到齐国的免费提供马的草料,拉五车货到齐国的政府给配备服务员。管仲还有一个更“时尚”的富国政策,那就是通过奢侈消费拉动内需。

管仲在实行扩大内需政策的时候,齐国的出口型经济仍然是非常发达的,管仲实行的是出口型经济和内需型经济模式并重的措施,并且他使这两种形式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他使齐国贸易用两条腿走路。在《管子•事语》中,他说:“非高其台榭,美其宫室,则郡材不散。”他在《管子•乘马数》中又说:“故修宫室台榭,非丽其乐也,以平国策也。”可见,管仲把修筑华丽的宫殿作为为各地销售物资和调整全国经济的一项对策。在《管子•侈靡》中,管仲将奢侈消费发展经济的理论推至极致,他说,鸡蛋要在蛋壳上先画上图案再煮了吃,柴火要先雕刻美丽的艺术品再用以烧火。

当然,能够进行奢侈消费的毕竟只能是贵族阶级,管仲通过鼓励贵族高消费既促进了生产发展了经济,又实现了“富者散资于民”的稳定社会的目的。

管仲具体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措施还有许多,但是总的来说,他是优先扩大国库的经济规模,同时又关注民生,两者结合达到强化统治基础和扩大国家综合竞争力的目的。后世人们常常把管仲、乐毅并称,强调其军事才能,诸葛亮所谓自比管仲,也主要是指军事战略和战术方面。当我们分析了管仲的经济治国策略,我们就发现,管仲的才能首先是经济上的,然后才是军事上的。后人编选的《管子》一书记录了管仲的言论,全书共24卷,85篇,内容丰富,包含道、名、法各家思想以及天文、舆地、经济、农业等方面的知识,其中《轻重》等篇是中国古代典籍中少见的经济著作,对生产、分配、交易、消费、财政等均有论述。然而,从管仲之后中国漫长历史时期中的经济政策来看,政治家们和经济学家们大都没有认真看《管子》这本书。这是中国古人的遗憾,还是管仲的遗憾呢?


【046】平王之女齐侯之孙

何彼襛矣?唐棣之华。

曷不肃雝?王姬之车。/

何彼襛矣?华如桃李。

平王之孙,齐侯之子。/

其钓维何?维丝伊缗。

齐侯之子,平王之孙。

——《诗经·召南·何彼襛矣》

“召南”中的这首诗,我把它翻译成白话是这样的:“为什么那样浓艳啊,像那盛放的唐棣花儿?那还不够庄严肃穆吗?那可是王姬出嫁的车队啊。/为什么那样浓艳啊,颜色浓艳得像桃李之花?那时周平王的孙女出嫁,新郎是齐侯的儿子。/钓鱼用什么做钓丝?钓丝是一样粗细的合股丝线。那就好像是现在齐侯的儿子和周平王孙女的天作之合啊。”

我这样翻译,是因为我把这首诗理解为婚礼的颂歌。在历史上,许多人不这样理解它。有的说它是讽刺诗,清人方玉润从第一节出发,认为先说王姬容颜浓艳,然后反问“曷不肃雝”,讽刺王姬人长得美可是品行不端,其实,作者的本意怎么会是“为什么不肃穆”呢?从上文的浓艳意,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是这样的反问:当你看到王姬容颜浓艳,你就会认为不够肃穆吗?意思就是王姬不仅容颜长得美,也很端庄严整。《毛诗序》和朱熹只认为这是一首颂扬王姬美丽和美德的诗,却没有礼赞她的爱情和婚姻的意思,其实这样理解也是片面的。

为什么我们要把这首诗理解为“平王之女”与“齐侯之孙”的美满爱情呢?“平王”当然指的是周平王,根据《春秋》记载,周平王的玄孙女(即周庄王之女)嫁给了齐桓公,这是周庄王十四年(前683)的事。我们都知道齐桓公是“春秋五霸”之第一霸,不过这一年,他继位才三年,还是个青年才俊,还没有称霸诸侯。不过,春秋时代已经延续了八九十年,诸侯争霸的大戏一直在上演,早前郑庄公已经过了一把霸盟瘾。齐桓公继位时,齐国国力已经非常强大,附近的鲁国、燕国已经唯齐国马首是尊了,更不要说卫国、曹国这些小国。齐国还通过跟稍远的郑国世代联姻控制郑国,并与郑国一起夹击和控制齐郑之间的宋国。周王室的势力继续衰微下去,周王室维护摇摇欲坠的统治之主要手段之一就是跟大的诸侯国联姻,所以才会有周庄王之女下嫁齐桓公这事。周庄王通过这样的联姻可以保证齐国拥护王室,压制住那些一直试图“问鼎”周王的大小诸侯,而齐桓公则为自己“挟天子以令诸侯”取得了合法性。从政治角度说,这桩婚姻各取所需,皆大欢喜,所以我们把这首诗理解为描写天作之合的颂诗。至于女主角和男主角怎么想,他们是否认为是天作之合,他们会这样认为的,因为毕竟那是一个周礼还在的时代,爱情自由和婚姻自主的思想直到唐代才有所启蒙。

此外,这首小诗还有一处处理得非常细微精妙,那就是“礼”。我们知道,由于周礼好歹还在,平王玄孙女嫁给齐侯之子在礼节上仍是“下嫁”,所以此诗的第一节只赞美了王姬,第二节虽然也赞美了齐侯之子,但却是先说王姬后说齐侯之子。然而,第一第二节只是说了婚礼前的状况,那时候,王姬是王姬,齐侯之子是齐侯之子。到了第三节,王姬不再是王姬,而是齐侯之子的妇人,男尊女卑的传统应遵守了,于是改为先说齐侯之子,再说平王之孙。此外,诗中始终把齐桓公说作“齐侯之子”,一方面说明,早在齐桓公继位前即齐襄公时期,这桩婚事就已经确定下来了,另一方面这也是出于礼的考虑,通过“贬抑”新郎官强化周庄王的威权。

博大精深的《诗经》从来都不是通过字面上捉弄人来“逞强”的,它总是在口语化的文字中凝注了深刻的时代思想,立足文本和历史背景是我们在阅读诗经时要时时注意的,不然就容易被后世已经污染了的道德说教左右自己的理解。


【047】黎国的悲歌

旄丘之葛兮,何诞之节兮?

叔兮伯兮,何多日也?/

何其处也?必有与也。

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狐裘蒙戎,匪车不东。

叔兮伯兮,靡所与同。/

琐兮尾兮,流离之子。

叔兮伯兮,褎如充耳!

——《诗经.邶风.旄丘》

“邶风”中的这首《旄丘》可能是“诗三百”中心理描写最婉曲的一首了,其婉曲程度放在整个中国古典诗词中怕也是不多见的。

公元前663年,小诸侯国黎国被狄人所建的潞子国所灭,黎国君臣流亡到了卫国,请求卫懿公出兵帮助黎国复国。但是,卫国迟迟没有动静,于是黎国国君(也可能是国君委派的大夫)便写了这首诗呈给卫懿公。诗每节四句,共四节。第一节以卫国境内旄山上长长的葛藤儿作比,既讨好般的嘲笑自己这帮流亡者寄人篱下之卑微,又抱怨等待答复的时间之漫长。在第二节里,诗人朝好的方面设想,认为卫懿公延宕的原因或许是在等待其他诸侯国的援兵。诗人在第三节和第四节指责卫国的大夫们穿华服,乘高车,说说笑笑着来来往往,根本不把救黎国的事儿放在心上。其实,诗人在前两节中也责备了卫国大夫们。诗人明知,决定是否救黎和怎样救黎的是卫懿公,但是,诗人却再三指责卫国的大夫们,这既是黎国君臣有求于卫懿公的心态使然,又委婉的表达了因长久等待而没有结果而对卫懿公的不满情绪。虽然他们非常焦急和不满,但是或许正因为黎国君臣失望之中还有一些希望存在,他们才不愿意把话说绝。

一个人有急事求别人,往往不会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卫国大喇喇的,迟迟不答复黎侯,其实是有缘故的,这符合卫懿公的身份,是卫懿公在那个时代的处境所决定的。

北方少数民族早在夏商和西周时期就时常侵扰中原,但是他们往往只是掠夺财物而已,他们并不占领土地和城邑。春秋时期,随着周王室衰微,周朝诸侯国之间相互攻伐,军力在攻伐中内耗,给北方的狄戎以向黄河流域快速发展的可乘之机,而且狄人也试图建立国家,以国家的名义向南扩张,潞子国就是这样的一个狄人所建的国家。潞子国的核心统治区域是今山西潞城,周边是燕、齐、邢、卫、黎等国,潞子国像一把尖刀插在这些国家之间。卫、燕、邢等国和黎国一样深受狄戎侵扰之苦,也就在公元前663年这一年,大国燕国差点没战胜来犯的潞子国和其他狄戎联军,还是齐桓公出兵帮助燕国击退了侵略者;此后不久也就是公元前659年,卫国和邢国也被狄戎给灭亡了,仍然是齐桓公援助他们复了国。当然,齐桓公以齐国的强大国力救这些小诸侯国,是为了树立自己的威望,以便称霸诸侯,这在那个时代还是其他诸侯所不敢想的,包括秦侯和楚王。狄人灭亡黎国的这一年也就是公元前663年,卫国抵御狄人的压力已经非常大了,在难以确定齐国是否会援救卫国的前提下,为了不惹恼狄人以便有充足的时间进一步加强国防,卫懿公不敢分兵去援助黎国。

周朝的诸侯国制度是西周初年周公开创的,被分封的诸侯分三类:首先是周的姬姓王室成员,其次是像姜尚那样的周朝的开国功臣,然后才是夏商旧贵族。第三类封国其实就是因应统战的需要而设,地位比前两类低,封地往往也小得多。黎国就是第三类封国。黎国早在华夏民族形成之初就有了,那还是黄帝时期,那时候黎国的区域包括今山西长治及周边地区,此后国都几经迁徙,统治区域也逐渐变小,到春秋时期,其核心区域也就是今山西黎城县。卫国虽然也不是很大的国,但是卫侯姓姬,是周王室宗亲,这在春秋中期之前仍然是很时髦的。除了狄戎这些少数民族,周的诸侯国轻易是不好意思侵略或吞并卫国的。齐国虽然大,但却是姜尚的封国,所以春秋时期齐国乐于跟卫国世代联姻。周朝灭亡后,秦始皇到死都没有废除卫国的封地,主要原因也是卫的血统。反观黎国就不同了。黎国先被周文王灭掉,大半人口被杀,然后允许重建小黎国,后来被晋国吞并又“吐出来”重新建国,黎国基本上也就算是晋国的附属国了。狄人灭了黎国,黎国君臣担心继续受制于晋国而不去向晋国求救,所以才流亡到卫国去。更重要的是,卫国既是黎国的邻国,又都受狄人之害,算是同病相怜。只是黎国君臣没有想到,在那个连周王都开始贬值的时代,本来就不是大国的卫国一方面要防范不按常理出牌的狄戎,一方面要防范左右两大心怀鬼胎的邻国——晋国和齐国,特别是不敢得罪一向傲慢的同是周王室血统的晋国,加之黎国在周朝宗法分封制体系中的地位比狄戎的潞子国也强不了多少,连晋国和齐国都没有去救黎国,卫国能去救黎国吗?

总之,黎国君臣急病乱投医,找错了主子。根据《史记》、《资治通鉴》等记载,公元前663年,卫国并没有去救援黎国。黎国君臣辗转流亡各国几十年,直到公元前594年,晋国才出兵灭掉潞子国,黎侯的后代在晋侯的关怀下得以复国,——黎国终究没有躲过做晋国附属国的魔咒。


【048】自然经济好酷

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

行与子还兮!/

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

行与子逝兮!

——《诗经·魏风·十亩之间》

关于《十亩之间》这首小诗,其主题自古就有争议,大抵有这么几种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来自《毛诗序》,《毛诗序》说:“刺时也,言其国削小,民无所居也。”《郑笺》、《水经注》等皆持此说。第二种观点来自朱熹,朱熹在《诗集传》中认为这首诗所要表现的“贤者不乐仕于朝,而思与其友归于农圃”的情怀。清代姚际恒则有第三种观点,他在《诗经通论》中认为这首诗是“刺淫之诗”,说诗写的是男女在桑园里调情和淫乱。与姚际恒同为清代学者的方玉润则折中朱熹和姚际恒的观点,认为这首诗写的是贵族携其妇归隐田园。

这些观点都是有些问题的。《毛诗序》认为自己“刺时”说的缘由是魏国国小,老百姓居无所依,这显然既不符合历史实情,也不符合诗意。西周时期和春秋前期,魏国的统治中心是今山西芮城,芮城位于黄河向东拐弯处,即南北向的黄河东岸和东西向的黄河北岸,这里的黄河水面宽阔,黄河岸边的冲击平原非常肥沃,因而物产丰富,那时华夏的人口本就不多,而土地肥沃的魏国可以比其他国家养活更多的人口。如果《毛诗序》仅仅是因为诗中的“十亩”而认为“民无所居”就更不妥了,“十亩”只是泛指,是一种艺术手法,无非就是指某一片桑园而已,如同我们今天所说的“一亩三分地”。而诗中主人公“闲闲”(悠闲的意思)、“泄泄”(和乐的意思)的精神状态也跟“民无所居”不沾边。姚际恒的“刺淫”说的依据是,桑园的劳动者应该是女人,而出现在桑园里的男人肯定就没安好心了。这当然是牵强的,难道女子的未婚夫或丈夫就不能到桑园里帮忙干活了?

相比较而言,朱熹和方玉润的说法问题小一些。朱熹认为此诗的主题“贤者”因厌政而“与其友归于农圃”。仔细研读这首诗,看到的除了两个人快乐劳动的场面,就是两个想结伴去过那种劳动生活的人,后者是不是“贤者”,看不出来。如果他们是两个厌恶了朝中风气的“贤者”而决定结伴出朝隐居,那么以女人的劳动内容——蚕桑——作为他们隐居的去处,这真的难以说通,他们更合适的隐居方式是做渔翁、耕夫或者猎人。方玉润认为此诗的主题是贤者携其妇归隐,去掉了朱熹说法中的一些尴尬因素,贤者归隐后,跟自己的妻子在桑园里劳动,诗意确实顺当多了。

真正要弄清这首诗的主题,我们不妨从朱熹、方玉润的观点出发,进一步思考诗歌本身的时代背景。

“魏风”共有七篇,《十亩之间》是第五篇,诗当作于春秋前期,即公元前661年晋国吞并魏国不久前。这是一个漫长的社会大变革时代的开始时期,周礼崩溃,井田制瓦解,周王室衰微,诸侯国相继出台一些带有地主阶级专政萌芽色彩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一大批奴隶主旧贵族因遭到打击而心灰意冷,他们因为害怕可能要高涨起来的革命风潮,可能会有躲避现实,以追求世外生活的心态,朱熹所谓的归隐田圃说也许是有些道理的,但是这些归隐者绝不是什么“贤者”,他们只是社会变革的阻碍力量,是落后的一群贵族。此外,新兴地主阶级正在登上历史舞台,新的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特色的经济模式正在缓慢形成之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又称小农经济,这首诗中所表现的“十亩之间”的和乐的劳动场面正是小农经济的典型写照。这种超前的时尚生活是这首诗的作者所向往的,当然也是真正的“贤者”所向往的,不过这“贤者”不是朱熹、方玉润所说的朝中贵族,也不是新兴的大地主,而是中小地主阶级和有一些土地的农民。

因此,我认为,《十亩之间》通过描绘夫妇的农桑之乐,表现了一种新潮的具有强大吸引力的社会组织形式和基本生活方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自然经济从春秋时期的各国变法开始萌芽,直到西汉时期才完全定型,由于作者早在春秋前期就准确捕捉到了社会发展的这个远大方向,因而这首诗堪称《诗经》中的伟大作品。


【049】《褰裳》究竟写的啥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

子不我思,岂无他人?

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

子不我思,岂无他士?

狂童之狂也且!

——《诗经.郑风.褰裳》

《褰裳》是《郑风》中一首著名诗篇,古往今来的《诗经》论家包括封建卫道士朱熹都认为该诗是一个女孩子与她所爱的男孩相戏谑的情歌。当代的一本权威版白话《诗经》这样翻译这首诗:“要是你爱我想念我,就提起衣裳过溱河。要是你不爱也不想,难道没有别人来爱我?你这个笨拙的傻家伙!/要是你爱我想念我,就提起衣裳过洧河。要是你不爱也不想,难道没有别的小伙子来疼我?你这个笨拙的傻家伙!”译诗非常优美,符合我们的审美理想和审美习惯,而且,作者不仅延续了古人对这首诗的理解,而且有所强化,使得这首诗像是从民间女孩子的口中抠下来的句子,通俗、热烈、深情、动人。此外,作者的翻译在细节上也很成功,比如“他人”和“他士”分别翻译为“别人”和“别的小伙子”就很准确,因为“人”是已婚和未婚男子的通称,而“士”只是指未婚男子。

《褰裳》的原诗和译诗诗固然如此唯美,但是我却不同意古往今来论家对这首诗主题的判断。我觉得,这首诗与其说是一个女孩子戏谑男孩子的情诗,不如说是在男女自由交往社会环境下一个女子挑逗男人的诗歌。为什么我要这么说呢?

原始社会实行群婚制,人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所以氏族社会起初以母系为组织原则。父系氏族社会和随后的奴隶社会,男子对女子有了控制权,群婚制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自然已经不存在了,但是群婚制弱化并分化成两种习俗:一是奴隶主占有一群女子;第二,既然奴隶主占有一群女子,下层男女比例就会严重失调,于是,平民女子为了提高家庭生活水平,就有了和不同的平民男子作男女关系买卖的社会条件。当然,这第二种形态并不意味着奴隶社会的女子品行不端,即便是后来唐朝的男女关系都是非常开放的,唐太宗把儿媳妇武则天收为己有,在那时候并不会被认为什么不妥,只要让武则天先去做几天女道士,就算“回归”原点了。从一而终的所谓女子的品行标准是宋代特别是南宋才真正确立起来的,确立这个标准的最重要推手就是朱熹。

《诗经》诞生的年代,中国仍然处于奴隶社会时期,男女自由交往是很普遍的。而郑国的男女自由交往的现象比周边国家更加普遍,《春秋》记载。郑厉公四年(前697),权臣祭仲(即祭足)的女儿雍姬问她的妈妈:“父亲和丈夫哪个重要?”老妇人告诉女儿:“父亲只有一个,丈夫却可以有一群,你说哪个重要?”一个高等贵族妇女都用这样的思想来教育女儿,民间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再者,诸侯国之间的竞争无外乎是国力竞争,而国家人口的快速增加和社会的相对稳定,是诸侯国增强国力的重要条件,所以各国官方不仅不禁止而且鼓励民间男女自由交往。当然如前所说,这本是原始社会群婚制的余脉,具有它合理的民俗基础,这才是最核心的原因。

从这样的历史背景出发,用今天的语言我们应该这样翻译这首《褰裳》:“要是你真的想要我,就趁着天还没黑提着衣服过河来。要是你没有看上我,难道就没有别的男人过河来吗?傻瓜,你别自觉得了不起!/要是你真的想要我,就趁着天还没有亮提着衣服过河来。要是你没有看上我,我还等着别人而且还是个童男子呢。妄自尊大的东西,你别真的觉得自己了不起啊!”原诗两节几乎是一样的,我在翻译上做了重大改变,这是对原诗的意译。女子两次要求男子过来,第二节用“他士”换成“他人”来刺激男子,说明男子上半夜没过来,下半夜还迟迟不见影儿,女子非常担心自己的这场交易告吹,开始不自信了。

其实,我是一个唯美的人,我本想按照自古以来的《诗经》论家来理解《褰裳》。但是,我又是一个尊重历史的人,而且我始终坚持把文学作品放到它的那个历史时代来考察。不过,如果站在春秋时代那个奉行男女自由交往的社会道德看台上看这首《褰裳》,它也是唯美的。


【050】只愿任性的等你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诗经.郑风.子衿》

曹操《短歌行》是一首很长的四言诗,其中有四句是这样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曹操所沉吟的诗正是《诗经》“郑风”中的这首著名的《子衿》。

曹操沉吟《子衿》,是在等人,等被他称为“君”的一群人,曹操等的是什么人呢?他等的是人才。当然,曹操借用了《子衿》的诗意。其实,《子衿》是一首情诗,《子衿》中多情的郑国女子是在等她的清人,她在老旧残破的城阙等候她那个书生情人。

“悠悠我心”,她特别爱她的这个情人,她早早的就登上城门旁边的角楼上等待他。手扶斑驳的女儿墙,她伸长玉颈向城内那条长长的巷子深处眺望,从巷子深处走出来一个个男人、女人和孩子,有个女伴路过城阙附近还向她做鬼脸呢,但她就是看不到她的情人。她有点着急,她想:就算我没有去看你,你就不能给我捎个信儿吗?

但是,她要等下去,她坐在一块脱落在地的城砖上,想象着见到他会是一番什么情景,他会跟上一次那样亟不可待的跑上城阙来而趔趄了几步摔倒了,以至于额上渗出了血,使她不得不掏出手巾为他擦拭,使她不得不第一次摸到了男人的皮肤,他会跟上次一样莽撞的抱住她亲她并且把手伸进她的衣服在她身上乱摸吗?她的脸上泛起两片红晕。她会带来他上次说的那只玉镯那只他奶奶传给他妈妈的玉镯吗?她知道他给了她玉镯就算是订婚了,而她也已经把给他的订婚礼物准备好了,她把手伸进袖子摸了摸那只她花了四天三夜绣制的荷包,荷包上是鸳鸯戏荷的图案,是她去年跟姐姐学会的。但是,暮色苍茫了,她的情人还没有来,她焦急的徘徊,她不断的坐下又不断的站起。她在心中埋怨道:就算我不能到你那儿去,你就不能到我这儿来吗!

她还要等。她所能看到的巷子越来越短,而她的心却越跑越远。她担心他有什么变故,难道后山的那个姑娘跟他真的还藕断丝连吗?她不断的自我否定,她相信他对自己的感情。她担心角楼下面的门会被看门的老头锁上,其实,全城的人都知道那老头从不在上半夜锁门,老头是故意给青年男女提供幽会机会的,即便如此她还是下去看了几次,每一次,老头都向她打趣的笑笑然后摇摇头。望眼欲穿的她在心底一遍又一遍的骂这那个始终不露面的挨千刀的:你死哪儿去了,你不知道我一天见不到你就会跟三年见不到你一样吗?她甚至下决心要惩罚那个小冤家,不仅将不让他碰自己的身体,甚至连荷包也不会在今晚给他。啊,这个可怜的郑国姑娘现在站在暮色中抽泣起来了。

诗到结尾,那个被等待的幸福的男子没有来,我们固然可以猜测各种原因,但终究只是猜测,“诗无达诂”或余音袅袅大概就是这种状况,这是《诗经》中绝大部分诗歌的主要艺术特征之一,也是《诗经》留给其之后的中国两千多年文学界的宝贵的艺术财富之一。

这首诗和“国风”中的许多诗歌一样,描写了先民淳朴大胆的爱情心理,也影响着后世的人们对戕害真挚爱情的礼教的抵制力度,在文学上则启迪了历代文人对乐府诗的提倡、搜集、整理和拟作。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丰富和复杂,也随着历代文人对《诗经》研究的不断深入,《诗经》中的爱情诗对后人的启迪已经不仅仅是爱情,而是渗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这首诗逐渐成为“等待”任何人或机遇的“化身”,比如文首提到的曹操就化用了这首诗的诗意。


【051】三尺长剑

看古书,常常有某人腰挂三尺长剑之说。在电视剧中,古人腰上挂的也大多是三尺长剑,很少有挂二尺宝剑的。我想,这可能是现代的电视剧导演搞错了,——古人身配的所谓“三尺长剑”,换算成今天的长度,也就是二尺左右。

宝剑作为战斗工具始于夏商,那时是用铜或青铜铸造,铜也罢,青铜也罢,其质地相对较软,因而剑一般都不能太长。南朝梁代陶弘景《古今刀剑录》记载:“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以元年岁次铸一剑,长三尺,铭曰‘照胆’,古文篆书。”商朝和西周的一尺合今天16.95厘米,三尺也就是五十厘米多一点。夏朝的开国君主启有一把宝剑,《古今刀剑录》中说:“夏禹子帝启在位十年,庚戍八年铸一铜剑,长三尺九寸,后藏之秦塑山,腹上刻二十八宿,文有背面。”三尺九寸,差不多是今天的二尺左右。当然,夏朝时候开始使用天然的红铜,至于夏初是否使用铜了,还值得商榷。

进入春秋后期特别是战国时期,铁开始使用,宝剑的质地硬起来,宝剑作为战斗工具也就可以长一些了。史传汉高祖以“赤霄剑”斩蛇起义抗秦,《古今刀剑录》说刘邦“以始皇三十四年,于南山得一铁剑,长三尺,铭曰‘赤霄’,大篆书。”东周和秦时一尺约合今23.1厘米,三尺铁剑就是70厘米。早一点的像秦昭王所用的镇岳尚方剑,长五尺,合今天一米以上,才真正是三尺长剑,这可能是史载最早的所谓三尺长剑了。

宝剑除了在战场上使用,在商周时期它还是礼仪的一部分,而且只有贵族才可以佩剑,所谓“礼不下庶人”。根据周制,不同等级的贵族,佩戴的宝剑长度和重量也是不同的。《周礼》记载,天子的佩剑最长,可达五尺九寸,所谓九五之尊,五尺九寸差不多有今天的一米多一点。百官的佩剑超过三尺低于五尺五;士阶层的佩剑分为三尺、二尺五寸和二尺三个级别。从出土的孔子画像看,孔子佩戴的宝剑长约九十厘米,那是因为孔子做过鲁国相国。

汉武帝以后,宝剑不再作为战场上的主要兵器,在董仲舒儒家教条的规范下,宝剑更多的作为身份象征而被贵族和各级官僚以至于平民所佩戴,礼仪的意味进一步加强了。因黄老之学盛行,人们又把佩剑与五行之说相联系,硬是附会出佩剑的玄妙含义来。《春秋繁露》曰:“剑之在左,青龙之象也。刀之在右,白虎之象也。”从发掘的大量汉代墓穴来看,绝大多数宝剑都佩戴在墓主人的左侧。汉代,佩剑已成为时尚,以至于《后汉书·舆服志》描述道:“自天子以至百官,无不佩剑”,“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贼曹督曹功曹,无不佩剑”。孔子虽然是儒学大师,但是他同时也是一个练武之人,孔子所规定的儒家弟子的必修课是“六艺”,即礼、乐、射、御、书和数,“六艺”中,武的方面竟然有两项。孔子既然如此,汉代那些妄称孔门弟子的儒者哪敢不佩剑呢?汉代文人佩剑是为了彰显文可安邦武可定国的儒家观念。

那么,汉代以后人们的佩剑有多长呢?

曹操有一把宝剑,《古今刀剑录》:“魏武帝曹操,以建安二年,于幽谷得一剑,长三尺六寸,上有金字,铭曰‘孟德’,王常服之。”三国时的一尺即今天24.1厘米,三尺六,也即今天的85厘米左右,曹操没有做过皇帝,所以他不敢佩戴一米长的宝剑。曹丕做过皇帝,曹丕《典论》:“选兹良金,命彼国工,精而炼之,至于百辟,以为三剑:一曰飞景,二曰流彩,三曰华铤。俱长四尺二寸,重一斤十有五两,淬以清漳,励以,饰以文玉,表以通犀。”四尺二寸,就是一米有余,应该是当时的长剑了,堪比西周时天子的佩剑。据说,康熙的宝剑也是一米左右,符合周天子的规矩。据史书记载,三国时期杨修所佩戴的宝剑一尺七寸,也就是四十厘米,像杨修这样的普通官僚只能佩戴短剑。

从近几十年的出土文物来看,现存最早的铁剑是湖南杨家山出土的春秋铁剑,剑通体长38.4厘米,此外,河南辉县出土的剑身上刻有“攻吾王夫差自作其之用”字样的吴王夫差佩剑通体长59.1厘米,安徽南陵县出土的古代宝剑通体长50厘米,湖北荆门市陵岗发掘的东周至东汉的文物中,最长的宝剑通体长56.2厘米,等等。这进一步说明,在古代,除了君主佩戴的宝剑可以长约一米,一般的宝剑也就五、六十厘米,可见,电视剧中的古人动辄就佩戴一米左右的长剑,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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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元奔2010年摄于南京)

【作者简介】董元奔,1971年生于江苏宿迁。上世纪九十年代曾在乡村初中做合同制教师,不久应聘到海军机关所办秦皇岛某高中任教。后回江苏读书数年,世纪初到教育主管机关做文字工作,期间参与过《江苏教育年鉴》部分文稿撰写。2004年辞去工作,创办省内某著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训机构,又在某高校创办特色系部,十余年中一直兼教学骨干。两机构培养了数千名专、本科毕业生,作者因而两度被省教育厅作为机关杂志封面人物进行报道,《中国教育报》、《新华日报》、《中国考试》等作了跟踪报道,其编写的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二十多门课程的总复习讲义至今还在省内外流传。2016年开始结庐闹市,做自由写作人。学业主攻唐宋文学,兼文史哲诸领域,主要创作文学论文、文化随笔、诗词楹联等。2003年有论文获《人民日报》出版社主题征文一等奖;2018年初开始在今日头条官方平台开设面向全球华语读者的文史专栏“董元奔古典情怀”,系平台优质原创作者、“青云计划”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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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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