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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秦皇岛市城市区和县城开始全面取缔非法营运“三车”。

“三车”是指营运人力三轮车,电动、燃油 三轮车和四轮车。目前 秦皇岛市共有三轮车、四轮车18300多台,“三车”问题日益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城市道路畅通、营运市场秩序和城市品位形象。2014年至今,共发生涉及“三车”的交通事故2877起,死亡211人,伤3441人,直接经济损失559万元,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秦皇岛市决定开展取缔“三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城市区、县城道路禁止非法营运“三车”行驶;人力三轮车及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正式牌照的电动、燃油三轮摩托车允许在国、省道及农村道路行驶。

残疾人在用“三车”统一编号牌在2016 年10月底作废,“三车”由残联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收回;同时结合秦皇岛市实际选定2至3种车型作为残疾人代步机动轮椅车,依法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不得载客营运。

邮政快递、桶装水配送、报纸投递、应急 抢修、小区垃圾清运等特殊行业在用“三车”由公安、交通部门规范管理。

与此同时,“优惠末班车,买车趁现在”——这样的宣传口号在许多4S店都可见到,车商宣称“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截止到10月底”。

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国家公布的购置税政策是: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

并且!政策并未发生变化!

优惠界定以开发票日期为准

按规定,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执行期限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 政策年底结束,距离现在还有不到3个月时间,有买车意向的市民只要注意截止时间即可。

“交税不一定赶在截止日期前。”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购置税减半政策的享受条件是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车主只要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购置日期在此期间的,均可以按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优惠。

车主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依然可以持购置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前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办理相关车购税优惠事项, 即2016年12月31日前开的购车发票,即使是2017年1月再去缴税,也可享受优惠。

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三个专项行动”,突出整治重点,解决整治难点,确保治超工作取得突破。一是自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二是自2016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31日,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三是自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至2018年7月1日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开展为期两年的车辆运输车联合执法行动。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交通部、发改委等5部门日前联合制定《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16年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拒绝“双排车”车辆驶入。

在此期间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加强路面联合执法,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双排车”一律劝返;拒不听从劝返的,依法处罚并强制卸载。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拒绝“双排车”车辆驶入,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加大对车辆运输车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驾考新规今起实施:学费可先学后付

今年以来,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针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和驾驶证申领发布多项措施,对部分培训内容、考试流程等进行了修改,相关规定10月1日起实施。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根据相关新规定,部分车型的培训学时有所减少,学员可以先学习、后付费,能同时预约科目二与科目三的考试。如果驾照丢失或过期,可以实现异地办理。

培训学时

——C1驾照减少16个学时

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新《大纲》减少了部分车型的培训学时。其中,C1(小型汽车)驾照总学时为62学时,比原来的78学时减少了16个学时。C2(小型自动挡汽车)驾照从78学时减少为60学时。

付费方式

——不用一次性缴清

可先学后付自10月1日起,学员不用在报名时一次性缴纳所有费用,而是可以先学后付。

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16-2002),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新规定,学驾人每次完成驾驶操作技能培训后,按预约时段学时价格支付培训费用。

考试流程

—— 科目二、科目三可以一起考

现在,学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需要等科目二通过之后再考科目三。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决定》,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考试内容

—— 新增“高速公路考试”?谣言!

此前有消息称,“7月1日起,将增加科目五(高速公路安全驾驶操作)考试,请学员尽量在7月1日前通过科目四考试,以免增加考证时间。”

该消息是一起谣言。在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与《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中均未提及上述“科目五”的内容。

通常大家所说的“科目四”,实际上也只是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在官方文件中并没有“科目四”的说法,更没有“科目五”的相关规定。

关于高速公路考试,2012年修订、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提到了有关内容,科目二包含模拟高速公路考试,但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不针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驾照丢失怎么办

—— 可以异地办理驾

照丢失或需要延期怎么办?现在可以异地办理了。

根据原来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换证、审验也都需要去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

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了多项便民措施。驾照的补证、换证、审验可以去“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办理,也就是说,可以异地补换驾照。

另外,异地学车的条件有所放宽。异地学车时可以申请的准驾车型中,除了原来规定的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还增加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完)

关于出行:2016年上半年中国大城市道路交通运行报告

可是上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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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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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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