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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进小区有了“时间表”

今年8月1日,我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规定》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有关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现今,随着社会发展,聊城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非常可观。室内充电有安全隐患,室外缺少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多小区业主遭遇电动自行车“充电难”。为有效应对这一局面,近期,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快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进小区有了“时间表”。

实际上,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已经入驻聊城不少住宅小区。

探访

这些小区的充电桩很便民

“我经常在这里充电,感觉很方便,价格也不算贵。”8月16日下午,在黄山路附近的东昌丽都小区非机动车辆停放点,正在使用智能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小区业主张先生这样告诉记者。张先生说,虽然自家有地下室,但是面积比较小,充电很不方便,而且也有安全隐患,所以他经常使用智能充电桩充电。对于价位,张先生表示可以接受,“每次将电动自行车充满电,花费都不到一元钱,我觉得比较合适。”

记者注意到,在这个非机动车辆停放点使用共享充电桩充电的,既有电动自行车,也有三轮、四轮电动车。一旁的“充电操作说明”对于充电流程介绍得非常清楚:扫描二维码、点击扫码充电并登录、插入电源、扫描插座二维码、点击“开始充电”、结束计费、产生使用记录。

从当代·国际广场小区北门进入小区,记者看到,门口两侧各有一处电动自行车公共车棚,而且都已经停满车辆,车棚内部配备了“电动车充电智能管理站”。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共有21栋居民楼、2860户居民,是开发区规模比较大的住宅小区。小区刚建成时并没有公共车棚,后来,随着业主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需求增加,小区物业便在征求业主意见后,新建了上述两处车棚,解决了业主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此外,该小区还为三轮、四轮电动车划定了专门的停车位,并配备了充电设施。

当代·国际广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规定》出台后,小区物业已经在小区大门口和单元楼电梯旁贴出通知,提醒业主“电动自行车不能进入电梯”。下一步,将根据大多数业主意见,考虑是否继续增加电动自行车公共车棚。

此外,记者在裕昌·九州国际、昌润莲城、星美·城市广场等多个住宅小区也都看到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身影。这些充电设施有的是小区建成时就已经配套建好,有的是小区建成后由企业入驻小区投资建设,普遍可提供扫码和刷卡两种充电方式,且充电成本普遍能被业主接受。可以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小区居民开始享受到集中充电设施带来的便利。

新规

充电桩进小区被提上议程

近日,记者从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聊城市加快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出台。《方案》指出,为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按照《方案》要求,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开展须按照“应建尽建、布局合理、安全规范、方便实惠”的原则,力争在两年内全面完成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其中,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及智能化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作为审批、验收的前置条件。原则上每幢楼配建停车棚,且配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充电车位按照不低于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50%进行配置,确保充电场所、设施与住宅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于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及智能化充电设施增建、改建工作作为必改项统筹推进。对于在建和已建成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要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原有的自行车库(棚)、架空层或地下车库等空间,分批规划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小区总户数的30%进行配置;对现有不符合相关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设施进行改造,确保符合消防安全专业技术要求。

同时,《方案》对上述工作的具体时间进行了明确:2021年8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查摸底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2021年12月底前开展试点,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增建、改建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完成城区20%以上的住宅小区、社区的建设任务;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所有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建设任务。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对全市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建设充电设施的资金从哪里来?对此,《方案》指出,各县(市、区)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也可从住宅用地、商服用地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1.5%的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确保顺利实施。

呼声

价格要合理、服务要跟上

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业主们普遍认为不能一建了之,还应做到价格合理、操作便捷、使用安全,否则容易被业主弃用而成为摆设。

“智能充电桩方便了我们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但由于充电区域空间比较封闭,手机信号不好,不能顺利扫码,有时候不得不先把线路插好,然后回家再用手机操作。”东昌丽都小区赵女士告诉记者。她还表示,除了信号不好带来的扫码困难问题,小区已安装的智能充电桩有一部分已经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充电,一直没有维修人员处理。这些都或多或少给业主带来一些不好的使用体验。

采访过程中,有小区业主告诉记者,虽然小区很早之前就配备了充电桩,但是使用率并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担心充电器丢失;认为价格偏高,不如在家里充电实惠;担心充电设施维修保养不及时,会有安全隐患;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扫码操作等。

记者注意到,对于业主的上述诉求,《方案》其实已作出有效回应。比如,《方案》明确,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托管单位是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及智能化充电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责任单位,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统一维护。公安、消防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社区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引导居民文明停放电动自行车,注意充电安全。在用电价格方面,供电公司要全面做好配合工作,确保配套设施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并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与物业公司或平台公司进行结算。

此外,《方案》还指出,住宅小区建设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要统一标准,确保质量。由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设施建设的相关规范,明确布局选址、建筑结构设计、电气消防设计等相关标准,确保设施建设安全可靠。

文/图:记者 张承斌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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