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长沙县这些车辆被处罚、曝光!
公交车站 人行横道 消防通道
……
有些驾驶员随意停放
无视安全到处开摆
不仅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还极易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违停没有借口!
也不接受借口!
违停车辆曝光
违法车辆:湘A0DB61
违法地点:长沙县阳高路的东六路至小塘路口路段
违法时间:2023/6/15
罚款记分:不扣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7XV33
违法地点:长沙县东一路的滨湖路至特立路路段
违法时间:2023/6/15
罚款记分:不扣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62MP3
违法地点:长沙县望仙路的天华路至龙喜路口段
违法时间:2023/6/15
罚款记分:不扣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Z8Y31
违法地点:长沙县万明路的东七路至捞刀河路口段
违法时间:2023/6/15
罚款记分:不扣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DM5983
违法地点:长沙县东六路的南山路口至社塘路路口段
违法时间:2023/6/15
罚款记分:不扣分,罚款100元
长沙县交警提醒
在城区主次干道路内停车,车辆必须停放在施划有停车泊位路段的泊位内,按照停车泊位的类型顺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骑压泊位标线、逆向停放。
在城区主次干道路外停车,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或施划的路外临时停车泊位内,车头面向建筑物或按箭头方向按位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骑压泊位标线,严禁占用盲道。
在城市住宅小区内停车,车辆必须按照小区物业施划的停车泊位或小区指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在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小区道路上停放。
严禁在城区设有全路段禁停和分时禁停交通标志、施划有黄色禁停标线的主次干道、支路、进出小区路段、健康步道违法停放车辆。
机动车临时停车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遵守交通法规
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更是
对您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
文明守法出行
按规定停放车辆
“让”出安全 “停”出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