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租赁公司租车价格如何?,苏州租赁公司租车价格便宜吗

分时租赁汽车撞死年轻生命 驾驶者竟是11岁少年……

视频加载中...

(央视财经《经济与法》)昨天的节目,我们讲述了一起发生在江苏省太仓市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在2016年12月19日晚上18∶00多,下班回家的陈杰在走入非机动车道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后经抢救无效去世了,那撞倒陈杰的究竟是谁,这起事故的背后又藏有怎样的隐情呢?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上期节目。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太仓市公安局的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了案发现场,据现场围观群众说,撞人的是一辆银灰色的小轿车,肇事后这辆车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向西逃窜,由于事发突然,没有人能够记下这辆肇事车的车牌号。从事故现场往西走没多远就是一个丁字路口,上海西路和204国道在这里交汇,通过调取高清卡口的抓拍照片,办案民警发现了肇事的嫌疑车,这辆车的右反光镜掉了下来,发动机盖上有凹痕,顺藤摸瓜,他们又查明肇事车隶属于上海某家汽车租赁公司。

但是呢 通过跟公司一个负责人沟通以后呢,他们通过后台查询发现这辆车,这几天事发前三天,都没有留下一个使用记录。肇事车辆既然没人租用,那这辆车又是谁开走的呢?通过视频追踪,太仓警方将逃逸的肇事者抓获,原来他是一个只有11岁的小学生,名叫小宇。

当天,在事发地点,受害人陈杰突然离开人行道并不是无意之举,而是有一个特别的原因。这是出现场时民警所拍摄的照片,能清晰地看到事发时有一堆树枝堆放到了人行道上,仅有一个小小的豁口能够通行,显然这堆树枝阻碍了交通。办案民警推测,陈杰误以为树枝挡住了人行道无法通行,第二种可能是恰巧对面走过来一个人,抢先通过这个豁口,无奈之下,陈杰选择了非机动车道。不管是哪种原因,最终导致的结果是陈杰离开了人行道,走进了非机动车道,结果被撞身亡,陈杰的家人认为,堆放这些树枝的人对陈杰之死也有责任。那这些挡路的树枝又是从哪来的呢?

故事中的老人叫夏振玉,78岁,20年前他在院子里种了一棵琵琶树,长得枝繁叶茂。而另一位老人叫陈万才,82岁,房前的桂花树也有20多年的树龄了。对于两位老人来说,这两棵树寄托着他们的感情,舍不得砍,但楼上的邻居认为这两棵树影响到了他们的采光,没办法,当地居委会出面,以阳光工程为由,劝说两位老人把树砍了。经熟人介绍,陈万才和邻居夏振玉一起请来了于耀明,雇他砍树,当时双方商议的价钱是200元,因为在环卫部门上班,于耀明承诺砍下来的树枝,他可以用环卫车拉走。

砍树人于耀明说,当时双方商量的结果是,他收200元,只负责砍树,至于砍下来的树枝由谁运走,他也不知道。两位老人都有七八十岁,走起路来都很费力,更别谈把树枝弄到墙外了,如果砍下来的树枝于耀明不管,那又是谁把这些树枝弄到墙外的呢?于耀明坚持称,当时他只是出于好心帮雇主的忙把树枝扔到了墙外,这不在200元的收费范畴之内,因此出了事也不该由他负责,而是应该找两个雇主。

就这样,树的主人和砍树人各说各的理儿,谁也不愿为这起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因为当时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所以孰真孰假外人很难判断,不过,如果当时不是树枝堆放在人行道上影响了通行,受害人陈杰就不会走入非机动车道,那么这起交通事故或许就不会发生了。弄清楚陈杰为什么会走入非机动车道的原因后,太仓警方又着手调查肇事车辆,重点查看这辆车为什么会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能一个孩子被轻松开走。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小宇并没有对涉案车辆实施破坏行为。这是一家以共享模式专门提供纯电动轿车租赁服务的公司,只要注册成为这家公司的会员后,就可以租用车辆了,与传统的汽车租赁不同,这种共享模式的汽车租赁租车和还车时都不需要工作人员在场,通过手机操作即可。

预约成功后,检查一下车辆外观,如果没有明显的碰撞痕迹,拔掉充电插头,驾驶人就可以开走了。车子启动后开始计时收费,用多长时间就支付多少钱,这家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开设了很多租赁网点,租车和还车都要在租赁网点进行。该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称,小宇开走的这辆肇事车在2016年12月17日凌晨被人非法盗用,从上海开到了太仓市,到了太仓后,此人将车停放在太仓农村商业银行的租赁网点,在盗用过程中车辆安全系统被破坏,出现故障,导致这辆车就处于失控状态,也就是说,谁都可以拉开车门将车轻松启动开走,而不用办理任何租用手续。办案民警调取到的监控视频,12月17日晚20∶07,小宇的母亲李影骑着电瓶车载着小宇来到租赁点,随后小宇上了这辆肇事车,在车内翻看使用说明书,研究怎么开车。20∶18 小宇将这辆车开走了,这是他第一次开车上路。作为母亲李影清楚地知道小宇只有11岁,没有驾照,此时她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劝阻孩子,不让小宇开车,但李影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默默地站在旁边观看,几分钟后,小宇驾车回来了,倒车入位,操作十分娴熟,完全看不出是一个没学过驾驶的11岁孩子在倒车。

12月18日,也就是案发前一天中午11∶16,小宇一个人又跑到这个租赁点开走了那辆肇事车,这是他第二次动车。晚上19∶45,小宇再一次来到租赁点,第三次开走了肇事车。而事发当晚,则是小宇第四次开走肇事车辆,只是这一次,他再没有那么幸运,开出去没多远就撞飞了陈杰。小宇说,因为从小喜欢车,他没事就在网上搜索各种车辆信息,研究这些车的性能,一次逛街的时候,小宇发现商场里有模拟的游戏车供儿童驾驶,这让他很兴奋,一来二去,通过玩这种游戏车,小宇掌握了简单的驾车技术。

虽然小宇因未成年不用负刑事责任,但是,可能面临巨额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小宇家住黑龙江省鹤岗市,几年前,他们举家搬到太仓,小宇就读于太仓的一所小学,由于母亲李影患有重病,没有上班,一家人就靠他父亲杨金友开挖掘机为生,日子勉强过得去。但是,如今出了这么大的事,家里是雪上加霜。

30岁的陈杰是家中的独子,大学毕业后,陈杰找了一份比较安稳的工作,月薪约有1万元,5年前,陈杰步入婚姻的殿堂,一家人的小日子过得其乐融融,但谁也没有想到,在孩子即将出生的时候,陈杰撒手人寰,而陈杰的妻子在他去世后也受不了这个打击,更是茶不思饭不想,整个人都傻掉了,亲属们纷纷劝她,为了腹中的小宝宝要学会坚强。2017年1月3日,也就是陈杰被撞后的第16天,一个小生命诞生了,这就是陈杰未曾谋面的女儿,这个小家伙的到来,算是给这个痛失亲人的家庭带来了一丝欢乐,也正是在这个时候,陈家人才有心思来商讨这起事故。

然而,面对办案民警的居中调解,小宇的父亲杨金友态度十分恶劣。他认为这起事故四方都有责任,这四方包括汽车租赁公司、树的主人、砍树人以及他们家的小宇,杨金友认为,事故发生后,警察不应该只找他们一家谈赔偿。办案民警联系杨金友时,他以给妻子看病为由带着家人离开了太仓市,有人说他在上海,也有人说他回到了老家,但这家人究竟在哪儿谁也说不清,出了事,对方不管不问,这让受害人陈杰的家人无法接受。

作为陈家的代理人,朱红霞认为,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就是小宇和上海的这家汽车租赁公司,他们两方都有责任,并且责任很大。那么,作为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上海的这家汽车租赁公司又是如何看待这起事故呢?

这位负责人称,因为技术原因,他们目前无法做到车辆被盗用后第一时间就能报警,进而采取应对措施锁住这辆车,一般来说,认定一辆车是不是处于非法位移的状态需要三天时间,这也是为什么肇事车被盗开后,他们第三天才知道的原因。而这三天,由于车辆处于失控状态,才给了小宇可乘之机。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作为孩子的母亲,李影明知小宇只有11岁,没有驾照,但是她却纵容孩子去试驾汽车,这样的肆意放纵,对孩子和他人的生命都是极不负责任的,到头来是害人害己。而作为汽车租赁公司,由于技术上的局限,导致车辆会处于失控的状态,这是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没有上锁,谁都可以开动的汽车,无疑像一个定时炸弹,随时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汽车的远程租赁,无人值守是科技的进步,但是也给相关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及时升级技术、修补漏洞才能真正地造福大众、方便出行。

2024-03-16

后面没有了,返回>>电动车百科